發表時間: 2007-05-02 02:00:57作者:
「名不必自我成,功不必自我立,其次亦功成而不居。」 ——黃興
在一位法國人眼裡,「中等身材,外表剛毅倔強,寬肩膀,體格強健有力,面貌豐腴,蓄黑髭」的黃興乃是「中國革命之拿破崙」。
在羅家倫看來,黃興「是豪士,是英雄,是開國元勛。但是他更是有中國文化根底的讀書人,他是‘士’。這個士便是曾子所謂‘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遠,仁以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後已,不亦遠乎’的士。這個士也就是孟子所謂豪傑之士」。
一、「孫氏理想,黃氏實行」
「世稱孫、黃為開國二傑,克強誠當之無愧矣。」(馮自由語)辛亥革命期間流行「孫氏理想,黃氏實行」的說法,眾口一詞都說黃興是革命的實行家。當時出版的《血書》有《黃興小史》,其中言:「黃非思想家,亦非言論家。實為革命黨中惟一之實行家也。故黨中最重黃之聲望,直可與孫逸仙齊驅並駕矣。」孫、黃並稱其實不是偶然,黃興(1874∼1916)雖然比孫中山小了八歲(比譚嗣同小九歲,宋教仁、蔡鍔同年,比他又小了八歲),但在二十世紀初那次重大歷史轉型中他扮演了極為重要的角色,在信仰共和的革命陣營中,擁有更廣泛的追隨者。章太炎手書的輓聯「無公則無民國;有史必有斯人」可以看作是對黃興的蓋棺論定。
據舉人出身的吳稚暉回憶,1901年在日本,有人約他去見孫中山,他以為孫不過是「綠林豪傑」,所以不想見。後來他聽說孫中山是個書生,也以為不過是劉秀、鄧禹之流,還是不想見。直到1905年的一天,他在英國,有人來敲門,自稱「孫逸仙」,「溫和端正」,他才感到很吃驚。在自述認識孫中山的過程時,他頗有感慨地說:「我起初不滿意孫汶﹝文﹞,就是因為他不是科第中人,不是經生文人,並且疑心他不識字。到認識以後,才知道他手不釋卷。」當年留學歐洲的朱和中也回憶說,孫中山去動員他們參加革命時,他念著孫親筆起草的誓詞草稿禁不住笑了。孫問其故,他回答說:「康有為和梁啟超常說您目不識丁,我見誓詞簡練,知康、梁所言之妄。」孫傲然說:「我亦讀破萬卷也。」〔1〕不過孫中山1916年7月15日在上海對廣東籍議員說自己讀四書五經的經過確與傳統讀書人不同:「我亦嘗效村學生,隨口讀過四書五經者,數年以後,已忘其大半。但念欲改革政治,必先知歷史,欲明歷史,必通文字,乃取西譯之四書五經歷史讀之,居然通矣。」〔2〕
與孫中山相比,黃興本來就中過秀才,又是兩湖書院的高才生,在留學日本之前,即已「字習東坡,文宗韓柳」,舊學的根基不淺,使同時代的讀書人更容易接受他。在1905年之前,孫、黃沒有任何聯繫,因為黃興創立華興會,獨立領導了兩湖的革命。隨後,黃興的許多朋友、同志都成了留日學生,並先後成了同盟會的領導和骨幹,如宋教仁、陳天華、劉揆一等。光復會領袖(如李燮和原來就是華興會員)多與他更為接近,辛亥之後立憲派的要員也與他的關係融洽、密切。尤為重要的是,黃興幾乎直接指揮、領導了大部分的武裝反抗行動,與軍界的關係更為緊密。雖然世人都說黃興是「常敗將軍」,但黃興雖敗猶榮。正是他在漢口、漢陽苦戰整整一個月,才為各地獨立贏得了時間。漢陽兵敗之時,他一面引咎辭職,一面準備與漢陽共存亡。李書城等則力勸:「軍家勝負無常,今二十餘省之響應而獨立者,已三分有二,必能指日推倒滿清,建立民國。故漢陽城暫時之得失,似已無足深憂。而公之一身,則關係大局,較漢陽尤重,萬望留以有待。」強拉著他退出漢陽,「當江輪渡至中流時,公目睹漢陽城,忽急走船舷,縱身投水,使非副官長曾昭文與揆一追隨左右,合力抱持之」,後果不堪設想〔3〕。
即使在「二次革命」中頗受孫中山、陳英士等人的非議,但從黃興在南京兵敗「走麥城」之前請徐宗漢照顧兒女的家書看來,他早知戰事前途並無把握,內心痛苦而從容,隨時準備一死報國〔4〕。這封信帶有交代後事的遺囑意味。所以當南京即將三面受敵之時,部下親信日夜隨侍左右,也是深恐黃興「悲憤自殺」。
黃興只是一介書生,對軍事並非專業,但自華興會計畫在湖南起事,他即自任總指揮,武昌起義後做戰時總司令,南京臨時政府時為陸軍總長,隨後還做南京留守。當時確實沒有比他更合適的人選擔當這樣的重要職務。黃興之所以取得這樣的地位,固然是因為每次起義他都親自策劃,身臨前敵,衝鋒陷陣,表現得異常的勇敢,但另外還有一個世人不太清楚的原因,即他是同盟會主持日常工作的庶務幹事。當時在日本留學的陸軍士官生至少有九十三人加入同盟會,包括李根源、李烈鈞、程潛、李書城、趙恆惕、黃郛、尹昌衡、溫壽全、仇亮、陳之驥、王孝縝、袁華選等。後來在各省響應武昌起義的正是以這批人為主。李書誠回憶說:「黃先生以為陸軍學生須在回國後掌握兵權,不可暴露革命的真面目。因此,他囑陸軍學生中的‘同盟會’會員,不到‘同盟會’總部往來,陸軍學生的入黨證也由黃先生一人獨自保管。並商議由陸軍同學在‘同盟會’會員中選擇一批堅貞可靠的同志另組一個團體,名曰‘丈夫團’,以孟子所說的‘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作為團員應具的品德。」黃興還鼓勵有家產的人出資捐官,這樣獲得兵權的機會就更大更快些。武昌起事後,各地紛起響應,做了都督、軍、師、旅、團長的人中, 「多屬‘丈夫團’的同志,都是黃先生所熟知的人。因此革命軍人與黃先生有特別深厚的感情,他在革命軍人中具有極高的威信」。〔5〕
1912年,孫、黃先後進京,北京輿論對於孫中山的高遠理想和黃興的真誠篤實無不交口稱讚。當時名記者黃遠生對孫中山不無微詞〔6〕,而對黃興卻是評價甚高。他在10月5日的文章中說:「記者眼中之黃克強,乃一率直熱誠之人。其主張厲行國民捐及不換紙幣,正是他熱誠過人之處。然其政治思想之不適於今日者可見。顧其條理縱不及遁初,而終異於□□﹝中山﹞之大言無實。若記者管窺蠡測之見不甚謬誤,則記者願為宋系而兼黃系,絕對不願為﹝孫﹞系也,一笑。」〔7〕
國外輿論也都這樣認為。1912年9月29日,黃興與法國駐華公使康地見面。康地事後回憶說:「黃先生為中國四千年特色之人物,為亞洲開一革命成功最速之先聲。敝國當日若有如黃先生其人者,何至革命至三次之多,演成流血漂杵之慘狀!敝國將來譯讀中華民國革命史料,無不想望英風而崇拜不已。」〔8〕10月5 日,英國《旁觀者》發表駐北京記者的通訊,其中就有這樣一番判斷:「但記者以為,袁世凱實為中國此時所需要的強人。記者更敢大膽推測,將來袁退出政界,黃興將是最適宜的總統繼任人選。」〔9〕
早在1911年漢陽督師時,黃興就已是聲名顯赫的風雲人物,他的經歷贏得包括職業軍人在內的普遍認同不是偶然的。孫中山雖然從事革命的時間更早,但他主要是個理想家,在海外華僑中具有一定的動員能力(主要是籌款)。在民國初創之際,人們重視的是踐行,享有「篤實」盛譽的黃興被各方看好乃是順理成章的。辛亥之際,在孫中山回國前黃興主持處理了大部分軍政、民政要務,包括籌款、議和等重要事務,經受了一切考驗,「從出身背景、資質稟賦和社會聯繫幾點來看,他比與國內缺少關係的孫中山,更易於同中國社會中堅分子相處」〔10〕。一句話,黃興具備了做領袖、演主角的大部分條件,但他的性格使他自願擔當配角。從同盟會時期到民國初年,他從來都不曾打算從孫中山手中奪取領袖地位。這樣的機會曾一次次地出現在他面前,但他每一次都是堅決地拒絕了,並一直堅定地維護孫中山的主角形象。
二、黃興的配角意識
黃興提議公推孫中山為同盟會總理「不必經選舉手續」
1903年,湖南人章士釗(後來參加過華興會)以《三十三年之夢》為底本,半譯半敘,編寫了《孫逸仙》一書,認為「有孫逸仙,而中國始可為」,「一時風行天下,人人爭看」。黃興就是讀了這本書才對孫中山的思想與事業有了最初的瞭解,奠定了他們日後合作的思想基礎的。1904年,黃興再返日本尋求宮崎滔天的幫助,也是因為讀了《三十三年之夢》。而在同盟會出現之前,黃興等人就想在日本重組革命團體。據曹亞伯回憶說:「黃興來後,欲結合各省之同志立一革命總機關,而戊戌變法後長沙時務學堂逃去之一班學生,如楊度、範源濂等,俱不願擁戴黃興為首領。」〔11〕程家檉也出來勸阻:「近得孫文自美洲來書,不久將游日本。孫文於革命名已大震,腳跡不能履中國一步。盍緩時日以俟其來,以設會之名奉之孫文,而吾輩得以歸國,相機起義,事在必成。」〔12〕
1905年7月,經楊度(有說宮崎滔天)介紹,孫、黃第一次見面。章士釗對他們這次見面所記甚詳,有所謂「情異虯髯」、「太原真氣」之語,表示黃興一開始就無與孫中山爭領袖之意,更無自樹一幟的打算,而是願意傾心合作,所以才有了同盟會的誕生。從孫、黃第一次見面到同盟會誕生前後只有二十多天,本來孫中山提議叫「中國革命同盟會」,黃興認為這是個秘密組織,「革命」一詞應該刪除。經過討論後,孫接受了黃的意見,才正式將該組織定名為「中國同盟會」。在成立會上,正是「更不失快男子本色」的黃興提議:「公推孫中山先生為本會總理,不必經選舉手續」,孫中山才順利當選。這一年孫中山三十九歲,黃興不足三十一歲,胡漢民二十六歲,宋教仁二十三歲,汪精衛二十一歲〔13〕。
同盟會的成立過程條理井然,沒有像十年前楊衢雲與孫中山爭興中會主角這樣的糾紛,這與黃興的性格、聲望和謙讓是分不開的。章士釗曾在百年前撰文指出:「在海外談革命者萬人,不如在本國談革命者得十人;在租界談革命者千人,不如在內地實行革命者得一人。」黃興無疑就是這樣的實行者。「孫、黃合作,是最理想不過的:一個是興中會會長,一個是華興會會長;一個是珠江流域的革命領袖,一個是長江流域的革命領袖;一個在海外奔走,鼓吹籌款,一個在內地實行,艱辛冒險;一個受西方教育,一個是傳統的中國知識份子。」〔14〕這一評價是恰當的。不過,華興會員當時只是以個人身份加入同盟會,並不是所有入都加入了,比如章士釗就一直沒有加入,劉揆一早期也拒絕加入。但華興會員成為同盟會的骨幹則是不爭的事實。相比之下,興中會後來沒有一個會員成為著名人物,當年活躍的陳少白在同盟會時期也淡出了。
黃興反對罷免孫中山:「革命為黨眾生死問題,而非個人名位問題」
1907年3月4日,在清廷公使的請求下,日本政府勸說孫中山離開日本,隨後黃興也離開日本,到香港等地籌劃武裝起義。當年7月,同盟會內部發生章太炎等攻擊孫中山事件。事情的緣由是這樣的:孫中山離日前,曾接受日本政府和商人贈送的一萬五千元,以兩千元留作《民報》經費,章太炎、張繼、陶成章等就潮州、惠州等地起義失敗和孫中山分配贈款一事發起攻擊,逼當時代理庶務幹事的劉揆一召開特別大會,罷免孫中山的總理職務,改選時在香港的黃興為總理。劉揆一反對此議,他的看法是,孫中山留下兩千元給《民報》,其他的用做起義軍費,這也是不得已的,又深知黃興「素以實行革命為務,絕不居此空虛總理之名」,而且當時正在與孫中山共謀在廣東起義,「萬一因‘總理’二字而有誤會,使黨軍前途頓生阻力,非獨陷害孫、黃二公,實不啻全體黨員之自殺」。所以他要力排眾議(聲稱 「革命之前,必先革革命黨之命」的張繼甚至在民報館與他發生了扭打)。
劉先是急忙寫信通過香港的彭邦棟轉告黃興,同時寫信給馮自由、胡漢民,引「萬方有罪罪在一人」之語,請他們勸說孫中山向東京本部引咎道歉。孫中山的回答是:「諸同志皆熱血青年,在無事時自不免易生事端,此種黨內糾紛,惟事實足以解決,絕無引咎之理由可言。」〔15〕黃興回信則決然表示:「革命為黨眾生死問題,而非個人名位問題,孫總理德高望重,諸君如求革命得有成功,乞勿誤會,而傾心擁護,且免陷興於不義。」〔16〕由於黃興嚴正表示反對的態度,東京的第一次「倒孫」風潮才得以平息。
「革命有二統,二統將誰為正?」
同年8月,已加入同盟會的張百祥、焦達峰、劉公等也對孫中山「舍廣義而取狹義,組織南路同盟為大本營,而於東京本部從不過問,殊不謂然」(譚人鳳語),要另外仿照綠林開山立堂的辦法,發起一個有實力的團體「共進會」,與同盟會分道揚鑣,並以十八星旗作為會旗。孫武等隨即加入,劉揆一也「極表贊成」。他們認為同盟會綱領中的「平均地權」不容易為下層社會瞭解,因此提出「平均人權」。當時正好黃興回到東京,對他們另樹旗幟表示不滿,曾質問焦達峰:「革命有二統,二統將誰為正?」焦笑答:「兵未起,何急也?異日公功盛,我則附公;我功盛,公亦當附我。」〔17〕
楊玉如回憶道:「那時黃興恐同盟會起了分化,曾向發起人質問,經焦達峰解釋:謂並無別意,只期內地與邊區同時舉事,或可縮短革命時間。興始瞭解。」 〔18〕武昌起義時,率先打出的就是「共進會」的十八星旗。多年後吳玉章仍記得,當時同盟會組織渙散,孫、黃等常不在日本,「真是群龍無首,一盤散沙」, 「共進會」就是這樣的情況下出現的。
1908年夏天,黃興在雲南、河口兵敗,從河內被遣送到新加坡(5月27日上海《神州日報》報導,清廷以五千元懸賞緝拿黃興),經香港返回東京,發現同盟會內意見更分歧、組織更渙散了,連宋教仁都不去見他。章太炎便批評黃興和孫中山說:「吾在此以言論鼓舞,而君與逸仙自交趾襲擊,雖有所獲,其實不能使清人大創,徒欲使人知革命黨可畏耳。愚意當儲蓄財用,得新式銃三千枝,機關銃兩三門,或可下一道州府,然後四方響應,群力以僕之,若數以小故動眾,勞師費財,焉能有功?」〔19〕黃興沒有回答。1908年確實是同盟會最困難的時期,冬天黃興邀請各省分會長開會,最後議定以「勤學舍」的名義組織一個俱樂部性質的機構,由大家分攤經費,不過半年(到1909年6月)就因各方人心減退、不願按時繳費而解散。1909年5月19日,孫中山在經過多次失敗之後再做世界漫遊,將國內計畫一切都委託給黃興與胡漢民二人。
陶成章等公布《孫文罪狀》,黃興極力維護孫中山的領袖地位,「以身力拒之」
