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彤,前中共中央委員,是因六四而被當局逮捕的中共最高官員。
1932年生於浙江海寧。
1949年在上海南洋中學求學時加入中共。上海解放後,在中共中央華東局組織部工作。
1954年起在中共中央組織部工作,文革前是中共中央組織部研究室副主任。
1 9 5 8 - 7 6年鮑彤在反右派鬥爭中被批判,在文化大革命中被定為走資派。
1977年鮑彤參加全國科學大會文件起草工作。
1978年擔任國家科委辦公廳副主任。
1979年鮑彤參加中共中央召開的理論工作務虛會。
鮑彤參加了中國八十年代的經濟改革和政治改革。
1980年起,在趙紫陽擔任國務院總理期間,鮑彤任國務院總理秘書。
1982年兼任國家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委員1984年兼任該委員會副主任。
1986年兼任中共中央政治體制改革研討小組辦公室主任。
1987年兼任中共十三大文件起草小組組長。在1987年召開的中共十三大上,鮑彤當選為中共中央委員。在十三屆政治局常委第一次會議上,鮑彤被任命為政治局常委政治秘書。鮑彤還兼任中共中央政治體制改革研究室室主任,中共中央宣傳理論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和黨的建設領導小組成員。
鮑彤致力的目標是推動中國跨越民主的門檻,進入現代社會。
1989年鮑彤反對鄧小平用武力鎮壓學生運動的方針,支持趙紫陽在民主和法制的軌道上解決問題的方針。5月28日,鮑彤被當局押入監獄。
1992年1月,被正式宣布逮捕。3月,被中共中央政治局宣布犯了泄露國家機密罪和進行反革命宣傳煽動罪,因而開除黨籍。7月,被法院宣布犯了同樣的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服刑期滿後,又被當局押往北京郊區軟禁一年。從1998年5月被當局告知恢復政治權利的第二天起,鮑彤立即接受各國傳媒採訪,不斷發表對中國局勢的評論。
鮑彤認為,民主是克制腐敗和穩定大局的根本保證。鮑彤致力的目標是推動中國走人類進步的共同道路,跨越民主的門檻,進入現代社會。
1994年鮑彤被世界人權觀察評選為人權觀察員。
1998年被中國民主教育基金會評選為中國傑出民主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