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歲的廖(音譯,Liao)在一家大型電子公司工作,去年,他因表現優異獲得公司的獎賞。但這不足以挽救他的工作。在12月,公司的體檢發現他是乙肝病毒攜帶者,廖被人力資源部經理告知:「你是乙肝病毒攜帶者。你不適合過集體生活,不適合在工廠和同事共事。」
由於擔心被其他僱主拒絕,廖拒絕透露全名。「我認為這不可能的……我不知道我會丟掉工作。」
然而,在中國,乙肝病毒攜帶者受到歧視不僅是可能的,而且相當普遍。儘管中國人口中至少有10%攜帶這種病毒,但許多人不瞭解這種可以攻擊肝臟,造成終身感染、肝硬化或肝癌的病毒並不是通過日常接觸傳播的。
專家表示這種病毒的攜帶者所面臨的障礙是就業歧視。在中國,勞動法沒有貫徹執行或自相矛盾。例如,據報導,大學和外交部對申請者抱身高歧視——他們喜歡個高的候選人——而私人僱主通常要中年婦女早些退休,喜歡較年輕廉價的僱員。
出臺13年之久的勞動法禁止種族、性別和宗教信仰歧視,但專家認為這些規定過於籠統。專家認為,在乙肝的例子中,歧視越來越嚴重,部分是由於這種病毒的危險被促銷虛假治療的廣告商和吹捧服務的醫療機構誇大。
這種病毒通過體液傳播,主要是血液和精液,但偶爾也通過唾液傳播。約90%的病毒攜帶者是在出生時感染的,而約10%則是後天感染,可以傳染給他人。許多中國人是在七十到九十年代的大規模接種肺結核、破傷風和腦炎疫苗的運動期間因重複使用的針頭而感染乙肝病毒的。
對乙肝病毒攜帶者的歧視還擴展到學校。攜帶病毒的大學生表示他們被迫生活在隔離宿舍。去年秋天,烏魯木齊的公立學校驅逐了19名攜帶這種病毒的新生。該市遭到了一些起訴,但它後來禁止學生帶頭的組織宣揚這宗案子。
2005年,中國取消禁止乙肝病毒攜帶者成為公務員的限制,但政府仍然禁止他們進入食品行業,專家表示政府正考慮禁止他們從事美容、公共浴室和酒店等行業。
爭取乙肝病毒攜帶者權利的在線論壇的主持人盧軍(音譯,Lu Jun)認為,如果政府拒絕了這些人,那公眾也會拒絕他們。
廖在獲知壞消息後立即到醫院進行第二輪的檢查。一位醫生確認廖是攜帶者,但他的肝臟和DNA都正常,像他的情況應該不會影響他的工作。醫生建議他三到六個月到醫院檢查一次,不要和他人公用牙刷和剃刀。
廖以為把這些告訴公司,公司就不會解雇他。人事部的經理把這些結果給了公司的醫生。後來這位醫生告訴廖,「我個人不認為這些會影響你的工作,但我不是做決定的人。」
後來公司給了廖三個月的工資,並讓他填一張表稱自己「不適合這個崗位。」公司否認稱歧視廖或任何其他認為自己被解雇的僱員,堅稱他們是自願離開的,或稱他們可以在家休息三個月,恢復健康後可以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