1909年秋天,陶成章等再度對孫中山發起攻擊,遠比上一次「倒孫」風潮來得猛烈。9月,陶成章和李燮和等人代表七省同志在南洋起草了《孫文罪狀》,要求開會改選同盟會總理。黃興極力進行抵制。***月間,陶成章寫信給李燮和等說:「公函已交克強兄,惟彼一力袒護孫文,真不可解。……石屏在安南信孫文大言,亦為所迷。」「精衛為人,狡展異常,狹〔挾〕制克公,使其不發表此公函。章太炎已刊報告,不久當分布南洋各埠也。」〔20〕另一封信中又說:「克強既不肯發布公啟,弟往向之索回,不肯歸還。太炎傳單出後,克強屢使人恐嚇之,謂有人欲稱足下以破壞團體之故也。」「克強函責太炎以晚節不終。」〔21〕其中章太炎的「報告」、「傳單」就是指《偽民報檢舉狀》。
9月間,陶成章曾與黃興「辯論中山之事多時」,黃興懷疑這次反對孫中山是陶發動的。對於孫中山指控陶為保皇黨偵探一事,黃興表示不信,譚人鳳更不信,認為 「天下斷無此理」〔22〕。9月22日,陶在信中再次提及此事,對黃興「以為不開除孫文,無妨於事」表示不滿〔23〕。24日,陶成章在給王若愚信中說: 「到東京後,即將公函交付克公,迄今並不發布,專為中山調停。」「弟及兄等與中山已不兩立,看來非自己發表不行矣。」〔24〕25日,陶在寫給朋友的信中說:「今得克強來信,中多無理取鬧之言,可恨已極。……克公自以為能,竟不料其自壞長城矣。」「克公貪於目前之近利,不識適貽日後之禍患。」〔25〕
其實,這是陶成章不瞭解黃興的性格所致。黃興不僅拒絕散發他們的聯合聲明,拒絕召集會議討論,而且寫信給李燮和為孫中山辯誣,並親臨南洋平息那裡的反孫情緒,還在那裡寫了一封信給孫中山。當年11月7日,黃興給孫中山覆信,其中表達了「陶等雖悍,弟當以身力拒之」這樣的態度:
但只陶煥卿一人由南洋來東時,痛加詆誹於公,並攜有在南洋充當教習諸人之公函(呈公罪狀十四條),要求本部開會。弟拒絕之,將公函詳細解釋,以促南洋諸人之反省。……在東京與陶表同情者,不過與江浙少數人與章太炎而已。及為弟以大義所阻止,又無理欲攻擊於弟,在攜來之附函中,即有弟與公「朋比為姦」之語,弟一概置之不理。彼現亦(無可)如何,只專待南洋之消息,想將來必大為一番吵鬧而後已。……見弟不理,即運動章太炎在《日華新報》登一偽《民報》之檢舉狀(切拔〔剪報〕附上一覽),其卑劣無恥之手段,令人見之羞憤欲死。現在東京之非同盟會員者,亦痛罵之,此新聞一出,章太炎之名譽掃地矣。……弟與精衛等商量,亦不必與之計較,將來只在《民報》上登一彼為神經病之人,瘋人囈語自可不信,且有識者亦已責彼無餘地也。總觀陶、章前後之所為,勢將無可調和,然在我等以大度包之,將亦不失眾望,不知公之意〔意見〕若何也。美洲之函,想亦不出陶、章之所為,今已由弟函達各報,解釋一切(函稿另紙抄上)。桀犬吠堯,不足誣也,我公當亦能海量涵之。至東京事,陶等雖悍,弟當以身力拒之,毋以為念。〔26〕
當時孫中山將要抵美,黃興以同盟會庶務的名義給美洲各埠中文報紙的同志寫信:
本處風聞孫君未抵美以前,有人自東京發函美洲各埠華字日報,對於孫君為種種排擠之詞,用心險毒,殊為可憤……再者,南洋近二三同志對於孫君抱惡感情,不審事實,遽出於排擊之舉動,敝處及南洋分會已解釋一切。〔27〕
「凡此皆非為中山個人,實為大局。」
難怪胡漢民在致南洋同志書中盛讚黃興之舉:「聞黃克強已有書致文島各教員,痛為辯白,而陶歸日本,要求開會討論,黃君則拒絕不允。凡此皆非為中山個人,實為大局。蓋吾人矢志革命,雖未嘗依一人,而其人於全黨有重大關係,抑且無絲毫之無負於黨,如此而被誣被謗,則不容不為辯白護持。今在東京有黃克強兄,在南洋有公等,俱持正不阿,以伸公論,悠悠之口,將不久自息矣。」〔28〕
同年冬天,黃興就《民報》在東京秘密續刊之事連續兩次致函巴黎《新世紀》雜誌:「章太炎此次發布偽《民報》檢舉狀,乃受陶成章運動(陶因在南洋欲個人籌款不成,遂遷怒中山,運動在南洋之為教員者,連詞攻擊之。陶歸東京後,極力排擊,欲自為同盟會總理,故謂《民報》續出,則中山之信用不減,而章太炎又失其總編輯權,無以施其攻擊個人之故智,遂為陶所動),遂有此喪心病狂之舉。已於二十六號中登有廣告,想同人閱之,皆曉然於太炎人格之卑劣,無俟辯論也。」「昨郵上一函,內附呈二十五號《民報》之提單一紙,乞再為查收為幸。此期內有辨正章炳麟之偽《民報》檢舉狀之告白,若能轉登於《新世紀》,更加以辟詞,同人等尤為盼切。」〔29〕
胡漢民認為黃興極力為孫中山辯護,維護其領袖地位,而不是乘機取而代之,「凡此皆非為中山個人,實為大局」。但這件事在孫中山心頭還是留下了濃重的陰影。章太炎的《偽民報檢舉狀》雖不可全信,但也值得深思:「試觀黃興,非與孫文死生共濟者耶?而以爭權懷恨,外好內猜;精衛演說,至以楊秀清相擬。」汪精衛是孫中山的親信,他將黃興與太平天國企圖架空洪秀全、野心勃勃的東王楊秀清相比,恐怕不是無緣無故的。畢竟黃興在同盟會中的威信太高了。但毫無疑問孫中山需要黃興的臂助,沒有這樣一個革命的實行家,他的理想再高遠也難以落到實處。黃花崗起義失敗後,1911年5月4日,孫中山在美國接到胡漢民復電,得知黃興等安全脫險到達香港,就欣然表示:「天下事尚可為也!」〔30〕當黃興一度致力於暗殺行動,決心以一死拼李准,以謝海外僑胞,維護革命黨人的信譽時,孫中山等無不憂心忡忡,函電交馳,極力勸阻。最後黃興才放棄個人暗殺的念頭,組織了「東方暗殺團」。8月31日,孫中山在寫給吳稚暉的信中說:「蓋黃君一身為同志之所望,亦革命成敗之關鍵也。彼之職務,蓋可為更大之事業,則以個人主義事(指暗殺)非彼所宜為也。……今彼欲組織四隊,按次進行,大為同志所贊成。」〔31〕所以,外界猜測孫、黃「相仇」並不符合事實。梁啟超在1911年10月寫給徐勤的長信中就提及:「孫、黃不睦久矣,黃剽悍實行,而孫巧滑卷望,黃黨極恨之。去年曾決議除孫名,賴有劉揆一者,謂方當患難之時,不宜內訌,授人口實,僅乃無事。今日彼此互相利用,而實有相仇之心。」〔32〕
在辛亥革命以前的幾次「倒孫」風波中,假如不是黃興堅定地拒絕取而代之,自為同盟會總理,他扮演革命主角的機會是一直存在的。他身上的這種配角意識,放在整個中國歷史長河中也是罕見的,因為配角意識無疑是一種極為可貴的民主意識,其中處處閃現出黃興的偉岸人格。
得知孫中山即將回國消息,不到南京就職:「必須不計較個人的權利,互相推讓」
武昌起義突然爆發後,等黃興趕到上海時黎元洪早已被推出。宋教仁力勸黃興不要去武漢,到南京去另開新局面,他沒有接受。上海光復之後,張謇等推莊蘊寬到武漢,請黃興去上海主持大局,統率江、浙軍隊攻克南京,組織全國軍政統一機構。黃興的回答是:「全國軍政統一機構是愈早組織愈好,但不必要我擔任領導人。」 〔33〕(廖宇春日記中講到,顧忠琛對他說,黃興曾言「前次各省推舉某為臨時總統,某所以堅辭不受者,正虛此席以待項城耳」。黃興在寫給汪精衛的信中也表示,只要袁世凱能推倒清廷、贊同共和,他願意推袁)〔34〕
1911年12月4日,獨立各省留在上海的代表開會選舉大元帥、副元帥,黃興得十六票,當選為大元帥,黎得十五票,為副,並議決以大元帥主持組織中華民國臨時政府〔35〕。留在武漢的代表認為,留滬代表只是一個通信機關,沒有選舉職能,不予承認,要求黎元洪通電撤消。第二天,黃興也在江蘇教育總會舉行的各界歡迎大會上致辭,表示自己願意帶兵北伐,至於組織政府,孫中山將要回國,可擔當此任。有人發言說:「孫君誠為數十年來熱心革命之大偉人,然對外非常緊急,若無臨時政府,一切交涉事宜,俱形棘手。況大元帥為一時權宜之計,將來中華底定,自當由全國公選大總統,是故某以為黃大元帥於此時實不必多為推讓。於是黃大元帥乃允暫時勉任。」這是上海《民立報》1911年12月6日的報導,應是可信的。不料當天黎元洪通電反對公舉黃興為大元帥,說什麼「情節甚為支離,如確有其事,請設法聲明取消」〔36〕。
南京攻克之後,局勢大變,從12月11日到14日,各省代表齊集南京,連日開會,決定16日選舉臨時總統。就在這個節骨眼上,15日浙江代表陳毅從湖北帶來了清廷議和代表唐紹儀向黎元洪透露的消息(袁世凱有贊成共和的意思),於是又決定緩舉臨時總統,甚至不惜修改既定的選舉法(在「臨時政府組織大綱」中增加「大總統選舉前其職權由大元帥任之」一條),宣布承認當初認為「不合法」的選舉(即上海選出的元帥、副元帥)。本來對於這事,一會兒認為手續不妥,要予以撤消,一會兒又承認了,而駐紮南京的蘇、浙軍人挾攻克金陵的餘威,聲言不願隸屬於「漢陽敗將」之下,因此又有了元帥、副元帥倒置之議〔37〕。12月 17日,正好黃興來電力辭大元帥,並主推黎,結果以黎為正,黃為副,黎駐武昌,由黃興代行大元帥職權。他仍力辭。但軍隊從鎮江排隊到下關,人民也沿途準備鞭炮,歡迎他到南京就職,江浙聯軍還推出林述慶等代表到上海敦請。一連三天,他都不肯。各方以軍務緊急督責,他架不住再三勸駕,不得已才準備去南京就職,並通過張謇向上海日商三井洋行借款三十萬元作為到南京後的軍政費開支(12月23日,《民立報》報導,此前一天12月22日他已答應,準備就緒即去南京)。12月23日,即就在啟程前的晚上,黃興忽然對李書城說,明天不去南京了。李問何故?他說:「頃接孫中山先生來電,他已啟程回國,不久可到上海。孫先生是同盟會的總理,他未回國時我可代表同盟會,現在他已在回國途中,我若不等他到滬,搶先一步到南京就職,將使他感到不快,並使黨內同志發生猜疑。太平天國起初節節勝利,發展很快,但因幾個領袖互爭權利,終至失敗。我們要引為鑒戒。肯自我犧牲的人才能從事革命。革命同志最要緊的是團結一致,才有力量打擊敵人。要團結一致,就必須不計較個人的權利,互相推讓。」〔38〕譚人鳳也說,當時集中在南京的各省代表急於組織臨時政府,擬推舉黃興為臨時總統,但黃興知孫中山將至,「亦意存推讓」〔39〕。鄒魯《回顧錄》說,當年率廣東北伐軍前隊進入南京時,只見沿街懸旗,老幼拍手歡迎,他莫名其妙,後來才知道這是黃興原定入南京就任副元帥代理大元帥的日子,南京百姓誤把騎在馬上的青年鄒魯當成了黃興。
勸說同志:「不要抱怨孫先生向外國借款不成功」
作為革命先行者、同盟會的領袖,孫中山在國內不是毫無影響的。辛亥革命發生後,《民立報》曾先後披露揚州有人冒充孫中山之侄以劫掠財物、江西有人假托孫中山授權以奪取都督之位等消息。馬君武在1911年11月24日發表的評論中感嘆:「嗚呼!孫文,多少罪惡假汝之名而行。」〔40〕《紐約時報》在1911 年10月13日也即武昌起事三天前刊出的報導中就說:「如不發生意外,著名的流亡革命家、反清革命領袖孫中山可能被推選為民國總統。」〔41〕接著,10 月14日又對孫中山在海外的籌款活動、政治觀點等進行了詳細的報導,還刊登了孫中山的畫像。但是無論如何,假如不是黃興自居配角,假如沒有黃興他們的努力,遠在美國的孫中山對國內的影響確實是有限的。1911年12月20日,馬君武在《民立報》發表社論《記孫文之最近運動及其人之價值》,盛讚其「熱忱、忍耐、博學、遠謀、至誠、勇敢及愛國心」,「孫君之真價值如此。日人宮崎至謂其為亞洲第一人傑。而尚有狹小嫌宿怨以肆誣謗者,其人必腦筋有異狀,可入瘋人院。……今見反對孫君之人,大肆旗鼓,煽惑軍隊,此事與革命前途關係至大」〔42〕。其中可以看出當時反對孫中山的聲音之強烈。
袁世凱的密使蔡廷干在武昌時曾問孫中山在這場革命中起了什麼作用,「人們告訴他,孫中山在起義中沒有起任何作用,起義純粹是軍事行動。與蔡廷干會見的革命者以幾分輕蔑談到他不過是一個革命的吹鼓手,沒有參加過任何實際行動,為了保住性命總是躲到一邊。」這是他1911年11月16日對莫裡循說的〔43〕。黎元洪對英國《大陸報》記者談及孫中山時也是用藐視的口吻。黎認為孫中山是個「空想家」。莫裡循記錄了他在1913年7月的一番話:「世人對孫逸仙有錯誤的認識。在推翻清王朝的革命中他根本沒做什麼實際的工作。他返回中國時,革命已經結束。除了一些道聽途說的模糊印象外,我幾乎沒有聽說過他這個人……孫逸仙離開中國時間長,與這裡的任何勢力均無關聯。他在國外名氣很響,因此他似乎適合這個位置。我從未聽說他對革命工作提供過什麼實質性的幫助。他的名聲在很大程度上是虛構的……」〔44〕
正是黃興極力維護孫中山的領袖地位,處處為他設想,孫才順利地當選為臨時大總統。胡漢民說,章太炎曾倡言「若舉總統,以功則黃興,以才則宋教仁,以德則汪精衛。同志多病其妄。……然終以黨人故,克強不敢奪首領之地位,遁初始欲戴為總統,己為總理,至是亦不得不服從黨議,然仍主張內閣制」〔45〕。所謂黃興 「奪首領之地位」這一說法其實是沒有依據的,在孫中山回國之前黃興拒絕任何職務、等待孫的回來是事實。
1911年12月25日孫中山抵達上海,四天後各省代表選舉他為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當時在上海和南京方面的同志對於獲得外國政府的承認和借款本抱有極大的希望,但結果都成泡影,因而他們對孫先生多不諒解,說孫先生只是‘放大炮’。但黃先生向他們作了如下一番解釋,大意是說:孫先生在國外的友人大多都是在野的政治家,還未取得政權。他們可能與執政的人有些聯繫,可以向執政者建議給中國革命黨人以幫助,但歐美的當權派要借款給中國,首先考慮的是在借款條件上能否在中國攫取特殊的利益,他們的目的並不是幫助中國進步黨派,促使中國走上進步道路。例如我們曾向日本要求借款,它就要我們把漢冶萍公司同它合辦,我們不應允,它就不借款給我們。孫先生當然不會拿我們國家主權去換取外國借款的。我們對孫先生應該有此認識,不要抱怨孫先生向外國借款不成功〔46〕。經過黃興的解釋,人們對孫中山的責難才漸漸平息了(莫理循在1912年1月5日寫的信中說:「孫中山迄今給人們良好的印象。人們認為孫中山隨身攜帶巨額的外幣,因此對他有好印象,但印象好到底多少是由於所傳他帶來巨款卻很難說。據我瞭解,實際上他什麼錢都沒有帶來。一旦此事為人所知,人們很可能會對他產生反感。」〔47〕)。
孫中山就職後,一掃幾千年中國官場積習,廢除繁文縟節,無論官階大小都穿同樣的制服,這種服裝以後被稱為「中山裝」。他本人生活簡單樸素,非常平民化,經常書寫「自由」、「平等」、「博愛」等橫幅送人,以自己的行動,在南京開創了新時代的風氣。黃興對孫中山的這種作風極為欽佩,「常常向人稱讚不已」 〔48〕。
孫、黃分歧
國旗之爭:青天白日旗還是井字旗?
