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7-04-12 03:12:56作者:胡飛
以前在國內也算小資,花個幾百塊跑到美發廳做頭髮,順便享受一下頭部按摩是常有的事。沒想到,剛來加拿大時,不僅自己不能去美發廳享受,還要親自操剪,給老公理髮。幾年下來,還練就了一手理髮的手藝。
最開始自己動手給老公理髮,是因為想不開,捨不得花錢──那個時候剛來加拿大,沒信心,也不知道能不能這異國他鄉落地生根。手裡攥著人民幣換成的加元,每花出一塊都要乘六(現在要乘七了)。錢雖然捨不得花,老公的頭髮卻越長越長。一看剪個頭動則十幾、二十塊,著實心疼。一狠心一跺腳,自己動手吧。公公婆婆早有先見之明,竟然從國內帶了理髮工具給我們,而且還考慮到中國和加拿大的電壓不同,沒買電動推剪,買了手動的。還配了大大小小,功能不同的三把剪子。想我這一雙主要功能是碼字的手,居然也能拿起理髮剪刀,還真是感嘆人生無常啊。
第一次,花了一個多小時,終於給老公理了個平頭。就是依據腦袋的形狀剪,把每根頭髮都剪到0.5至0.6厘米的長度。他這個髮型,遠看還好,近看就會發現,雖然叫做「平頭」,但因為手藝不好,剪得不是很平,有些小小的起伏。而且,因為理得太短,顯得老公的頭很大。不過,老公倒是滿不在乎的去了實驗室── 他在一所大學的生物系攻讀博士學位,主要活動在實驗室和圖書館。他的同學,一個從毛里求斯來的小夥子,見了他就說:「Oh, Henry, you got a haircut!」然後準確無誤的指出,一定是家裡人剪的。老公雖然不覺有它,第二天還是戴了一頂帽子去上班。
就這樣,每隔三個月左右,我就給老公剪一個「平頭」。因為隔的時間長,經常是開始剪的時候,不知道怎麼下手,等找到感覺,基本就剪完了。所以,差不多有一年半的時間,老公都是戴著帽子去實驗室。
有了小孩子以後,公公婆婆來加拿大探親,看我給老公理髮。初時不說什麼,終於有一天發表意見,卻不是對髮型有看法,而是覺得我剪得太慢。說給老媽聽,老媽說,我女兒從小到大都是讀書碼字,就沒理過頭髮,現在能理已經不錯了,怎麼還嫌慢。雖說這樣,我也慢慢學著理得快些。後來婆婆的頭髮也長了,又不捨得出去剪,也只好交由我慢慢地理。
逐漸的,生活穩定下來了。我又開始了到理髮店剪頭髮的日子,只是不能享受免費的按摩服務。老公卻覺得出去理髮太麻煩,不肯出門,還是由我來剪。這樣,我每次出去剪頭髮,等理髮師的時候,就偷偷地學理髮。沒有幾次,還真就看出了門道。回家後如法炮製,老公的髮型果然好看不少,不再是簡單的「平頭」,而是一種頭頂的頭髮比下邊的頭髮長的髮式,有點時髦的因素。
慢慢的,有朋友聽說他的頭髮是我剪的,而且是用理髮剪刀剪的,都非常驚訝。而我,則在此時忍不住露出一絲得色。雖然我讓老公在頭髮上打一點摩絲的建議一直沒有被保守的老公採納,但他出門再也不戴帽子,還是讓我有些小小的成就感。
其實,給老公剪頭髮的新移民,遠不止我一個,尤其是前兩年,經濟沒有現在好的時候,很多新移民都是一分錢掰成兩半兒花。後來經濟好起來了,新移民就業狀況有所改善,開始賺加元,再花起錢來就沒有那麼肉疼了。不過,還是有些人保持了最初的勤儉持家的傳統:不願去餐館吃飯,不願去理髮廳理髮,看見有人扔的東西還能用,就想往家裡撿。雖然有些人會覺得這樣很令人心酸,又焉知他們沒有樂在其中呢?
