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7-04-09 07:14:50作者:
1、十二時辰制。西周時就已使用。漢代命名為夜半、雞鳴、平旦、日出、食時、隅中、日中、日昳、晡時、日入、黃昏、人定。又用十二地支來表示,以夜半二十三點至一點為子時,一至三點為丑時,三至五點為寅時,依次遞推。
【子時】夜半,又名子夜、中夜:十二時辰的第一個時辰。(23時至01時)。
【丑時】雞鳴,又名荒雞:十二時辰的第二個時辰。(01時至03時)。
【寅時】平旦,又稱黎明、早晨、日旦等:時是夜與日的交替之際。(03時至05時)。
【卯時】日出,又名日始、破曉、旭日等:指太陽剛剛露臉,冉冉初升的那段時間。(05時至07時)。
【辰時】食時,又名早食等:古人「朝食」之時也就是吃早飯時間,(07時至09時)。
【巳時】隅中,又名日禺等:臨近中午的時候稱為隅中。(09 時至11時)。
【午時】日中,又名日正、中午等:(11時至13時)。
【未時】日昳,又名日跌、日央等:太陽偏西為日跌。(13時至15時)。
【申時】哺時,又名日鋪、夕食等:(15時至17時)。
【酉時】日入,又名日落、日沉、傍晚:意為太陽落山的時候。(17時至19
時)。
【戌時】黃昏,又名日夕、日暮、日晚等:此時太陽已經落山,天將黑未黑。天地昏黃,萬物朦朧,故稱黃昏。(19時至21時)。
【亥時】人定,又名定昏等定,又名定昏等:此時夜色已深,人們也已經停止活動,安歇睡眠了。人定也就是人靜。(21時至23時)。
2、二十四時辰制。宋以後把十二時辰中每個時辰平分為初、正兩部分,這樣,子初、子正、醜初、醜正......依次下去,恰為二十四時辰,同現在一天二十四小時時間一致。
3、十時辰制。出現於先秦。晝夜各五分。據《隋書.天文志》,晝為朝、禺、中、晡、夕;夜為甲、乙、丙、丁、戊(後用五更來表示)。即更點———古代把晚上戌時作為一更,亥時作為二更,子時作為三,丑時為四,寅時為五更。把一夜分為五更,按更擊鼓報時,又把每更分為五點。每更就是一個時辰,相當於現在的兩個小時,即120分鐘,所以每更裡的每點只佔24分鐘。由此可見「四更造飯,五更開船」相當於現在的「後半夜1時至3時做飯,3時至5時開船」。「五更三點」 相當於現在的早晨5時又72分鐘,即6時12分,「三更四點」相當於現在的午夜1時又96分鐘,即2時36分。
4、五時辰制。其名稱為晨明、朏明、旦明、蚤(早)食、宴(晚)食、隅中、正中、少還、鋪時、大還、高舂、下舂、縣(懸)東、黃昏、定昏。參閱《淮南子.天文訓》。
5、百刻制。即把晝夜分成均衡的一百刻。其產生與漏刻的使用有關。可能起源於商代。漢時曾把它改造為百二十刻,南朝梁改為九十六刻、一百零八刻,幾經反覆,直至明末歐洲天文學知識傳入才又提出九十六刻制的改革,清初定為正式的制度。
6、古代不一定具備嚴格的時間意義,而又常見常用的有關名稱亦頗不少。一般地說,日出時可稱旦、早、朝、晨,日入時稱夕、暮、晚。太陽正中時叫日中、正午、亭午,將近日中時叫隅中,偏西時叫昃、日昳。日入後是黃昏,黃昏後是人定,人定後是夜半(或叫夜分),夜半後是雞鳴,雞鳴後是昧旦、平明——這是天已亮的時間。古人一天兩餐,上餐在日出後隅中前,這段時間就叫食時或早食;晚餐在日昃後日入前,這段時間叫晡時。
【子時】夜半,又名子夜、中夜:十二時辰的第一個時辰。(23時至01時)。
【丑時】雞鳴,又名荒雞:十二時辰的第二個時辰。(01時至03時)。
【寅時】平旦,又稱黎明、早晨、日旦等:時是夜與日的交替之際。(03時至05時)。
【卯時】日出,又名日始、破曉、旭日等:指太陽剛剛露臉,冉冉初升的那段時間。(05時至07時)。
【辰時】食時,又名早食等:古人「朝食」之時也就是吃早飯時間,(07時至09時)。
【巳時】隅中,又名日禺等:臨近中午的時候稱為隅中。(09 時至11時)。
【午時】日中,又名日正、中午等:(11時至13時)。
【未時】日昳,又名日跌、日央等:太陽偏西為日跌。(13時至15時)。
【申時】哺時,又名日鋪、夕食等:(15時至17時)。
【酉時】日入,又名日落、日沉、傍晚:意為太陽落山的時候。(17時至19
時)。
【戌時】黃昏,又名日夕、日暮、日晚等:此時太陽已經落山,天將黑未黑。天地昏黃,萬物朦朧,故稱黃昏。(19時至21時)。
【亥時】人定,又名定昏等定,又名定昏等:此時夜色已深,人們也已經停止活動,安歇睡眠了。人定也就是人靜。(21時至23時)。
2、二十四時辰制。宋以後把十二時辰中每個時辰平分為初、正兩部分,這樣,子初、子正、醜初、醜正......依次下去,恰為二十四時辰,同現在一天二十四小時時間一致。
3、十時辰制。出現於先秦。晝夜各五分。據《隋書.天文志》,晝為朝、禺、中、晡、夕;夜為甲、乙、丙、丁、戊(後用五更來表示)。即更點———古代把晚上戌時作為一更,亥時作為二更,子時作為三,丑時為四,寅時為五更。把一夜分為五更,按更擊鼓報時,又把每更分為五點。每更就是一個時辰,相當於現在的兩個小時,即120分鐘,所以每更裡的每點只佔24分鐘。由此可見「四更造飯,五更開船」相當於現在的「後半夜1時至3時做飯,3時至5時開船」。「五更三點」 相當於現在的早晨5時又72分鐘,即6時12分,「三更四點」相當於現在的午夜1時又96分鐘,即2時36分。
4、五時辰制。其名稱為晨明、朏明、旦明、蚤(早)食、宴(晚)食、隅中、正中、少還、鋪時、大還、高舂、下舂、縣(懸)東、黃昏、定昏。參閱《淮南子.天文訓》。
5、百刻制。即把晝夜分成均衡的一百刻。其產生與漏刻的使用有關。可能起源於商代。漢時曾把它改造為百二十刻,南朝梁改為九十六刻、一百零八刻,幾經反覆,直至明末歐洲天文學知識傳入才又提出九十六刻制的改革,清初定為正式的制度。
6、古代不一定具備嚴格的時間意義,而又常見常用的有關名稱亦頗不少。一般地說,日出時可稱旦、早、朝、晨,日入時稱夕、暮、晚。太陽正中時叫日中、正午、亭午,將近日中時叫隅中,偏西時叫昃、日昳。日入後是黃昏,黃昏後是人定,人定後是夜半(或叫夜分),夜半後是雞鳴,雞鳴後是昧旦、平明——這是天已亮的時間。古人一天兩餐,上餐在日出後隅中前,這段時間就叫食時或早食;晚餐在日昃後日入前,這段時間叫晡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