據鄧家彥回憶,自同盟會成立後,「克強先生對於總理,必恭必敬,可謂‘夫子步亦步,夫子趨亦趨’」〔49〕。黃興尊重孫中山的領導,甘當配角,並不意味著他對孫中山的觀點都是沒有保留地附和、贊同,更不表明他們之間就沒有分歧,比如他們在國旗問題上早就發生過一次尖銳的衝突。
1906年冬天,同盟會集會討論革命方略,並討論了未來中華民國的國旗,孫中山主張沿用興中會的青天白日旗,認為這是犧牲的戰友陸皓東設計的,興中會諸烈士和惠州起義都有人為此流血,不可不留作紀念。黃興對此持異議,他認為此種設計不但形式不美,而且與日本的太陽旗相近。孫中山再三力爭,並提出增加紅色,改作紅藍白三色,以符合世界上自由、平等、博愛的真義。但因想法不統一,最後沒有達成一致意見。章太炎、劉揆一也設法調解,暫時擱置了爭議〔50〕。
據《章太炎自定年譜》可知,孫中山甚至厲聲說:「僕在南洋,托命於是旗者數萬人,欲毀之,先擯僕可也。」黃興為此大怒,發誓要脫離同盟會籍。這一點可以從宋教仁日記中得到證實。1907年2月28日,因孫中山在國旗方案上堅持己見,「固執不改,並出不遜之言」,黃興曾要怒而退會。宋在日記中說,黃興突然告訴他要退出同盟會,斷絕一切關係。宋認為其中不僅是因為國旗問題,「其遠者當另有一種不可推測之惡感情漸積於心,以致借是而發,實則此猶小問題。蓋□□ ﹝逸仙﹞素日不能開誠佈公,虛心坦懷以待人,作事近於專制跋扈,有令人難堪處故也。今既如是,則兩者感情萬難調和,且無益耳,遂不勸止之」〔51〕。
如果說宋教仁與黃興更接近,那麼讓我們看看與孫中山更接近的胡漢民在自傳中是怎麼說的。當時,黃興主張用井字旗,認為井田是社會主義的象徵,表示平均地權的意思。孫中山認為井字旗「既不美術,又嫌有復古思想」。黃興力爭不得,很不高興,但他最終還是為顧全大局作了讓步,並在寫給胡漢民的信裡說:「名不必自我成,功不必自我立,其次亦功成而不居。先生〔孫中山〕何定須執著第一次起義之旗?然余今為黨與大局,已勉強從先生意耳。」
胡漢民接著說:「余當時乃只求革命,對於嘗有為之流血之革命旗,則贊成用之。惟‘成功不居’之說,則余與精衛俱覺克強持義頗高,此意不因所爭而廢,蓋余輩於時猶有書生之見也。因余與精衛力為克強解譬,克強後此亦不復言。」〔52〕
國旗之爭懸而未決,但在以後黃興親自指揮的歷次軍事行動中,他都採用了孫中山所堅持的旗幟。這是辛亥革命以前孫、黃最大的一次分歧(民國成立後,1912 年5月10日,經參議院議決五色旗為國旗,青天白日旗為海軍旗)。
「宋案」之後:法律解決還是武力解決?
李書城回憶說,南京臨時政府成立後,孫、黃之間有分歧,孫中山認為袁世凱靠不住,要繼續戰鬥,而黃興認為:「袁世凱是一個姦黠狡詐、敢作敢為的人,如能滿足其慾望,他對清室是無所顧惜的;否則,他也可以像曾國藩替清室出力把太平天國搞垮一樣來搞垮革命。只要他肯推翻清室,把尚未光復的半壁河山奉還漢族,我們給他一個民選的總統,任期不過數年,可使戰爭早停,人民早過太平日子,豈不甚好。如果不然,他會是我們的敵人,如不能戰勝他,我們不僅得不到整個中國,連現在光復的土地還會失去也未可知」〔53〕。這一說法恐怕未必可靠,但從胡漢民的回憶來看,孫中山當時的認識與黃興不會有多大的差異。1911年12月 21日,孫中山回國之初,他們在香港有過一番談話。孫表示,袁世凱雖不可信,但利用他來推翻統治中國二百六十多年的清廷,則勝於用兵十萬。
孫中山的辭職讓總統位於袁世凱固然有種種複雜的因素,包括黨內外形勢的交迫,但他本身確有借袁推倒清廷的考慮。黃興身為軍事首腦,由於軍餉嚴重不足等原因,也主張借袁的力量完成共和革命。他曾寫信給汪精衛、胡漢民:「和議若不成,自度不能下動員令,惟有割腹以謝天下!」〔54〕由此看來,在對袁的問題上,孫、黃並無多少矛盾。
不過1913年「宋案」發生後,孫、黃之間確實有了分歧。孫中山後來回憶說,宋教仁死後第五天,他和黃興等人一起討論對策。黃興說:「民國已經成立,法律非無效力,對此問題,宜持以冷靜態度,而待正當之解決。」黃興認為國民黨內掌握兵權的人(如廣東陳炯明,湖南譚延闓,南京第八師的師旅長陳之驥、陳裕時、王孝縝、黃愷元等)都不肯此時出兵討袁,「論交深在十年前」的蔡鍔更是反對動兵,僅憑他們幾個赤手空拳的人是不濟事的,所以主張暫時不談武力解決,而採取法律手段,要求趙秉鈞到庭受審。此時,上海法庭已向堂堂國務總理髮出傳票。但是,黃興認為,當時國人還沒有認清袁世凱的真面目,以為反袁是國民黨人的政治偏見,如果通過法律解決的辦法把袁氏授意謀殺宋教仁的真相暴露出來,使國人轉變對袁的看法,打破幻想,激起公憤,就會形成反袁的輿論。從袁指使所謂北京破獲暗殺機關,並通知上海法庭傳黃興到案來看,他們是恐慌的,而且欲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於是,黃興身正不怕影斜,便毅然向上海法庭報到。
然而,孫中山還是主張用兵,一面派人到各地聯絡軍人,一面派陳英士、戴天仇與黃興辯論,結果,不歡而散。論私交,黃、宋更接近,他之所以持謹慎態度,是深知南方武力不足以抗衡袁氏,與袁世凱論法律雖然迂闊,但在當時仍不失為一條途徑。最後箭在弦上不得不發,黃興萬般無奈,倉促上路,親往南京,要求孫中山在義旗初舉時不要前往,等創下一個局面再去主持大局。因此,孫中山等此後一直責怪黃興不死守南京,「貿然一走,三軍無主」,才導致失敗,否則以南京「帝王之都,龍蟠虎踞」,如果「效死以守」,大江以北決不會「聞風瓦解」〔55〕。而黃興當時的看法不一樣,他在7月26日發表的聲明中表示:「我如奮鬥到底,將使大好河山遭受破壞,即獲勝利,全國亦將糜爛,且有被列強瓜分之虞。……﹝此次討袁﹞真相已被御用報紙加以掩蓋,而我方目的,亦橫被歪曲,傳諸外國人士。」〔56〕以後他舊事重提,在1915年2月25日和陳炯明等聯名發表的通電中也說:「當舉事時,成敗利鈍,已能前睹。一擊不中,即復戢兵,誠不欲以驟難克敵之師,重生靈塗炭之禍。」儘管其時「可戰之卒,尚復累萬;可據之地,何止一省?」但他「不肯負固以困民生」,寧願揹負戰敗的罪名〔57〕。
7月31日,袁世凱勒令北京國民黨本部將黃興、陳其美等「一律除名」,並懸賞十萬元,比昔日清廷的賞金高出了許多。8月4日,香港總督宣布,孫、黃等永遠不准到港。在自己創立的民國,孫、黃等成了通緝犯,再度踏上流亡之途,其心情可以想見。當年8月,黃興黯然寫下「東南半壁鎖吳中,頓失咽喉罪在躬」等詩句。國民黨內對於「二次革命」本來就意見紛紜,包括蔡元培、汪精衛、陳陶怡等都持穩健、冷靜態度。陳陶怡還力勸黃興不要開戰,「又傳精衛在滬,不以孫、黃辦法為然。孑民則演說國民黨自革命至南北統一時為進取時代,自此以至於今為保守時代,以中國之革命,乃系新舊合同之革命也。又謂作事不可違反多數國民心理,多數國民既不願用武力,則決不可用武力」。儘管汪精衛在巴黎也極為憤慨,認為「宋案」必系當局指使〔58〕。8月27日,黃興終於抵達流亡多年的東京,而孫中山已先他到達。併肩戰鬥了八年的孫、黃在流徙中重逢,檢討失敗的根由,意見再度不一。章士釗回憶道,「克強求自殺不獲」,在日本人掩護下可到日本。「共和曇花一現,重履亡命之途,渾沌窮奇,亦何所謂!顧克強精神抖擻,仍復計畫多端,期於振刷。……時則中山認為二次革命失敗,由於黨員不聽命令,意指克強,刻責無已。而克強溫溫自克,不一校也。」〔59〕追隨黃興多年的石陶鈞回憶說:「黃到南京,明知無成,卻為孫、黃關係的內幕,不能不藉此解嘲。八月,我們先後亡命到了倭地東京。黃興約我進﹝晉﹞見中山先生,大被痛罵。其後,孫、黃裂痕顯然。」〔60〕9月17日,日本志士宮崎滔天訪問黃興,「以後幾乎連日往訪孫、黃,調和兩者之間的矛盾」〔61〕。
不入中華革命黨:「不願先生反對自己所提倡之平等自由主義」
孫中山把這次失敗原因歸結於黨員不聽話,特別是黃興不聽話,要另組秘密的中華革命黨,以服從他為第一要旨,在孫手訂的入黨誓約中有「願犧牲一己之生命自由權利,附從孫先生再舉革命」,「永守此約,至死不渝。如有二心,甘受極刑」這樣的內容,並要在上面加印右手中指的指模。因為黨章第十條規定,「凡黨員有叛黨行為,除處罰本人之外,介紹人應負過失之責」,第十一至十四條進一步規定,按照入黨時間先後把黨員分為首義黨員、協助黨員、普通黨員,在革命成功以後分別為元勛公民、有功公民、先進公民,元勛公民享有一切參政、執政的優先權利,有功公民享有選舉、被選舉的權利,先進公民則僅有選舉權利,「凡非黨員在革命時期之內,不得有公民資格」。
孫中山曾多次希望黃興擔任中華革命黨協理,這個章程上的位置也一直空位以待,但他堅決拒絕了。在黃興看來,「無論維持國民黨的名義或者另組新黨,領袖非孫先生莫屬。但是硬要在誓約上寫明,這無異於服從一個人幫助一個人搞革命;硬要在誓約上打指印,這等於犯罪的人寫供詞一樣,兩者都違背平等自由精神。至於黨員入黨之後,都是共患難同生死的革命同志,應該一律看待,而不應有‘首義黨員’、‘協助黨員’、‘普通黨員’之分,更不應以所謂‘元勛公民’、‘有功公民 ’、‘先進公民’享有權利不同相號召」〔62〕。說白了就是「不願先生反對自己所提倡之平等自由主義」。
對此,孫中山的回答是:「要知道過去革命所以失敗最大的原因,就是不肯服從一個領袖的命令。我們現在要做革命能夠成功,以後黨內的一舉一動,就要領袖來指導,由全體黨員去服從。至於哪一個人來做領袖,這是沒有關係的。假使你黃先生願意當領袖,我們就可以在誓約內寫明‘附從黃先生’,我當然也填誓約來服從你的。如果你不願意當領袖,就由我來當領袖,那麼你就應該服從我。至於誓約上要打指模,完全是表示加入革命的決心,決不是含侮辱的意思。」〔63〕
即使在孫、黃出現嚴重分歧的情況下,1914年3月24日,黃興還是應胡漢民等之托寫信給章士釗,請章來主編中華革命黨的機關刊物《民國》雜誌:「弟思袁氏作惡已極,必不能久於其位,兄能於此刻出為收拾人心之舉,亦不為早。」〔64〕但章沒有接受,而是另辦了著名的《甲寅》雜誌〔65〕。5月29日,黃興在給劉承烈的回信中透露了心曲:「黨事弟久灰心。近來尤極其詭譎之態。」〔66〕也就是這一天,孫中山來信,歷數對黃興的種種不滿:「宋案發生之後,彼此主張已極端衝突。第二次失敗後,兄仍不能見及弟所主張是合,兄所主張是錯。……及今圖第三次,弟欲負完全責任,願附從者,必當純然聽弟之號令。今兄主張仍與弟不同,則不入會者宜也。此弟所以敬佩而滿足者也。弟有所求于兄者,則望兄讓我干第三次之事,限以二年為期,過此猶不成,兄可繼續出而任事,弟當讓兄獨辦。如弟幸而成功,則請兄出而任政治之事。此時弟決意一到戰場,一遂生平之志,以試生平所學。……弟所望黨人者,今後若仍承認弟為黨魁者,必當完全服從黨魁之命令。因第二次之失敗,全在不聽我之號令耳。所以,今後弟欲為真黨魁,不欲為假黨魁,庶幾事權統一,中國尚有救藥也。」
6月初,黃興給孫中山回信,不同意孫的指責,並披肝瀝膽地陳述了自己的意見:「宋案發生以來,弟即主以其制人之道,還制其人之身。先生由日歸來,極為反對。」即便以用兵而論,最初兩人曾分別致電廣東、湖南二省都督,對方復電都說不可。至於以身代孫去南京,「實重愛先生,欲留先生以任大事。南京事敗,弟負責任,萬惡所歸,亦所甘受,先生之責,固所宜然」。
但弟自抵日以來,外察國勢,內顧黨情,鑒失敗之主因,思方來之艱鉅,以為此次乃正義為金錢權力一時所摧毀,非真正之失敗,試翻中外之歷史,推天演之公例,未有正義不伸者,是最後之勝利,終歸之吾黨。今吾黨既握有此勝算,若從根本上做去,本吾黨素來所抱之主義發揮而光大之,不為小暴動以求急功,不作不近情言以駭流俗,披心剖腹,將前之所是者是之,非者非之,盡披露於國民之前,庶吾黨之信用漸次可以恢復。又宜寬宏其量,受壤納流,使異黨之有愛國心者有所歸向。夫然後合吾黨堅毅不拔之士,學識優秀之才,歷百變而不渝者,組織幹部,計畫久遠,分道進行,事有不統一者未之有也。若徒以人為治,慕袁氏之所為,竊恐功未成而人已攻其後,況更以權利相號召者乎。數月來,弟之不能贊成先生者以此。
……惟先生欲弟讓先生為第三次之革命,以二年為期,如過期不成,即讓弟獨辦,等語。弟竊思以後革命,原求政治之改良,此乃個人之天職,非為一公司之權利可相讓渡可能包辦者比,以後請先生勿以此相要。弟如有機會,當盡我責任為之,可斷言與先生之進行決無妨礙。〔67〕
針對孫中山信中希望他禁止親信部下「對於外人,自後絕勿再言‘中國軍界俱是聽黃先生之令,無人聽孫文之令者。孫文所率者,不過一班之無知少年學生及無飯食之亡命耳’此等流言」,黃興懇切表示自己並未另樹一幟,「故絕對無部下名詞可言。若以南京同事者為言,皆屬昔日之同志,不得謂之部下」〔68〕。