正像我,剛開始給老公理髮,心裏多少有一些的酸楚,但更多時候也體驗到一種新奇,一點創作感和成就感,還有心底湧動的一絲溫情。我也知道很多新移民像我一樣,移民初期練就了一手理髮的技術,後來,雖然經濟條件已不再成為問題,但依然留戀於自己給老公理髮時感受到的微妙感覺,不願放棄。我還知道很多原來在國內時甚至連炒雞蛋都不會的新移民,在加拿大練就了一手高超的廚藝,甚至於這裡很多華人餐館廚師的水平,都不能與之相提並論。登陸文學城網站的「私房小菜」 論壇,那些樂於做菜並且貼圖的人,無疑也在品味著生活的獨特樂趣啊。
昨天又給老公剪了頭髮,半個小時搞定。剪完後,自己看了看,覺得很滿意。見老公沒有表揚的意思,只好自己臉皮厚厚地說:「我覺得在所有由老婆剪的頭髮中,我剪的這個絕對是質量上乘。」
在心底裡,我真的希望,利用為人妻子的特權,為老公剪一輩子頭髮。
最開始自己動手給老公理髮,是因為想不開,捨不得花錢──那個時候剛來加拿大,沒信心,也不知道能不能這異國他鄉落地生根。手裡攥著人民幣換成的加元,每花出一塊都要乘六(現在要乘七了)。錢雖然捨不得花,老公的頭髮卻越長越長。一看剪個頭動則十幾、二十塊,著實心疼。一狠心一跺腳,自己動手吧。公公婆婆早有先見之明,竟然從國內帶了理髮工具給我們,而且還考慮到中國和加拿大的電壓不同,沒買電動推剪,買了手動的。還配了大大小小,功能不同的三把剪子。想我這一雙主要功能是碼字的手,居然也能拿起理髮剪刀,還真是感嘆人生無常啊。
第一次,花了一個多小時,終於給老公理了個平頭。就是依據腦袋的形狀剪,把每根頭髮都剪到0.5至0.6厘米的長度。他這個髮型,遠看還好,近看就會發現,雖然叫做「平頭」,但因為手藝不好,剪得不是很平,有些小小的起伏。而且,因為理得太短,顯得老公的頭很大。不過,老公倒是滿不在乎的去了實驗室── 他在一所大學的生物系攻讀博士學位,主要活動在實驗室和圖書館。他的同學,一個從毛里求斯來的小夥子,見了他就說:「Oh, Henry, you got a haircut!」然後準確無誤的指出,一定是家裡人剪的。老公雖然不覺有它,第二天還是戴了一頂帽子去上班。
就這樣,每隔三個月左右,我就給老公剪一個「平頭」。因為隔的時間長,經常是開始剪的時候,不知道怎麼下手,等找到感覺,基本就剪完了。所以,差不多有一年半的時間,老公都是戴著帽子去實驗室。
有了小孩子以後,公公婆婆來加拿大探親,看我給老公理髮。初時不說什麼,終於有一天發表意見,卻不是對髮型有看法,而是覺得我剪得太慢。說給老媽聽,老媽說,我女兒從小到大都是讀書碼字,就沒理過頭髮,現在能理已經不錯了,怎麼還嫌慢。雖說這樣,我也慢慢學著理得快些。後來婆婆的頭髮也長了,又不捨得出去剪,也只好交由我慢慢地理。
逐漸的,生活穩定下來了。我又開始了到理髮店剪頭髮的日子,只是不能享受免費的按摩服務。老公卻覺得出去理髮太麻煩,不肯出門,還是由我來剪。這樣,我每次出去剪頭髮,等理髮師的時候,就偷偷地學理髮。沒有幾次,還真就看出了門道。回家後如法炮製,老公的髮型果然好看不少,不再是簡單的「平頭」,而是一種頭頂的頭髮比下邊的頭髮長的髮式,有點時髦的因素。
慢慢的,有朋友聽說他的頭髮是我剪的,而且是用理髮剪刀剪的,都非常驚訝。而我,則在此時忍不住露出一絲得色。雖然我讓老公在頭髮上打一點摩絲的建議一直沒有被保守的老公採納,但他出門再也不戴帽子,還是讓我有些小小的成就感。
其實,給老公剪頭髮的新移民,遠不止我一個,尤其是前兩年,經濟沒有現在好的時候,很多新移民都是一分錢掰成兩半兒花。後來經濟好起來了,新移民就業狀況有所改善,開始賺加元,再花起錢來就沒有那麼肉疼了。不過,還是有些人保持了最初的勤儉持家的傳統:不願去餐館吃飯,不願去理髮廳理髮,看見有人扔的東西還能用,就想往家裡撿。雖然有些人會覺得這樣很令人心酸,又焉知他們沒有樂在其中呢?
正像我,剛開始給老公理髮,心裏多少有一些的酸楚,但更多時候也體驗到一種新奇,一點創作感和成就感,還有心底湧動的一絲溫情。我也知道很多新移民像我一樣,移民初期練就了一手理髮的技術,後來,雖然經濟條件已不再成為問題,但依然留戀於自己給老公理髮時感受到的微妙感覺,不願放棄。我還知道很多原來在國內時甚至連炒雞蛋都不會的新移民,在加拿大練就了一手高超的廚藝,甚至於這裡很多華人餐館廚師的水平,都不能與之相提並論。登陸文學城網站的「私房小菜」 論壇,那些樂於做菜並且貼圖的人,無疑也在品味著生活的獨特樂趣啊。
昨天又給老公剪了頭髮,半個小時搞定。剪完後,自己看了看,覺得很滿意。見老公沒有表揚的意思,只好自己臉皮厚厚地說:「我覺得在所有由老婆剪的頭髮中,我剪的這個絕對是質量上乘。」
在心底裡,我真的希望,利用為人妻子的特權,為老公剪一輩子頭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