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7-03-21 09:33:57作者:梁德蘭
尊敬的先生:
您好!
我叫梁德蘭, ,女,44歲,漢族,住址山東省萊陽市赤山鄉北塞莊頭村農民,系本案被害人王德柱的嫂子(特一級殘疾)。聯繫電話:0535-7767121。
我丈夫的弟弟王德柱在故意殺人犯弓曉勇舅舅(煤礦老闆)的單位珠磯儲運公司工作,在工作期間因為我弟弟說了弓曉勇不要背著他舅舅把煤偷偷運出去賣,為此引來殺身之禍,遂於2004年7月25日凌晨兩時許,夥同他人在其暫住處,使用臂力練習器將王德柱殺死後逃走。因為我身有殘疾,平時弟弟對我家很是照顧,現在他被別人活活打死,為了討回公道,為了冤死的弟弟在九泉之下得以安息,我四處維權,萬沒有想到維權的路對於老百姓是如此的艱難,山東省煙臺中級人民法院和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竭力包庇袒護故意殺人犯弓曉勇,做假鑑定,內容是「經山東省精神疾病鑑定所認定,被告人弓曉勇精神發育遲滯(輕度),為限定刑事責任能力。」為其開脫法律的制裁,一、二審法院以權代法、以錢代法、草菅人命的行為既是對神聖法律的褻瀆,又是對我們全家的合法權益的嚴重侵害!
因為故意殺人犯的舅舅有很多錢,不管我告到哪裡,他們就收買到哪裡!難道山東的法律都是為有錢有權的人服務的嗎?我們老百姓就沒有說理的地方了嗎?我不知道,我感到迷惘,但不管怎麼樣,我會堅持,我會盡我生命的最後一刻發自我心中的吶喊!!!
殘疾控訴人:梁德蘭敬呈
2006.11.12
讀者來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