6月3日,孫中山回信表示:「然弟終以為欲建設一完善民國,非有弟之志,非行弟之法不可。兄所建既異,不肯附從,以再圖第三次之革命,則弟甚望兄能靜養兩年,俾弟一試吾法。……此後彼此可不談公事,但私交上兄實為我良友,切勿以公事不投而間之也。」〔69〕
同一天,黃興在給劉承烈的信中說:「興素性迂拙,主義所在,不敢變換手段以苟同。雖以人之如何毀傷,亦不稍為之動。……至於欲反對自己十餘年所提倡之平等自由主義,不惜以權利相號召,效袁氏之所為,雖愛我如兄,興亦不敢從兄之後。」〔70〕
此時,孫中山已聽不進任何不同的意見。在經歷「二次革命」的失敗後,他在1914年4月18日寫給南洋革命黨人的信中說:「因鑒於前此之散漫不統一之病,此次立黨,特主服從黨魁命令,本須各具誓約,誓願犧牲生命、自由權利,服從命令,盡忠職守,誓共生死。」他解釋「其所以必誓服從弟一人者,原第一次革命之際及至第二次之時,黨員皆獨斷獨行,各為其是,無復統一,因而失勢力、誤時機者不少,識者論吾黨之敗,無不歸於渙散,誠為確當。即如南京政府之際,弟忝為總統,乃同木偶,一切皆不由弟主張」〔71〕。
12月5日,孫中山在《批釋加蓋指模之意義》中解釋:
第三次革命之後,決不如第一次之糊塗,將全國人民名之曰國民;必其有心贊成共和,而宣誓註冊者,乃得名之曰國民。然至成功之日,其宣誓註冊之人,自然爭先恐後,舉國若狂,亦恐根底不固,易為巧詐,借名取利,容易把真心原始之革命黨推翻,如袁氏近日之所為。故定事前首義黨人有優先權利,選舉執政當在首義黨人,民國乃能鞏固。然到時冒稱為首義黨人,欲得元勛公民權者必紛紛也。如第一次之官僚劣紳,向來反對革命,殺戮黨人;及一旦革命成功,此輩則爭先自號為老革命黨,把持一方權利。而向日真心革命志士,且多被此輩殺戮,真偽莫分,熱誠志士,成敗俱遭慘禍,實可痛也!故第三次成功之後,欲防假偽,當以指模為證據。蓋指模人人不同,終身不改,無論如何巧詐,終不能作偽也,此本黨用指模之意也。……況今日之法,乃欲行之於全國國民者也。吾黨為首義尚不肯為,他日全國更何能望其一律遵行也。……總之,指模一道,遲早要蓋,今日為黨人不蓋,他日為國民亦必要蓋。倘以外國待犯人為言,則外國待犯人,往日單獨以照相行之,豈吾人則永不照相乎?〔72〕
據孫中山的忠實追隨者、擔任中華革命黨黨務部長的居正回憶,孫中山曾對他說過:「一、革命必須有惟一(崇高偉大)之領袖,然後才能提挈得起,如身使臂,臂使指,成為強有力之團體人格。二、革命黨不能群龍無首,或互爭雄長,必須在惟一領袖之下,絕對服從。三、孫先生代表是我,我是推翻專制、建立共和、首倡而實行之者。如離開我而講共和,講民主,則是南轅而北其轍。忠心革命同志,不應作‘服從個人’看法,一有此想,便有錯誤。我為貫徹革命目的,必須要求同志服從我,老實說一句,你們許多不懂得,見識亦有限,應該盲從我。我絕對對同志負責任,決不會領導同志向專制失敗路上走。我是要以一身結束數千年專制人治之陳蹟,而開億萬年民主法治之宏基。四、再舉革命,非我不行,同時要再舉革命,非服從我不行。……我敢說除我外,無革命導師。……況並將‘服從孫先生再舉革命 ’一句抹煞,這是我不能答應,而無退讓之餘地的」〔73〕。
因此,有人建議將「服從」改為「附從」,將「孫先生」改為「總理」,凡同盟會舊人免去那些入黨手續等,但這些都被孫中山拒絕。當時包括李烈鈞、柏文蔚、程潛、熊克武、譚人鳳等在內,都認為「另組新黨,要特別慎重」,多數人主張「保全國民黨」。李烈鈞說,國民黨堂堂正正,國內國民黨機關雖被袁賊解散,而海外的國民黨還在,另組新黨豈不是又將海外的國民黨取消,所以「絕不贊成」。當時拒絕加入中華革命黨的還有很多重要人物,孫中山親自要張繼按指模,被張繼婉拒。為避免相互之間意見日深,自行削弱革命力量,給敵人以挑撥離間的機會,一生甘當配角、從來不願取而代之、也不想另立一幟的黃興決定離開日本,遠走美國,可以讓孫中山自行其是。1914年6月27日,孫中山設宴與他敘別,並送來「安危他日終須仗,甘苦來時要共嘗」的對聯。7月8日,當中華革命黨正式成立時,黃興已在前往美國的途中。
黃興:「吾非反對孫先生,吾實要求孫先生耳」
黃興不願加入孫中山另組的中華革命黨,孫中山為了打倒袁世凱,主張爭取日本政府的援助,曾向日本方面提出了中日盟約十一條,黃興對此也持嚴厲的批評態度。不過,他從未打算打出自己的旗號,另立門戶。不要說反對孫中山,連對孫的事業有所妨礙他都不願意。7月9日,船抵檀香山,黃興在接見《太平洋商務報》記者採訪時依然說,「本人直接奉孫先生之命向美國轉達他的意見」,沒有向外人說及自己與孫中山的分歧,並為孫辯護,「而孫先生在世人面前被誣為自私自利、貪贓枉法、卷款潛逃,這些都是謊言」〔74〕。因為當時袁世凱指控孫中山主持鐵道公司揮霍無度、卷款而逃等〔75〕。黃興在美期間有僑胞要捐款給他作活動經費,他囑咐華僑將籌集的款項直接匯給孫中山,「聲明自己這次來美暫居,不需要僑胞資助」。他每次與華僑談及孫中山,都表示很尊敬孫,從未講及他們在黨的改組問題上意見分歧,因為他擔心會因此影響華僑的愛國情緒〔76〕。
1914年8月18日,黃興就所謂他泄露孫中山外交密函一事嚴正闢謠:孫中山是否有這樣的外交函件還是一個疑問,「即令有此函件,中山先生從未與興閱過,興又何從宣泄?此種卑鄙手段,稍有人格者不為;興雖不德,自問生平未嘗有此敗行」〔77〕。當時袁世凱派代表到美國接洽借款,孫中山曾電告黃興,設法阻止。但這一切並不表示黃興已打消了對孫中山另組中華革命黨的看法。9月29日,他在芝加哥就阻袁借款一事與梅培商談。梅培稱自己對中華革命黨章程有意見,黃興囑他給孫中山寫信請其再作考慮,並表示:
吾非反對孫先生,吾實要求孫先生耳。吾重之愛之,然後有今日之要求。吾知黨人亦莫不仰重孫先生,尊之為吾黨首領;但為此不妥之章程,未免有些意見不合處。……章程擬稿時,孫先生曾分給一份參看,吾指其不合處要求修改,孫先生當時力允,對胡漢民先生亦然。後不果改,勉強施行,吾料確非孫先生之本意。望能與先生函商一切;若有效,不但克強一人感激,吾知黨中多數分子亦當引為慶幸。〔78〕
梅培10月4日在給孫中山的信中轉述了這番話。黃興同時表示了自己的意見,到美國後只和林森、謝英伯、馮自由等少數幾個人密商過,並未向外人透露半個字。不過孫中山沒有回應。既沒有參加中華革命黨,也未列名歐事研究會,而為國民黨大聯合奔走的周震麟回憶說,黃興在美期間,曾寫信告訴他中華革命黨在美洲新樹旗幟,強迫原來的國民黨黨部改名,主張對此事要「兼容並包,苦心和解」。在接到譚人鳳、周震麟等8月18日謀求團結反袁的來信後,黃興在9月12日回信表示:「其辦法以維持固有之黨勢入手,既與中山無所衝突,且有事時得與以助力,實為正大穩健之至。」〔79〕
1915年2月4日,陳英士寫信請黃興返回日本,「共肩艱鉅」,並從五個方面列舉了革命黨人(自然包括黃興)有負孫中山。孫後來將這封信作為附錄收入了自己的《建國方略》中,這一罕見的舉動說明他認同陳英士的說法。黃興沒有進行辯駁。3月,孫中山寫信給黃興,一方面責怪「二次革命」失敗是黃興「貿然一走」 之故,一方面又說「非戰之罪也」,希望能和黃興「同心一致,乘時以起」,請黃興早回日本。黃興也沒有進行辯駁。當年秋天,黃興接到蔡鍔將去西南發難的密函,命兒子黃一歐回國參加倒袁。黃一歐回憶說:「臨行前,先君交我兩封信:一致孫中山,談到袁世凱必將稱帝,三次革命的發難時機已屆成熟,如有所命,極願效力;一致在東京的張孝准,略告松坡先生來信情況及需要考慮解決的問題,囑其速與松坡先生密取聯繫,相助進行。」〔80〕
1916年4月22日,黃興自舊金山啟程赴日本,路過檀香山接受當地記者採訪時,否認與孫中山有任何分歧(舊金山《少年中國晨報》5月14日)。4月24 日,孫中山致電在檀香山的吳鐵城,請其轉告黃興要求在上海見面。5月20日孫中山寫信給黃興,希望以兩人的名義向日本方面借款買軍械。「況兄與弟有十餘年最深關係之歷史,未嘗一日相迕之感情,弟信兄愛過助我,無殊曩日。」5月下旬,黃興為這事曾與孫中山頻繁電商。6月1日,黃興復電譚人鳳,支持孫中山的第二次討袁宣言,「並黨界都消滅,何門戶之可言?」袁世凱死後,黃興回到上海就去看望孫中山,孫中山也馬上回訪,「兩人相見,握手言歡,極為親切快慰」 〔81〕。此前,孫、黃「互相過從,商談國事,一如往昔,並無絲毫芥蒂」〔82〕。
由於孫中山一意孤行,中華革命黨在反袁稱帝的歷史關頭並未發揮什麼重要影響,已不是處在歷史舞臺的中心,而居於次要的邊緣化的地位。孫中山悄悄將中華革命黨的旗幟收了起來,重新改用國民黨的名稱活動就是一個證明。此時,孫中山心中有什麼想法雖難測知,但恐怕也不無尷尬。6月14日黃興給孫中山的復電中有 「尚望主持」四個字,就是表示不願取代孫中山的地位,坦陳沒有做領袖、主角的意思。這樣一個沒有強烈主角意識的人物出現在中國史上確是前無古人。
四、「雄而不英」:黃興的侷限
黃興在漢陽督師,兵敗後東下上海,武昌諸將對他大為不滿,但他們對孫中山尚無怨望。然而臨時政府內閣中「次長取實」,幾乎清一色同盟會人。除了黎元洪被舉為副總統之外,首義諸將無一人進入內閣。章太炎說孫武到南京活動陸軍次長不成,懷恨而去,從此心生怨望。張繼評論辛亥革命失敗原因時也說沒有任孫武為陸軍次長是因小失大,致使孫武與首義諸將擁戴黎元洪,另組民社,武漢儼然與南京對峙,然後被袁世凱利用。到1913年6月25日,章太炎在寫給朋友的信中還認定,之所以導致「天下洶洶,黨爭如水火者」,就是自黃興不重用孫武開始的〔83〕。章在1913年寫給上海國民黨的信中說得更坦白,其中恐怕也包含了他本人之所以立黨的原因:「既而武漢倡義,稍有權利之爭,地位有殊,遂分政黨,條件未異,門戶各分,昔之弟兄,今為仇敵。致令奸人乘間,坐擁高權,天下洶洶,徒以黃克強、孫堯卿二公之反目耳,釁隙已成,彌縫無術。」〔84〕當然,孫武熱衷權位,本身品格就很成問題,即使讓其如願,歷史恐怕也未必有大的不同。
1912年2月14日,參議院有臨時政府設北京之議,包括同盟會籍的議員李肇甫等都主張建都北京。經過激烈辯論,議案已經通過。孫中山、胡漢民、黃興不以為然。孫中山主張依法交付復議,黃興則大為責怪同盟會員不應有異議。鄧家彥回憶說:「黃興尤怒不可遏,兩手插入軍服口袋中,踱來踱去……﹝說﹞:‘政府決不為此委屈之手續,議院自動翻案,盡於今日;否則吾將派憲兵入院,縛所有同盟會會員去!’」〔85〕吳玉章也回憶到,2月15日早晨黃興對他說:「過了十二點如果還沒有把決議改
在一位法國人眼裡,「中等身材,外表剛毅倔強,寬肩膀,體格強健有力,面貌豐腴,蓄黑髭」的黃興乃是「中國革命之拿破崙」。
在羅家倫看來,黃興「是豪士,是英雄,是開國元勛。但是他更是有中國文化根底的讀書人,他是‘士’。這個士便是曾子所謂‘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遠,仁以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後已,不亦遠乎’的士。這個士也就是孟子所謂豪傑之士」。
一、「孫氏理想,黃氏實行」
「世稱孫、黃為開國二傑,克強誠當之無愧矣。」(馮自由語)辛亥革命期間流行「孫氏理想,黃氏實行」的說法,眾口一詞都說黃興是革命的實行家。當時出版的《血書》有《黃興小史》,其中言:「黃非思想家,亦非言論家。實為革命黨中惟一之實行家也。故黨中最重黃之聲望,直可與孫逸仙齊驅並駕矣。」孫、黃並稱其實不是偶然,黃興(1874∼1916)雖然比孫中山小了八歲(比譚嗣同小九歲,宋教仁、蔡鍔同年,比他又小了八歲),但在二十世紀初那次重大歷史轉型中他扮演了極為重要的角色,在信仰共和的革命陣營中,擁有更廣泛的追隨者。章太炎手書的輓聯「無公則無民國;有史必有斯人」可以看作是對黃興的蓋棺論定。
據舉人出身的吳稚暉回憶,1901年在日本,有人約他去見孫中山,他以為孫不過是「綠林豪傑」,所以不想見。後來他聽說孫中山是個書生,也以為不過是劉秀、鄧禹之流,還是不想見。直到1905年的一天,他在英國,有人來敲門,自稱「孫逸仙」,「溫和端正」,他才感到很吃驚。在自述認識孫中山的過程時,他頗有感慨地說:「我起初不滿意孫汶﹝文﹞,就是因為他不是科第中人,不是經生文人,並且疑心他不識字。到認識以後,才知道他手不釋卷。」當年留學歐洲的朱和中也回憶說,孫中山去動員他們參加革命時,他念著孫親筆起草的誓詞草稿禁不住笑了。孫問其故,他回答說:「康有為和梁啟超常說您目不識丁,我見誓詞簡練,知康、梁所言之妄。」孫傲然說:「我亦讀破萬卷也。」〔1〕不過孫中山1916年7月15日在上海對廣東籍議員說自己讀四書五經的經過確與傳統讀書人不同:「我亦嘗效村學生,隨口讀過四書五經者,數年以後,已忘其大半。但念欲改革政治,必先知歷史,欲明歷史,必通文字,乃取西譯之四書五經歷史讀之,居然通矣。」〔2〕
