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茂恩(1898∼1983,河南鞏義人,時任第14集團軍總司令)
「我堂堂中國軍人,沙場捐軀,死亦光榮,豈能求一時苟安,喪失民族氣節,為人恥笑!」
背景:中條山戰役,劉茂恩率部被日軍包圍,數次突圍皆告失敗,情況萬分險惡,左右僚屬苦勸其更換便衣逃出,劉茂恩卻凜然作色如此答覆。說罷拔出手槍要自殺,被侍從死死拉住。劉茂恩和殘餘官兵已彈盡糧絕,已做好以身許國的悲壯準備。所幸風雨狂作,山洪滾滾,劉終於趁機脫險。
自民國二十七年春,韓侯嶺會戰後,第十八集團軍朱德部,亦轉移於太岳山區之長子、屯留縣以北地區。其補給線,經中央規定為自豫西之澠池渡河經垣曲、陽城、晉城、高平、長子等地而至遼州。名為補給線,實際則是共匪成長壯大的陰謀。先是由其所踞之地區為補給站或為補給點,可以出沒無常,乘機打劫友軍,消滅友軍,擴充其實力,嗣經請准中央畫給補給線,無異使其所盤踞之補給點,延伸成一條線來,猶如水銀瀉地無孔不入,必至全面糜爛而不止,其對國家民族之毒害,真不知伊于胡底?思之痛心。況此地處山嶽區,形勢險峻,環境複雜,又恰好位於本軍防地之後,隨時都有吞噬本軍之可能,正所謂:「強敵當前,虎狼在後!」我有鑒於河北地區之匪軍賀龍、呂正操等部,曾於民國二十七年冬,用圍攻偷襲辦法,解決張蔭梧、喬明禮等部一萬餘人;且於民國二十八年秋,攻擊山東保安部隊,以及襲擊江蘇省韓德勤部等事實,遂有鏟除消滅此心腹大患之計畫。
民國二十九年春,我以共匪連續攻擊我冀、察戰區鹿鐘麟及朱懷冰等部,逆跡彰著,罪無可逭。且匪部在其所謂之補給線各點內,異謀時出,為害至烈,乃於二月間,派遣得力部隊,採行軍方式,於一夜之間,將其在本集團軍防區以內所有之補給站,悉數予以消滅,澈底消除心腹大患。事後,匪酋朱德,即急電洛陽第一戰區長官部詢問真像,並謂此舉決非誤會,而系屬有計畫之行動,否則,絕不至於一夜之間,全線同時發生衝突,用意何在?限二日之內,明白答覆等語。我即電告長官部:「一鹿鐘麟、朱懷冰均為國軍高級將領,部隊亦為正式國軍,設有失職,中央盡可依法懲處,且與十八集團軍毫無隸屬關係,不次襲擊友軍,足以證明共匪之叛變,業已昭著,亂臣賊子,人人得而誅之。二匪部之所謂補給站,遍在本集團軍防地之內,為自衛計,亦不得不然。三並請轉達該集團軍,今後任何官兵,均不得在本集團軍防區之內,有所停留,否則將隨時予以打擊。」當時一般僚屬,均唯恐我將以襲擊友軍而受中央處分。我則處之泰然,絲毫不以為意,以為所襲擊者,僅為擾亂軍紀,別具野心之亂臣賊子,若因此而受處分,亦所甘也。幸我賢明當局,洞鑒個中苦衷,曲予寬宥,未稍斥責。此後,在本集團軍防區之內,根本再無所謂共匪補給線之設置,即匪軍之任何工作人員,亦從此絕跡,使無法遂其打擊本軍之野心。
民國二十九年夏秋之交,我中央賦予十八集團軍(即共匪)之使命,為著其派隊徹底破壞津浦、平漢北段,以及北寧、平綏、正太、同蒲各鐵路,以切斷敵後補給線。當時匪酋朱德,即通報各友軍,略謂彼為執行任務,決心發動「百團大戰」,並廣肆宣傳。此時我曾深切感覺,日寇以僅有之兵力,在我廣大地區而能形成優勢,遂行其向我任何戰區進攻之企圖者,全由於鐵道運輸之靈活轉移,倘十八集團軍果將敵後鐵路網徹底破壞,使敵寇喪失機動能力,我則定可殲滅當前之敵,收復失地,雖心存懷疑該部是否能遵守命令,但為支援其此項破壞行動,仍決心予以有力之協助,乃命一六六師。。。。。正在與敵酣戰間,其沁水西匪復乘我之危,由背後向我夾擊,待將日寇擊潰後,我官兵對匪之行動,憤慨異常,當即派員向匪一再交涉,彼不獨置之不理,反強詞謂:「這是中國領土,現在我需要,我就有權來駐紮!今後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我深知對其不可理喻,乃抽調新八師及第十師各一部,協助我一六六師一舉擊破該匪,收復原根據地。是役斃匪數百名,俘匪官兵千餘人,獲步槍二千餘支,殘匪向東北方向逃竄。事後朱德在向第一戰區長官部呈出之報告,說是出於誤會,並請求放還被俘之人員與槍枝。長官部礙於政策,予以照准,但劃定以洪屯公路為界,規定匪軍不得向南超越,此事遂寢。所謂「百團大戰」,破壞敵後交通之任務,終一無所成,可見共匪之存心襲擊國軍,破壞抗戰之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