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街不和諧建築:勞民傷財的大墳包(圖)


前兩天看新聞,聽說「投資26億的蛋形國家大劇院7月使用」,真是令人納悶。

 這個墳包真是一件勞民傷財的建築。

國家大劇院的圍牆要今年「五一」前才能全部拆除掉,聽說裡面的文化休閑廣場還有人工湖畔!屆時,國家大劇院北廣場也將開始進行綠化,會種植銀杏、國槐、側柏、玉蘭、白皮鬆、金銀樹等名貴樹種……

我不知道,國家這麼困難為什麼還要修個國家大劇院坐落在天安門廣場附近。有人拿國家的錢蓋了這麼一個大劇院,有人形象地比喻它為「墳包」,還堂堂正正的坐落在人民大會堂附近,真叫人不可思議。

是拿它演出給老百姓看呢?又代價太高,光維護大劇院的錢每年得花上多少呢?真是不合算。這是拿老百姓的錢不當錢隨意揮霍。

如果拿它當成一個藝術品欣賞呢?你會覺得它是一個大墳包,實在是不吉利,還不如去看看天安門廣場有意思。

如果拿它當成一件裝飾品呢,你會覺得周圍都是一些傳統的中式建築,再搭配上這麼一個西式建築,有點不倫不類的。有傷大雅。


網上朋友們對國家大劇院的評論如潮,抱著不同的觀點進行了評述。

國家大劇院藝術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國家大劇院演出辦公室主任周志強在接受採訪時卻坦陳了他們眼下的三大困擾。

  首先,國家大劇院的歸屬關係尚未明確。「國家大劇院由誰來主管?文化部,還是北京市政府,還是其他部門單位?不清楚!」因此,一系列運作不能經由正常程序準備。譬如,演出立不了項。

   其次,國家大劇院定性問題尚未解決。究竟是企業還是事業單位?不確定。進入大劇院演出的,算公益演出還是商業演出?不確定。這就使得演出運營的籌備無法 開展。因為,不同屬性的演出,有不同的經營方式。如果按照企業化運營,就要進行全部成本核算,包括延伸收入,如廣告、後續產品等;如果是公益性演出單位, 除了一定的成本核算,還要有政府扶持。

  對此,中國文聯副主席、國家大劇院藝術委員會主任吳祖強認為,國家大劇院還是應該定位為公益性文化設施,「大多數國家的大劇院,來自政府的扶持一般佔70%,至少也是40%∼50%,沒有一個國家的大劇院是讓其獨立經營的。因為,它代表的是一個國家的文化形象。」

   但就算明確了國家大劇院「門為誰開」,也還存在下一個困惑———這門怎麼開?作為一個按照國際高水準建設的「國家最高水平演藝平臺」,國家大劇院今後的 運作成本肯定低不了。一旦門檻過高,它將怎樣實現面向廣大文化消費者?「從北京、上海、廣州等地的情況看,普通觀眾欣賞各類藝術演出的門檻已經夠高了。拿 我自己來說,說實話,如果我看過的音樂會都要我自掏腰包,我根本掏不起這個錢。」吳祖強說。

  第三個困擾,來自國家大劇院劇目演出品位的定位模糊。周志強透露,他自己曾經提出兩個「非一流」原則,即:非國際一流團體不能進入大劇院演出,非一流國內團體不能參加大劇院演出。「但誰來認證、界定這個所謂的‘一流’?」誰能登上國家大劇院的舞臺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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