與孫中山相比,黃興本來就中過秀才,又是兩湖書院的高才生,在留學日本之前,即已「字習東坡,文宗韓柳」,舊學的根基不淺,使同時代的讀書人更容易接受他。在1905年之前,孫、黃沒有任何聯繫,因為黃興創立華興會,獨立領導了兩湖的革命。隨後,黃興的許多朋友、同志都成了留日學生,並先後成了同盟會的領導和骨幹,如宋教仁、陳天華、劉揆一等。光復會領袖(如李燮和原來就是華興會員)多與他更為接近,辛亥之後立憲派的要員也與他的關係融洽、密切。尤為重要的是,黃興幾乎直接指揮、領導了大部分的武裝反抗行動,與軍界的關係更為緊密。雖然世人都說黃興是「常敗將軍」,但黃興雖敗猶榮。正是他在漢口、漢陽苦戰整整一個月,才為各地獨立贏得了時間。漢陽兵敗之時,他一面引咎辭職,一面準備與漢陽共存亡。李書城等則力勸:「軍家勝負無常,今二十餘省之響應而獨立者,已三分有二,必能指日推倒滿清,建立民國。故漢陽城暫時之得失,似已無足深憂。而公之一身,則關係大局,較漢陽尤重,萬望留以有待。」強拉著他退出漢陽,「當江輪渡至中流時,公目睹漢陽城,忽急走船舷,縱身投水,使非副官長曾昭文與揆一追隨左右,合力抱持之」,後果不堪設想〔3〕。
即使在「二次革命」中頗受孫中山、陳英士等人的非議,但從黃興在南京兵敗「走麥城」之前請徐宗漢照顧兒女的家書看來,他早知戰事前途並無把握,內心痛苦而從容,隨時準備一死報國〔4〕。這封信帶有交代後事的遺囑意味。所以當南京即將三面受敵之時,部下親信日夜隨侍左右,也是深恐黃興「悲憤自殺」。
黃興只是一介書生,對軍事並非專業,但自華興會計畫在湖南起事,他即自任總指揮,武昌起義後做戰時總司令,南京臨時政府時為陸軍總長,隨後還做南京留守。當時確實沒有比他更合適的人選擔當這樣的重要職務。黃興之所以取得這樣的地位,固然是因為每次起義他都親自策劃,身臨前敵,衝鋒陷陣,表現得異常的勇敢,但另外還有一個世人不太清楚的原因,即他是同盟會主持日常工作的庶務幹事。當時在日本留學的陸軍士官生至少有九十三人加入同盟會,包括李根源、李烈鈞、程潛、李書城、趙恆惕、黃郛、尹昌衡、溫壽全、仇亮、陳之驥、王孝縝、袁華選等。後來在各省響應武昌起義的正是以這批人為主。李書誠回憶說:「黃先生以為陸軍學生須在回國後掌握兵權,不可暴露革命的真面目。因此,他囑陸軍學生中的‘同盟會’會員,不到‘同盟會’總部往來,陸軍學生的入黨證也由黃先生一人獨自保管。並商議由陸軍同學在‘同盟會’會員中選擇一批堅貞可靠的同志另組一個團體,名曰‘丈夫團’,以孟子所說的‘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作為團員應具的品德。」黃興還鼓勵有家產的人出資捐官,這樣獲得兵權的機會就更大更快些。武昌起事後,各地紛起響應,做了都督、軍、師、旅、團長的人中, 「多屬‘丈夫團’的同志,都是黃先生所熟知的人。因此革命軍人與黃先生有特別深厚的感情,他在革命軍人中具有極高的威信」。〔5〕
1912年,孫、黃先後進京,北京輿論對於孫中山的高遠理想和黃興的真誠篤實無不交口稱讚。當時名記者黃遠生對孫中山不無微詞〔6〕,而對黃興卻是評價甚高。他在10月5日的文章中說:「記者眼中之黃克強,乃一率直熱誠之人。其主張厲行國民捐及不換紙幣,正是他熱誠過人之處。然其政治思想之不適於今日者可見。顧其條理縱不及遁初,而終異於□□﹝中山﹞之大言無實。若記者管窺蠡測之見不甚謬誤,則記者願為宋系而兼黃系,絕對不願為﹝孫﹞系也,一笑。」〔7〕
國外輿論也都這樣認為。1912年9月29日,黃興與法國駐華公使康地見面。康地事後回憶說:「黃先生為中國四千年特色之人物,為亞洲開一革命成功最速之先聲。敝國當日若有如黃先生其人者,何至革命至三次之多,演成流血漂杵之慘狀!敝國將來譯讀中華民國革命史料,無不想望英風而崇拜不已。」〔8〕10月5 日,英國《旁觀者》發表駐北京記者的通訊,其中就有這樣一番判斷:「但記者以為,袁世凱實為中國此時所需要的強人。記者更敢大膽推測,將來袁退出政界,黃興將是最適宜的總統繼任人選。」〔9〕
早在1911年漢陽督師時,黃興就已是聲名顯赫的風雲人物,他的經歷贏得包括職業軍人在內的普遍認同不是偶然的。孫中山雖然從事革命的時間更早,但他主要是個理想家,在海外華僑中具有一定的動員能力(主要是籌款)。在民國初創之際,人們重視的是踐行,享有「篤實」盛譽的黃興被各方看好乃是順理成章的。辛亥之際,在孫中山回國前黃興主持處理了大部分軍政、民政要務,包括籌款、議和等重要事務,經受了一切考驗,「從出身背景、資質稟賦和社會聯繫幾點來看,他比與國內缺少關係的孫中山,更易於同中國社會中堅分子相處」〔10〕。一句話,黃興具備了做領袖、演主角的大部分條件,但他的性格使他自願擔當配角。從同盟會時期到民國初年,他從來都不曾打算從孫中山手中奪取領袖地位。這樣的機會曾一次次地出現在他面前,但他每一次都是堅決地拒絕了,並一直堅定地維護孫中山的主角形象。
二、黃興的配角意識
黃興提議公推孫中山為同盟會總理「不必經選舉手續」
1903年,湖南人章士釗(後來參加過華興會)以《三十三年之夢》為底本,半譯半敘,編寫了《孫逸仙》一書,認為「有孫逸仙,而中國始可為」,「一時風行天下,人人爭看」。黃興就是讀了這本書才對孫中山的思想與事業有了最初的瞭解,奠定了他們日後合作的思想基礎的。1904年,黃興再返日本尋求宮崎滔天的幫助,也是因為讀了《三十三年之夢》。而在同盟會出現之前,黃興等人就想在日本重組革命團體。據曹亞伯回憶說:「黃興來後,欲結合各省之同志立一革命總機關,而戊戌變法後長沙時務學堂逃去之一班學生,如楊度、範源濂等,俱不願擁戴黃興為首領。」〔11〕程家檉也出來勸阻:「近得孫文自美洲來書,不久將游日本。孫文於革命名已大震,腳跡不能履中國一步。盍緩時日以俟其來,以設會之名奉之孫文,而吾輩得以歸國,相機起義,事在必成。」〔12〕
1905年7月,經楊度(有說宮崎滔天)介紹,孫、黃第一次見面。章士釗對他們這次見面所記甚詳,有所謂「情異虯髯」、「太原真氣」之語,表示黃興一開始就無與孫中山爭領袖之意,更無自樹一幟的打算,而是願意傾心合作,所以才有了同盟會的誕生。從孫、黃第一次見面到同盟會誕生前後只有二十多天,本來孫中山提議叫「中國革命同盟會」,黃興認為這是個秘密組織,「革命」一詞應該刪除。經過討論後,孫接受了黃的意見,才正式將該組織定名為「中國同盟會」。在成立會上,正是「更不失快男子本色」的黃興提議:「公推孫中山先生為本會總理,不必經選舉手續」,孫中山才順利當選。這一年孫中山三十九歲,黃興不足三十一歲,胡漢民二十六歲,宋教仁二十三歲,汪精衛二十一歲〔13〕。
同盟會的成立過程條理井然,沒有像十年前楊衢雲與孫中山爭興中會主角這樣的糾紛,這與黃興的性格、聲望和謙讓是分不開的。章士釗曾在百年前撰文指出:「在海外談革命者萬人,不如在本國談革命者得十人;在租界談革命者千人,不如在內地實行革命者得一人。」黃興無疑就是這樣的實行者。「孫、黃合作,是最理想不過的:一個是興中會會長,一個是華興會會長;一個是珠江流域的革命領袖,一個是長江流域的革命領袖;一個在海外奔走,鼓吹籌款,一個在內地實行,艱辛冒險;一個受西方教育,一個是傳統的中國知識份子。」〔14〕這一評價是恰當的。不過,華興會員當時只是以個人身份加入同盟會,並不是所有入都加入了,比如章士釗就一直沒有加入,劉揆一早期也拒絕加入。但華興會員成為同盟會的骨幹則是不爭的事實。相比之下,興中會後來沒有一個會員成為著名人物,當年活躍的陳少白在同盟會時期也淡出了。
黃興反對罷免孫中山:「革命為黨眾生死問題,而非個人名位問題」
1907年3月4日,在清廷公使的請求下,日本政府勸說孫中山離開日本,隨後黃興也離開日本,到香港等地籌劃武裝起義。當年7月,同盟會內部發生章太炎等攻擊孫中山事件。事情的緣由是這樣的:孫中山離日前,曾接受日本政府和商人贈送的一萬五千元,以兩千元留作《民報》經費,章太炎、張繼、陶成章等就潮州、惠州等地起義失敗和孫中山分配贈款一事發起攻擊,逼當時代理庶務幹事的劉揆一召開特別大會,罷免孫中山的總理職務,改選時在香港的黃興為總理。劉揆一反對此議,他的看法是,孫中山留下兩千元給《民報》,其他的用做起義軍費,這也是不得已的,又深知黃興「素以實行革命為務,絕不居此空虛總理之名」,而且當時正在與孫中山共謀在廣東起義,「萬一因‘總理’二字而有誤會,使黨軍前途頓生阻力,非獨陷害孫、黃二公,實不啻全體黨員之自殺」。所以他要力排眾議(聲稱 「革命之前,必先革革命黨之命」的張繼甚至在民報館與他發生了扭打)。
劉先是急忙寫信通過香港的彭邦棟轉告黃興,同時寫信給馮自由、胡漢民,引「萬方有罪罪在一人」之語,請他們勸說孫中山向東京本部引咎道歉。孫中山的回答是:「諸同志皆熱血青年,在無事時自不免易生事端,此種黨內糾紛,惟事實足以解決,絕無引咎之理由可言。」〔15〕黃興回信則決然表示:「革命為黨眾生死問題,而非個人名位問題,孫總理德高望重,諸君如求革命得有成功,乞勿誤會,而傾心擁護,且免陷興於不義。」〔16〕由於黃興嚴正表示反對的態度,東京的第一次「倒孫」風潮才得以平息。
「革命有二統,二統將誰為正?」
同年8月,已加入同盟會的張百祥、焦達峰、劉公等也對孫中山「舍廣義而取狹義,組織南路同盟為大本營,而於東京本部從不過問,殊不謂然」(譚人鳳語),要另外仿照綠林開山立堂的辦法,發起一個有實力的團體「共進會」,與同盟會分道揚鑣,並以十八星旗作為會旗。孫武等隨即加入,劉揆一也「極表贊成」。他們認為同盟會綱領中的「平均地權」不容易為下層社會瞭解,因此提出「平均人權」。當時正好黃興回到東京,對他們另樹旗幟表示不滿,曾質問焦達峰:「革命有二統,二統將誰為正?」焦笑答:「兵未起,何急也?異日公功盛,我則附公;我功盛,公亦當附我。」〔17〕
楊玉如回憶道:「那時黃興恐同盟會起了分化,曾向發起人質問,經焦達峰解釋:謂並無別意,只期內地與邊區同時舉事,或可縮短革命時間。興始瞭解。」 〔18〕武昌起義時,率先打出的就是「共進會」的十八星旗。多年後吳玉章仍記得,當時同盟會組織渙散,孫、黃等常不在日本,「真是群龍無首,一盤散沙」, 「共進會」就是這樣的情況下出現的。
1908年夏天,黃興在雲南、河口兵敗,從河內被遣送到新加坡(5月27日上海《神州日報》報導,清廷以五千元懸賞緝拿黃興),經香港返回東京,發現同盟會內意見更分歧、組織更渙散了,連宋教仁都不去見他。章太炎便批評黃興和孫中山說:「吾在此以言論鼓舞,而君與逸仙自交趾襲擊,雖有所獲,其實不能使清人大創,徒欲使人知革命黨可畏耳。愚意當儲蓄財用,得新式銃三千枝,機關銃兩三門,或可下一道州府,然後四方響應,群力以僕之,若數以小故動眾,勞師費財,焉能有功?」〔19〕黃興沒有回答。1908年確實是同盟會最困難的時期,冬天黃興邀請各省分會長開會,最後議定以「勤學舍」的名義組織一個俱樂部性質的機構,由大家分攤經費,不過半年(到1909年6月)就因各方人心減退、不願按時繳費而解散。1909年5月19日,孫中山在經過多次失敗之後再做世界漫遊,將國內計畫一切都委託給黃興與胡漢民二人。
陶成章等公布《孫文罪狀》,黃興極力維護孫中山的領袖地位,「以身力拒之」
1909年秋天,陶成章等再度對孫中山發起攻擊,遠比上一次「倒孫」風潮來得猛烈。9月,陶成章和李燮和等人代表七省同志在南洋起草了《孫文罪狀》,要求開會改選同盟會總理。黃興極力進行抵制。***月間,陶成章寫信給李燮和等說:「公函已交克強兄,惟彼一力袒護孫文,真不可解。……石屏在安南信孫文大言,亦為所迷。」「精衛為人,狡展異常,狹〔挾〕制克公,使其不發表此公函。章太炎已刊報告,不久當分布南洋各埠也。」〔20〕另一封信中又說:「克強既不肯發布公啟,弟往向之索回,不肯歸還。太炎傳單出後,克強屢使人恐嚇之,謂有人欲稱足下以破壞團體之故也。」「克強函責太炎以晚節不終。」〔21〕其中章太炎的「報告」、「傳單」就是指《偽民報檢舉狀》。
9月間,陶成章曾與黃興「辯論中山之事多時」,黃興懷疑這次反對孫中山是陶發動的。對於孫中山指控陶為保皇黨偵探一事,黃興表示不信,譚人鳳更不信,認為 「天下斷無此理」〔22〕。9月22日,陶在信中再次提及此事,對黃興「以為不開除孫文,無妨於事」表示不滿〔23〕。24日,陶成章在給王若愚信中說: 「到東京後,即將公函交付克公,迄今並不發布,專為中山調停。」「弟及兄等與中山已不兩立,看來非自己發表不行矣。」〔24〕25日,陶在寫給朋友的信中說:「今得克強來信,中多無理取鬧之言,可恨已極。……克公自以為能,竟不料其自壞長城矣。」「克公貪於目前之近利,不識適貽日後之禍患。」〔25〕
其實,這是陶成章不瞭解黃興的性格所致。黃興不僅拒絕散發他們的聯合聲明,拒絕召集會議討論,而且寫信給李燮和為孫中山辯誣,並親臨南洋平息那裡的反孫情緒,還在那裡寫了一封信給孫中山。當年11月7日,黃興給孫中山覆信,其中表達了「陶等雖悍,弟當以身力拒之」這樣的態度:
但只陶煥卿一人由南洋來東時,痛加詆誹於公,並攜有在南洋充當教習諸人之公函(呈公罪狀十四條),要求本部開會。弟拒絕之,將公函詳細解釋,以促南洋諸人之反省。……在東京與陶表同情者,不過與江浙少數人與章太炎而已。及為弟以大義所阻止,又無理欲攻擊於弟,在攜來之附函中,即有弟與公「朋比為姦」之語,弟一概置之不理。彼現亦(無可)如何,只專待南洋之消息,想將來必大為一番吵鬧而後已。……見弟不理,即運動章太炎在《日華新報》登一偽《民報》之檢舉狀(切拔〔剪報〕附上一覽),其卑劣無恥之手段,令人見之羞憤欲死。現在東京之非同盟會員者,亦痛罵之,此新聞一出,章太炎之名譽掃地矣。……弟與精衛等商量,亦不必與之計較,將來只在《民報》上登一彼為神經病之人,瘋人囈語自可不信,且有識者亦已責彼無餘地也。總觀陶、章前後之所為,勢將無可調和,然在我等以大度包之,將亦不失眾望,不知公之意〔意見〕若何也。美洲之函,想亦不出陶、章之所為,今已由弟函達各報,解釋一切(函稿另紙抄上)。桀犬吠堯,不足誣也,我公當亦能海量涵之。至東京事,陶等雖悍,弟當以身力拒之,毋以為念。〔26〕
當時孫中山將要抵美,黃興以同盟會庶務的名義給美洲各埠中文報紙的同志寫信:
本處風聞孫君未抵美以前,有人自東京發函美洲各埠華字日報,對於孫君為種種排擠之詞,用心險毒,殊為可憤……再者,南洋近二三同志對於孫君抱惡感情,不審事實,遽出於排擊之舉動,敝處及南洋分會已解釋一切。〔27〕
「凡此皆非為中山個人,實為大局。」
難怪胡漢民在致南洋同志書中盛讚黃興之舉:「聞黃克強已有書致文島各教員,痛為辯白,而陶歸日本,要求開會討論,黃君則拒絕不允。凡此皆非為中山個人,實為大局。蓋吾人矢志革命,雖未嘗依一人,而其人於全黨有重大關係,抑且無絲毫之無負於黨,如此而被誣被謗,則不容不為辯白護持。今在東京有黃克強兄,在南洋有公等,俱持正不阿,以伸公論,悠悠之口,將不久自息矣。」〔28〕
同年冬天,黃興就《民報》在東京秘密續刊之事連續兩次致函巴黎《新世紀》雜誌:「章太炎此次發布偽《民報》檢舉狀,乃受陶成章運動(陶因在南洋欲個人籌款不成,遂遷怒中山,運動在南洋之為教員者,連詞攻擊之。陶歸東京後,極力排擊,欲自為同盟會總理,故謂《民報》續出,則中山之信用不減,而章太炎又失其總編輯權,無以施其攻擊個人之故智,遂為陶所動),遂有此喪心病狂之舉。已於二十六號中登有廣告,想同人閱之,皆曉然於太炎人格之卑劣,無俟辯論也。」「昨郵上一函,內附呈二十五號《民報》之提單一紙,乞再為查收為幸。此期內有辨正章炳麟之偽《民報》檢舉狀之告白,若能轉登於《新世紀》,更加以辟詞,同人等尤為盼切。」〔29〕
胡漢民認為黃興極力為孫中山辯護,維護其領袖地位,而不是乘機取而代之,「凡此皆非為中山個人,實為大局」。但這件事在孫中山心頭還是留下了濃重的陰影。章太炎的《偽民報檢舉狀》雖不可全信,但也值得深思:「試觀黃興,非與孫文死生共濟者耶?而以爭權懷恨,外好內猜;精衛演說,至以楊秀清相擬。」汪精衛是孫中山的親信,他將黃興與太平天國企圖架空洪秀全、野心勃勃的東王楊秀清相比,恐怕不是無緣無故的。畢竟黃興在同盟會中的威信太高了。但毫無疑問孫中山需要黃興的臂助,沒有這樣一個革命的實行家,他的理想再高遠也難以落到實處。黃花崗起義失敗後,1911年5月4日,孫中山在美國接到胡漢民復電,得知黃興等安全脫險到達香港,就欣然表示:「天下事尚可為也!」〔30〕當黃興一度致力於暗殺行動,決心以一死拼李准,以謝海外僑胞,維護革命黨人的信譽時,孫中山等無不憂心忡忡,函電交馳,極力勸阻。最後黃興才放棄個人暗殺的念頭,組織了「東方暗殺團」。8月31日,孫中山在寫給吳稚暉的信中說:「蓋黃君一身為同志之所望,亦革命成敗之關鍵也。彼之職務,蓋可為更大之事業,則以個人主義事(指暗殺)非彼所宜為也。……今彼欲組織四隊,按次進行,大為同志所贊成。」〔31〕所以,外界猜測孫、黃「相仇」並不符合事實。梁啟超在1911年10月寫給徐勤的長信中就提及:「孫、黃不睦久矣,黃剽悍實行,而孫巧滑卷望,黃黨極恨之。去年曾決議除孫名,賴有劉揆一者,謂方當患難之時,不宜內訌,授人口實,僅乃無事。今日彼此互相利用,而實有相仇之心。」〔32〕
在辛亥革命以前的幾次「倒孫」風波中,假如不是黃興堅定地拒絕取而代之,自為同盟會總理,他扮演革命主角的機會是一直存在的。他身上的這種配角意識,放在整個中國歷史長河中也是罕見的,因為配角意識無疑是一種極為可貴的民主意識,其中處處閃現出黃興的偉岸人格。
得知孫中山即將回國消息,不到南京就職:「必須不計較個人的權利,互相推讓」
武昌起義突然爆發後,等黃興趕到上海時黎元洪早已被推出。宋教仁力勸黃興不要去武漢,到南京去另開新局面,他沒有接受。上海光復之後,張謇等推莊蘊寬到武漢,請黃興去上海主持大局,統率江、浙軍隊攻克南京,組織全國軍政統一機構。黃興的回答是:「全國軍政統一機構是愈早組織愈好,但不必要我擔任領導人。」 〔33〕(廖宇春日記中講到,顧忠琛對他說,黃興曾言「前次各省推舉某為臨時總統,某所以堅辭不受者,正虛此席以待項城耳」。黃興在寫給汪精衛的信中也表示,只要袁世凱能推倒清廷、贊同共和,他願意推袁)〔34〕
1911年12月4日,獨立各省留在上海的代表開會選舉大元帥、副元帥,黃興得十六票,當選為大元帥,黎得十五票,為副,並議決以大元帥主持組織中華民國臨時政府〔35〕。留在武漢的代表認為,留滬代表只是一個通信機關,沒有選舉職能,不予承認,要求黎元洪通電撤消。第二天,黃興也在江蘇教育總會舉行的各界歡迎大會上致辭,表示自己願意帶兵北伐,至於組織政府,孫中山將要回國,可擔當此任。有人發言說:「孫君誠為數十年來熱心革命之大偉人,然對外非常緊急,若無臨時政府,一切交涉事宜,俱形棘手。況大元帥為一時權宜之計,將來中華底定,自當由全國公選大總統,是故某以為黃大元帥於此時實不必多為推讓。於是黃大元帥乃允暫時勉任。」這是上海《民立報》1911年12月6日的報導,應是可信的。不料當天黎元洪通電反對公舉黃興為大元帥,說什麼「情節甚為支離,如確有其事,請設法聲明取消」〔36〕。
南京攻克之後,局勢大變,從12月11日到14日,各省代表齊集南京,連日開會,決定16日選舉臨時總統。就在這個節骨眼上,15日浙江代表陳毅從湖北帶來了清廷議和代表唐紹儀向黎元洪透露的消息(袁世凱有贊成共和的意思),於是又決定緩舉臨時總統,甚至不惜修改既定的選舉法(在「臨時政府組織大綱」中增加「大總統選舉前其職權由大元帥任之」一條),宣布承認當初認為「不合法」的選舉(即上海選出的元帥、副元帥)。本來對於這事,一會兒認為手續不妥,要予以撤消,一會兒又承認了,而駐紮南京的蘇、浙軍人挾攻克金陵的餘威,聲言不願隸屬於「漢陽敗將」之下,因此又有了元帥、副元帥倒置之議〔37〕。12月 17日,正好黃興來電力辭大元帥,並主推黎,結果以黎為正,黃為副,黎駐武昌,由黃興代行大元帥職權。他仍力辭。但軍隊從鎮江排隊到下關,人民也沿途準備鞭炮,歡迎他到南京就職,江浙聯軍還推出林述慶等代表到上海敦請。一連三天,他都不肯。各方以軍務緊急督責,他架不住再三勸駕,不得已才準備去南京就職,並通過張謇向上海日商三井洋行借款三十萬元作為到南京後的軍政費開支(12月23日,《民立報》報導,此前一天12月22日他已答應,準備就緒即去南京)。12月23日,即就在啟程前的晚上,黃興忽然對李書城說,明天不去南京了。李問何故?他說:「頃接孫中山先生來電,他已啟程回國,不久可到上海。孫先生是同盟會的總理,他未回國時我可代表同盟會,現在他已在回國途中,我若不等他到滬,搶先一步到南京就職,將使他感到不快,並使黨內同志發生猜疑。太平天國起初節節勝利,發展很快,但因幾個領袖互爭權利,終至失敗。我們要引為鑒戒。肯自我犧牲的人才能從事革命。革命同志最要緊的是團結一致,才有力量打擊敵人。要團結一致,就必須不計較個人的權利,互相推讓。」〔38〕譚人鳳也說,當時集中在南京的各省代表急於組織臨時政府,擬推舉黃興為臨時總統,但黃興知孫中山將至,「亦意存推讓」〔39〕。鄒魯《回顧錄》說,當年率廣東北伐軍前隊進入南京時,只見沿街懸旗,老幼拍手歡迎,他莫名其妙,後來才知道這是黃興原定入南京就任副元帥代理大元帥的日子,南京百姓誤把騎在馬上的青年鄒魯當成了黃興。
勸說同志:「不要抱怨孫先生向外國借款不成功」
作為革命先行者、同盟會的領袖,孫中山在國內不是毫無影響的。辛亥革命發生後,《民立報》曾先後披露揚州有人冒充孫中山之侄以劫掠財物、江西有人假托孫中山授權以奪取都督之位等消息。馬君武在1911年11月24日發表的評論中感嘆:「嗚呼!孫文,多少罪惡假汝之名而行。」〔40〕《紐約時報》在1911 年10月13日也即武昌起事三天前刊出的報導中就說:「如不發生意外,著名的流亡革命家、反清革命領袖孫中山可能被推選為民國總統。」〔41〕接著,10 月14日又對孫中山在海外的籌款活動、政治觀點等進行了詳細的報導,還刊登了孫中山的畫像。但是無論如何,假如不是黃興自居配角,假如沒有黃興他們的努力,遠在美國的孫中山對國內的影響確實是有限的。1911年12月20日,馬君武在《民立報》發表社論《記孫文之最近運動及其人之價值》,盛讚其「熱忱、忍耐、博學、遠謀、至誠、勇敢及愛國心」,「孫君之真價值如此。日人宮崎至謂其為亞洲第一人傑。而尚有狹小嫌宿怨以肆誣謗者,其人必腦筋有異狀,可入瘋人院。……今見反對孫君之人,大肆旗鼓,煽惑軍隊,此事與革命前途關係至大」〔42〕。其中可以看出當時反對孫中山的聲音之強烈。
袁世凱的密使蔡廷干在武昌時曾問孫中山在這場革命中起了什麼作用,「人們告訴他,孫中山在起義中沒有起任何作用,起義純粹是軍事行動。與蔡廷干會見的革命者以幾分輕蔑談到他不過是一個革命的吹鼓手,沒有參加過任何實際行動,為了保住性命總是躲到一邊。」這是他1911年11月16日對莫裡循說的〔43〕。黎元洪對英國《大陸報》記者談及孫中山時也是用藐視的口吻。黎認為孫中山是個「空想家」。莫裡循記錄了他在1913年7月的一番話:「世人對孫逸仙有錯誤的認識。在推翻清王朝的革命中他根本沒做什麼實際的工作。他返回中國時,革命已經結束。除了一些道聽途說的模糊印象外,我幾乎沒有聽說過他這個人……孫逸仙離開中國時間長,與這裡的任何勢力均無關聯。他在國外名氣很響,因此他似乎適合這個位置。我從未聽說他對革命工作提供過什麼實質性的幫助。他的名聲在很大程度上是虛構的……」〔44〕
正是黃興極力維護孫中山的領袖地位,處處為他設想,孫才順利地當選為臨時大總統。胡漢民說,章太炎曾倡言「若舉總統,以功則黃興,以才則宋教仁,以德則汪精衛。同志多病其妄。……然終以黨人故,克強不敢奪首領之地位,遁初始欲戴為總統,己為總理,至是亦不得不服從黨議,然仍主張內閣制」〔45〕。所謂黃興 「奪首領之地位」這一說法其實是沒有依據的,在孫中山回國之前黃興拒絕任何職務、等待孫的回來是事實。
1911年12月25日孫中山抵達上海,四天後各省代表選舉他為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當時在上海和南京方面的同志對於獲得外國政府的承認和借款本抱有極大的希望,但結果都成泡影,因而他們對孫先生多不諒解,說孫先生只是‘放大炮’。但黃先生向他們作了如下一番解釋,大意是說:孫先生在國外的友人大多都是在野的政治家,還未取得政權。他們可能與執政的人有些聯繫,可以向執政者建議給中國革命黨人以幫助,但歐美的當權派要借款給中國,首先考慮的是在借款條件上能否在中國攫取特殊的利益,他們的目的並不是幫助中國進步黨派,促使中國走上進步道路。例如我們曾向日本要求借款,它就要我們把漢冶萍公司同它合辦,我們不應允,它就不借款給我們。孫先生當然不會拿我們國家主權去換取外國借款的。我們對孫先生應該有此認識,不要抱怨孫先生向外國借款不成功〔46〕。經過黃興的解釋,人們對孫中山的責難才漸漸平息了(莫理循在1912年1月5日寫的信中說:「孫中山迄今給人們良好的印象。人們認為孫中山隨身攜帶巨額的外幣,因此對他有好印象,但印象好到底多少是由於所傳他帶來巨款卻很難說。據我瞭解,實際上他什麼錢都沒有帶來。一旦此事為人所知,人們很可能會對他產生反感。」〔47〕)。
孫中山就職後,一掃幾千年中國官場積習,廢除繁文縟節,無論官階大小都穿同樣的制服,這種服裝以後被稱為「中山裝」。他本人生活簡單樸素,非常平民化,經常書寫「自由」、「平等」、「博愛」等橫幅送人,以自己的行動,在南京開創了新時代的風氣。黃興對孫中山的這種作風極為欽佩,「常常向人稱讚不已」 〔48〕。
孫、黃分歧
國旗之爭:青天白日旗還是井字旗?
據鄧家彥回憶,自同盟會成立後,「克強先生對於總理,必恭必敬,可謂‘夫子步亦步,夫子趨亦趨’」〔49〕。黃興尊重孫中山的領導,甘當配角,並不意味著他對孫中山的觀點都是沒有保留地附和、贊同,更不表明他們之間就沒有分歧,比如他們在國旗問題上早就發生過一次尖銳的衝突。
1906年冬天,同盟會集會討論革命方略,並討論了未來中華民國的國旗,孫中山主張沿用興中會的青天白日旗,認為這是犧牲的戰友陸皓東設計的,興中會諸烈士和惠州起義都有人為此流血,不可不留作紀念。黃興對此持異議,他認為此種設計不但形式不美,而且與日本的太陽旗相近。孫中山再三力爭,並提出增加紅色,改作紅藍白三色,以符合世界上自由、平等、博愛的真義。但因想法不統一,最後沒有達成一致意見。章太炎、劉揆一也設法調解,暫時擱置了爭議〔50〕。
據《章太炎自定年譜》可知,孫中山甚至厲聲說:「僕在南洋,托命於是旗者數萬人,欲毀之,先擯僕可也。」黃興為此大怒,發誓要脫離同盟會籍。這一點可以從宋教仁日記中得到證實。1907年2月28日,因孫中山在國旗方案上堅持己見,「固執不改,並出不遜之言」,黃興曾要怒而退會。宋在日記中說,黃興突然告訴他要退出同盟會,斷絕一切關係。宋認為其中不僅是因為國旗問題,「其遠者當另有一種不可推測之惡感情漸積於心,以致借是而發,實則此猶小問題。蓋□□ ﹝逸仙﹞素日不能開誠佈公,虛心坦懷以待人,作事近於專制跋扈,有令人難堪處故也。今既如是,則兩者感情萬難調和,且無益耳,遂不勸止之」〔51〕。
如果說宋教仁與黃興更接近,那麼讓我們看看與孫中山更接近的胡漢民在自傳中是怎麼說的。當時,黃興主張用井字旗,認為井田是社會主義的象徵,表示平均地權的意思。孫中山認為井字旗「既不美術,又嫌有復古思想」。黃興力爭不得,很不高興,但他最終還是為顧全大局作了讓步,並在寫給胡漢民的信裡說:「名不必自我成,功不必自我立,其次亦功成而不居。先生〔孫中山〕何定須執著第一次起義之旗?然余今為黨與大局,已勉強從先生意耳。」
胡漢民接著說:「余當時乃只求革命,對於嘗有為之流血之革命旗,則贊成用之。惟‘成功不居’之說,則余與精衛俱覺克強持義頗高,此意不因所爭而廢,蓋余輩於時猶有書生之見也。因余與精衛力為克強解譬,克強後此亦不復言。」〔52〕
國旗之爭懸而未決,但在以後黃興親自指揮的歷次軍事行動中,他都採用了孫中山所堅持的旗幟。這是辛亥革命以前孫、黃最大的一次分歧(民國成立後,1912 年5月10日,經參議院議決五色旗為國旗,青天白日旗為海軍旗)。
「宋案」之後:法律解決還是武力解決?
李書城回憶說,南京臨時政府成立後,孫、黃之間有分歧,孫中山認為袁世凱靠不住,要繼續戰鬥,而黃興認為:「袁世凱是一個姦黠狡詐、敢作敢為的人,如能滿足其慾望,他對清室是無所顧惜的;否則,他也可以像曾國藩替清室出力把太平天國搞垮一樣來搞垮革命。只要他肯推翻清室,把尚未光復的半壁河山奉還漢族,我們給他一個民選的總統,任期不過數年,可使戰爭早停,人民早過太平日子,豈不甚好。如果不然,他會是我們的敵人,如不能戰勝他,我們不僅得不到整個中國,連現在光復的土地還會失去也未可知」〔53〕。這一說法恐怕未必可靠,但從胡漢民的回憶來看,孫中山當時的認識與黃興不會有多大的差異。1911年12月 21日,孫中山回國之初,他們在香港有過一番談話。孫表示,袁世凱雖不可信,但利用他來推翻統治中國二百六十多年的清廷,則勝於用兵十萬。
孫中山的辭職讓總統位於袁世凱固然有種種複雜的因素,包括黨內外形勢的交迫,但他本身確有借袁推倒清廷的考慮。黃興身為軍事首腦,由於軍餉嚴重不足等原因,也主張借袁的力量完成共和革命。他曾寫信給汪精衛、胡漢民:「和議若不成,自度不能下動員令,惟有割腹以謝天下!」〔54〕由此看來,在對袁的問題上,孫、黃並無多少矛盾。
不過1913年「宋案」發生後,孫、黃之間確實有了分歧。孫中山後來回憶說,宋教仁死後第五天,他和黃興等人一起討論對策。黃興說:「民國已經成立,法律非無效力,對此問題,宜持以冷靜態度,而待正當之解決。」黃興認為國民黨內掌握兵權的人(如廣東陳炯明,湖南譚延闓,南京第八師的師旅長陳之驥、陳裕時、王孝縝、黃愷元等)都不肯此時出兵討袁,「論交深在十年前」的蔡鍔更是反對動兵,僅憑他們幾個赤手空拳的人是不濟事的,所以主張暫時不談武力解決,而採取法律手段,要求趙秉鈞到庭受審。此時,上海法庭已向堂堂國務總理髮出傳票。但是,黃興認為,當時國人還沒有認清袁世凱的真面目,以為反袁是國民黨人的政治偏見,如果通過法律解決的辦法把袁氏授意謀殺宋教仁的真相暴露出來,使國人轉變對袁的看法,打破幻想,激起公憤,就會形成反袁的輿論。從袁指使所謂北京破獲暗殺機關,並通知上海法庭傳黃興到案來看,他們是恐慌的,而且欲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於是,黃興身正不怕影斜,便毅然向上海法庭報到。
然而,孫中山還是主張用兵,一面派人到各地聯絡軍人,一面派陳英士、戴天仇與黃興辯論,結果,不歡而散。論私交,黃、宋更接近,他之所以持謹慎態度,是深知南方武力不足以抗衡袁氏,與袁世凱論法律雖然迂闊,但在當時仍不失為一條途徑。最後箭在弦上不得不發,黃興萬般無奈,倉促上路,親往南京,要求孫中山在義旗初舉時不要前往,等創下一個局面再去主持大局。因此,孫中山等此後一直責怪黃興不死守南京,「貿然一走,三軍無主」,才導致失敗,否則以南京「帝王之都,龍蟠虎踞」,如果「效死以守」,大江以北決不會「聞風瓦解」〔55〕。而黃興當時的看法不一樣,他在7月26日發表的聲明中表示:「我如奮鬥到底,將使大好河山遭受破壞,即獲勝利,全國亦將糜爛,且有被列強瓜分之虞。……﹝此次討袁﹞真相已被御用報紙加以掩蓋,而我方目的,亦橫被歪曲,傳諸外國人士。」〔56〕以後他舊事重提,在1915年2月25日和陳炯明等聯名發表的通電中也說:「當舉事時,成敗利鈍,已能前睹。一擊不中,即復戢兵,誠不欲以驟難克敵之師,重生靈塗炭之禍。」儘管其時「可戰之卒,尚復累萬;可據之地,何止一省?」但他「不肯負固以困民生」,寧願揹負戰敗的罪名〔57〕。
7月31日,袁世凱勒令北京國民黨本部將黃興、陳其美等「一律除名」,並懸賞十萬元,比昔日清廷的賞金高出了許多。8月4日,香港總督宣布,孫、黃等永遠不准到港。在自己創立的民國,孫、黃等成了通緝犯,再度踏上流亡之途,其心情可以想見。當年8月,黃興黯然寫下「東南半壁鎖吳中,頓失咽喉罪在躬」等詩句。國民黨內對於「二次革命」本來就意見紛紜,包括蔡元培、汪精衛、陳陶怡等都持穩健、冷靜態度。陳陶怡還力勸黃興不要開戰,「又傳精衛在滬,不以孫、黃辦法為然。孑民則演說國民黨自革命至南北統一時為進取時代,自此以至於今為保守時代,以中國之革命,乃系新舊合同之革命也。又謂作事不可違反多數國民心理,多數國民既不願用武力,則決不可用武力」。儘管汪精衛在巴黎也極為憤慨,認為「宋案」必系當局指使〔58〕。8月27日,黃興終於抵達流亡多年的東京,而孫中山已先他到達。併肩戰鬥了八年的孫、黃在流徙中重逢,檢討失敗的根由,意見再度不一。章士釗回憶道,「克強求自殺不獲」,在日本人掩護下可到日本。「共和曇花一現,重履亡命之途,渾沌窮奇,亦何所謂!顧克強精神抖擻,仍復計畫多端,期於振刷。……時則中山認為二次革命失敗,由於黨員不聽命令,意指克強,刻責無已。而克強溫溫自克,不一校也。」〔59〕追隨黃興多年的石陶鈞回憶說:「黃到南京,明知無成,卻為孫、黃關係的內幕,不能不藉此解嘲。八月,我們先後亡命到了倭地東京。黃興約我進﹝晉﹞見中山先生,大被痛罵。其後,孫、黃裂痕顯然。」〔60〕9月17日,日本志士宮崎滔天訪問黃興,「以後幾乎連日往訪孫、黃,調和兩者之間的矛盾」〔61〕。
不入中華革命黨:「不願先生反對自己所提倡之平等自由主義」
孫中山把這次失敗原因歸結於黨員不聽話,特別是黃興不聽話,要另組秘密的中華革命黨,以服從他為第一要旨,在孫手訂的入黨誓約中有「願犧牲一己之生命自由權利,附從孫先生再舉革命」,「永守此約,至死不渝。如有二心,甘受極刑」這樣的內容,並要在上面加印右手中指的指模。因為黨章第十條規定,「凡黨員有叛黨行為,除處罰本人之外,介紹人應負過失之責」,第十一至十四條進一步規定,按照入黨時間先後把黨員分為首義黨員、協助黨員、普通黨員,在革命成功以後分別為元勛公民、有功公民、先進公民,元勛公民享有一切參政、執政的優先權利,有功公民享有選舉、被選舉的權利,先進公民則僅有選舉權利,「凡非黨員在革命時期之內,不得有公民資格」。
孫中山曾多次希望黃興擔任中華革命黨協理,這個章程上的位置也一直空位以待,但他堅決拒絕了。在黃興看來,「無論維持國民黨的名義或者另組新黨,領袖非孫先生莫屬。但是硬要在誓約上寫明,這無異於服從一個人幫助一個人搞革命;硬要在誓約上打指印,這等於犯罪的人寫供詞一樣,兩者都違背平等自由精神。至於黨員入黨之後,都是共患難同生死的革命同志,應該一律看待,而不應有‘首義黨員’、‘協助黨員’、‘普通黨員’之分,更不應以所謂‘元勛公民’、‘有功公民 ’、‘先進公民’享有權利不同相號召」〔62〕。說白了就是「不願先生反對自己所提倡之平等自由主義」。
對此,孫中山的回答是:「要知道過去革命所以失敗最大的原因,就是不肯服從一個領袖的命令。我們現在要做革命能夠成功,以後黨內的一舉一動,就要領袖來指導,由全體黨員去服從。至於哪一個人來做領袖,這是沒有關係的。假使你黃先生願意當領袖,我們就可以在誓約內寫明‘附從黃先生’,我當然也填誓約來服從你的。如果你不願意當領袖,就由我來當領袖,那麼你就應該服從我。至於誓約上要打指模,完全是表示加入革命的決心,決不是含侮辱的意思。」〔63〕
即使在孫、黃出現嚴重分歧的情況下,1914年3月24日,黃興還是應胡漢民等之托寫信給章士釗,請章來主編中華革命黨的機關刊物《民國》雜誌:「弟思袁氏作惡已極,必不能久於其位,兄能於此刻出為收拾人心之舉,亦不為早。」〔64〕但章沒有接受,而是另辦了著名的《甲寅》雜誌〔65〕。5月29日,黃興在給劉承烈的回信中透露了心曲:「黨事弟久灰心。近來尤極其詭譎之態。」〔66〕也就是這一天,孫中山來信,歷數對黃興的種種不滿:「宋案發生之後,彼此主張已極端衝突。第二次失敗後,兄仍不能見及弟所主張是合,兄所主張是錯。……及今圖第三次,弟欲負完全責任,願附從者,必當純然聽弟之號令。今兄主張仍與弟不同,則不入會者宜也。此弟所以敬佩而滿足者也。弟有所求于兄者,則望兄讓我干第三次之事,限以二年為期,過此猶不成,兄可繼續出而任事,弟當讓兄獨辦。如弟幸而成功,則請兄出而任政治之事。此時弟決意一到戰場,一遂生平之志,以試生平所學。……弟所望黨人者,今後若仍承認弟為黨魁者,必當完全服從黨魁之命令。因第二次之失敗,全在不聽我之號令耳。所以,今後弟欲為真黨魁,不欲為假黨魁,庶幾事權統一,中國尚有救藥也。」
6月初,黃興給孫中山回信,不同意孫的指責,並披肝瀝膽地陳述了自己的意見:「宋案發生以來,弟即主以其制人之道,還制其人之身。先生由日歸來,極為反對。」即便以用兵而論,最初兩人曾分別致電廣東、湖南二省都督,對方復電都說不可。至於以身代孫去南京,「實重愛先生,欲留先生以任大事。南京事敗,弟負責任,萬惡所歸,亦所甘受,先生之責,固所宜然」。
但弟自抵日以來,外察國勢,內顧黨情,鑒失敗之主因,思方來之艱鉅,以為此次乃正義為金錢權力一時所摧毀,非真正之失敗,試翻中外之歷史,推天演之公例,未有正義不伸者,是最後之勝利,終歸之吾黨。今吾黨既握有此勝算,若從根本上做去,本吾黨素來所抱之主義發揮而光大之,不為小暴動以求急功,不作不近情言以駭流俗,披心剖腹,將前之所是者是之,非者非之,盡披露於國民之前,庶吾黨之信用漸次可以恢復。又宜寬宏其量,受壤納流,使異黨之有愛國心者有所歸向。夫然後合吾黨堅毅不拔之士,學識優秀之才,歷百變而不渝者,組織幹部,計畫久遠,分道進行,事有不統一者未之有也。若徒以人為治,慕袁氏之所為,竊恐功未成而人已攻其後,況更以權利相號召者乎。數月來,弟之不能贊成先生者以此。
……惟先生欲弟讓先生為第三次之革命,以二年為期,如過期不成,即讓弟獨辦,等語。弟竊思以後革命,原求政治之改良,此乃個人之天職,非為一公司之權利可相讓渡可能包辦者比,以後請先生勿以此相要。弟如有機會,當盡我責任為之,可斷言與先生之進行決無妨礙。〔67〕
針對孫中山信中希望他禁止親信部下「對於外人,自後絕勿再言‘中國軍界俱是聽黃先生之令,無人聽孫文之令者。孫文所率者,不過一班之無知少年學生及無飯食之亡命耳’此等流言」,黃興懇切表示自己並未另樹一幟,「故絕對無部下名詞可言。若以南京同事者為言,皆屬昔日之同志,不得謂之部下」〔68〕。
6月3日,孫中山回信表示:「然弟終以為欲建設一完善民國,非有弟之志,非行弟之法不可。兄所建既異,不肯附從,以再圖第三次之革命,則弟甚望兄能靜養兩年,俾弟一試吾法。……此後彼此可不談公事,但私交上兄實為我良友,切勿以公事不投而間之也。」〔69〕
同一天,黃興在給劉承烈的信中說:「興素性迂拙,主義所在,不敢變換手段以苟同。雖以人之如何毀傷,亦不稍為之動。……至於欲反對自己十餘年所提倡之平等自由主義,不惜以權利相號召,效袁氏之所為,雖愛我如兄,興亦不敢從兄之後。」〔70〕
此時,孫中山已聽不進任何不同的意見。在經歷「二次革命」的失敗後,他在1914年4月18日寫給南洋革命黨人的信中說:「因鑒於前此之散漫不統一之病,此次立黨,特主服從黨魁命令,本須各具誓約,誓願犧牲生命、自由權利,服從命令,盡忠職守,誓共生死。」他解釋「其所以必誓服從弟一人者,原第一次革命之際及至第二次之時,黨員皆獨斷獨行,各為其是,無復統一,因而失勢力、誤時機者不少,識者論吾黨之敗,無不歸於渙散,誠為確當。即如南京政府之際,弟忝為總統,乃同木偶,一切皆不由弟主張」〔71〕。
12月5日,孫中山在《批釋加蓋指模之意義》中解釋:
第三次革命之後,決不如第一次之糊塗,將全國人民名之曰國民;必其有心贊成共和,而宣誓註冊者,乃得名之曰國民。然至成功之日,其宣誓註冊之人,自然爭先恐後,舉國若狂,亦恐根底不固,易為巧詐,借名取利,容易把真心原始之革命黨推翻,如袁氏近日之所為。故定事前首義黨人有優先權利,選舉執政當在首義黨人,民國乃能鞏固。然到時冒稱為首義黨人,欲得元勛公民權者必紛紛也。如第一次之官僚劣紳,向來反對革命,殺戮黨人;及一旦革命成功,此輩則爭先自號為老革命黨,把持一方權利。而向日真心革命志士,且多被此輩殺戮,真偽莫分,熱誠志士,成敗俱遭慘禍,實可痛也!故第三次成功之後,欲防假偽,當以指模為證據。蓋指模人人不同,終身不改,無論如何巧詐,終不能作偽也,此本黨用指模之意也。……況今日之法,乃欲行之於全國國民者也。吾黨為首義尚不肯為,他日全國更何能望其一律遵行也。……總之,指模一道,遲早要蓋,今日為黨人不蓋,他日為國民亦必要蓋。倘以外國待犯人為言,則外國待犯人,往日單獨以照相行之,豈吾人則永不照相乎?〔72〕
據孫中山的忠實追隨者、擔任中華革命黨黨務部長的居正回憶,孫中山曾對他說過:「一、革命必須有惟一(崇高偉大)之領袖,然後才能提挈得起,如身使臂,臂使指,成為強有力之團體人格。二、革命黨不能群龍無首,或互爭雄長,必須在惟一領袖之下,絕對服從。三、孫先生代表是我,我是推翻專制、建立共和、首倡而實行之者。如離開我而講共和,講民主,則是南轅而北其轍。忠心革命同志,不應作‘服從個人’看法,一有此想,便有錯誤。我為貫徹革命目的,必須要求同志服從我,老實說一句,你們許多不懂得,見識亦有限,應該盲從我。我絕對對同志負責任,決不會領導同志向專制失敗路上走。我是要以一身結束數千年專制人治之陳蹟,而開億萬年民主法治之宏基。四、再舉革命,非我不行,同時要再舉革命,非服從我不行。……我敢說除我外,無革命導師。……況並將‘服從孫先生再舉革命 ’一句抹煞,這是我不能答應,而無退讓之餘地的」〔73〕。
因此,有人建議將「服從」改為「附從」,將「孫先生」改為「總理」,凡同盟會舊人免去那些入黨手續等,但這些都被孫中山拒絕。當時包括李烈鈞、柏文蔚、程潛、熊克武、譚人鳳等在內,都認為「另組新黨,要特別慎重」,多數人主張「保全國民黨」。李烈鈞說,國民黨堂堂正正,國內國民黨機關雖被袁賊解散,而海外的國民黨還在,另組新黨豈不是又將海外的國民黨取消,所以「絕不贊成」。當時拒絕加入中華革命黨的還有很多重要人物,孫中山親自要張繼按指模,被張繼婉拒。為避免相互之間意見日深,自行削弱革命力量,給敵人以挑撥離間的機會,一生甘當配角、從來不願取而代之、也不想另立一幟的黃興決定離開日本,遠走美國,可以讓孫中山自行其是。1914年6月27日,孫中山設宴與他敘別,並送來「安危他日終須仗,甘苦來時要共嘗」的對聯。7月8日,當中華革命黨正式成立時,黃興已在前往美國的途中。
黃興:「吾非反對孫先生,吾實要求孫先生耳」
黃興不願加入孫中山另組的中華革命黨,孫中山為了打倒袁世凱,主張爭取日本政府的援助,曾向日本方面提出了中日盟約十一條,黃興對此也持嚴厲的批評態度。不過,他從未打算打出自己的旗號,另立門戶。不要說反對孫中山,連對孫的事業有所妨礙他都不願意。7月9日,船抵檀香山,黃興在接見《太平洋商務報》記者採訪時依然說,「本人直接奉孫先生之命向美國轉達他的意見」,沒有向外人說及自己與孫中山的分歧,並為孫辯護,「而孫先生在世人面前被誣為自私自利、貪贓枉法、卷款潛逃,這些都是謊言」〔74〕。因為當時袁世凱指控孫中山主持鐵道公司揮霍無度、卷款而逃等〔75〕。黃興在美期間有僑胞要捐款給他作活動經費,他囑咐華僑將籌集的款項直接匯給孫中山,「聲明自己這次來美暫居,不需要僑胞資助」。他每次與華僑談及孫中山,都表示很尊敬孫,從未講及他們在黨的改組問題上意見分歧,因為他擔心會因此影響華僑的愛國情緒〔76〕。
1914年8月18日,黃興就所謂他泄露孫中山外交密函一事嚴正闢謠:孫中山是否有這樣的外交函件還是一個疑問,「即令有此函件,中山先生從未與興閱過,興又何從宣泄?此種卑鄙手段,稍有人格者不為;興雖不德,自問生平未嘗有此敗行」〔77〕。當時袁世凱派代表到美國接洽借款,孫中山曾電告黃興,設法阻止。但這一切並不表示黃興已打消了對孫中山另組中華革命黨的看法。9月29日,他在芝加哥就阻袁借款一事與梅培商談。梅培稱自己對中華革命黨章程有意見,黃興囑他給孫中山寫信請其再作考慮,並表示:
吾非反對孫先生,吾實要求孫先生耳。吾重之愛之,然後有今日之要求。吾知黨人亦莫不仰重孫先生,尊之為吾黨首領;但為此不妥之章程,未免有些意見不合處。……章程擬稿時,孫先生曾分給一份參看,吾指其不合處要求修改,孫先生當時力允,對胡漢民先生亦然。後不果改,勉強施行,吾料確非孫先生之本意。望能與先生函商一切;若有效,不但克強一人感激,吾知黨中多數分子亦當引為慶幸。〔78〕
梅培10月4日在給孫中山的信中轉述了這番話。黃興同時表示了自己的意見,到美國後只和林森、謝英伯、馮自由等少數幾個人密商過,並未向外人透露半個字。不過孫中山沒有回應。既沒有參加中華革命黨,也未列名歐事研究會,而為國民黨大聯合奔走的周震麟回憶說,黃興在美期間,曾寫信告訴他中華革命黨在美洲新樹旗幟,強迫原來的國民黨黨部改名,主張對此事要「兼容並包,苦心和解」。在接到譚人鳳、周震麟等8月18日謀求團結反袁的來信後,黃興在9月12日回信表示:「其辦法以維持固有之黨勢入手,既與中山無所衝突,且有事時得與以助力,實為正大穩健之至。」〔79〕
1915年2月4日,陳英士寫信請黃興返回日本,「共肩艱鉅」,並從五個方面列舉了革命黨人(自然包括黃興)有負孫中山。孫後來將這封信作為附錄收入了自己的《建國方略》中,這一罕見的舉動說明他認同陳英士的說法。黃興沒有進行辯駁。3月,孫中山寫信給黃興,一方面責怪「二次革命」失敗是黃興「貿然一走」 之故,一方面又說「非戰之罪也」,希望能和黃興「同心一致,乘時以起」,請黃興早回日本。黃興也沒有進行辯駁。當年秋天,黃興接到蔡鍔將去西南發難的密函,命兒子黃一歐回國參加倒袁。黃一歐回憶說:「臨行前,先君交我兩封信:一致孫中山,談到袁世凱必將稱帝,三次革命的發難時機已屆成熟,如有所命,極願效力;一致在東京的張孝准,略告松坡先生來信情況及需要考慮解決的問題,囑其速與松坡先生密取聯繫,相助進行。」〔80〕
1916年4月22日,黃興自舊金山啟程赴日本,路過檀香山接受當地記者採訪時,否認與孫中山有任何分歧(舊金山《少年中國晨報》5月14日)。4月24 日,孫中山致電在檀香山的吳鐵城,請其轉告黃興要求在上海見面。5月20日孫中山寫信給黃興,希望以兩人的名義向日本方面借款買軍械。「況兄與弟有十餘年最深關係之歷史,未嘗一日相迕之感情,弟信兄愛過助我,無殊曩日。」5月下旬,黃興為這事曾與孫中山頻繁電商。6月1日,黃興復電譚人鳳,支持孫中山的第二次討袁宣言,「並黨界都消滅,何門戶之可言?」袁世凱死後,黃興回到上海就去看望孫中山,孫中山也馬上回訪,「兩人相見,握手言歡,極為親切快慰」 〔81〕。此前,孫、黃「互相過從,商談國事,一如往昔,並無絲毫芥蒂」〔82〕。
由於孫中山一意孤行,中華革命黨在反袁稱帝的歷史關頭並未發揮什麼重要影響,已不是處在歷史舞臺的中心,而居於次要的邊緣化的地位。孫中山悄悄將中華革命黨的旗幟收了起來,重新改用國民黨的名稱活動就是一個證明。此時,孫中山心中有什麼想法雖難測知,但恐怕也不無尷尬。6月14日黃興給孫中山的復電中有 「尚望主持」四個字,就是表示不願取代孫中山的地位,坦陳沒有做領袖、主角的意思。這樣一個沒有強烈主角意識的人物出現在中國史上確是前無古人。
四、「雄而不英」:黃興的侷限
黃興在漢陽督師,兵敗後東下上海,武昌諸將對他大為不滿,但他們對孫中山尚無怨望。然而臨時政府內閣中「次長取實」,幾乎清一色同盟會人。除了黎元洪被舉為副總統之外,首義諸將無一人進入內閣。章太炎說孫武到南京活動陸軍次長不成,懷恨而去,從此心生怨望。張繼評論辛亥革命失敗原因時也說沒有任孫武為陸軍次長是因小失大,致使孫武與首義諸將擁戴黎元洪,另組民社,武漢儼然與南京對峙,然後被袁世凱利用。到1913年6月25日,章太炎在寫給朋友的信中還認定,之所以導致「天下洶洶,黨爭如水火者」,就是自黃興不重用孫武開始的〔83〕。章在1913年寫給上海國民黨的信中說得更坦白,其中恐怕也包含了他本人之所以立黨的原因:「既而武漢倡義,稍有權利之爭,地位有殊,遂分政黨,條件未異,門戶各分,昔之弟兄,今為仇敵。致令奸人乘間,坐擁高權,天下洶洶,徒以黃克強、孫堯卿二公之反目耳,釁隙已成,彌縫無術。」〔84〕當然,孫武熱衷權位,本身品格就很成問題,即使讓其如願,歷史恐怕也未必有大的不同。
1912年2月14日,參議院有臨時政府設北京之議,包括同盟會籍的議員李肇甫等都主張建都北京。經過激烈辯論,議案已經通過。孫中山、胡漢民、黃興不以為然。孫中山主張依法交付復議,黃興則大為責怪同盟會員不應有異議。鄧家彥回憶說:「黃興尤怒不可遏,兩手插入軍服口袋中,踱來踱去……﹝說﹞:‘政府決不為此委屈之手續,議院自動翻案,盡於今日;否則吾將派憲兵入院,縛所有同盟會會員去!’」〔85〕吳玉章也回憶到,2月15日早晨黃興對他說:「過了十二點如果還沒有把決議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