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論從袁鷹的鄔書林訪談記錄看到了鄔書林道歉的意思嗎?
前言
BBC 中文網特約撰稿人張怡靜《禁書作家上書,鄔書林道歉》實在表錯了情,會錯了意,鄔書林何曾認錯?鄔書林對袁鷹說:「我們必須這樣執行,請你能諒解。」這叫與民為敵到底、「決不後退一步」!只不過,現在走狗挨揍了,主人卻還在裝聾作啞、見死不救,而傷了走狗的心;所以鄔書林也在殺回馬槍罷了。
(一),區別對待、分化瓦解
禁書之一《風雲側記──我在人民日報副刊的歲月》(中國檔案出版社2006年10月出版)的作者袁鷹,因為是一名離休幹部(原《人民日報》社文藝部主任)、入黨六十年和中國作家協會全國委員會名譽委員,便獲中共當局另眼相看。
新聞出版總署署長龍新民在收到袁鷹抗議信的第二天就要副署長鄔書林「盡快來說明」。1月31日上午10時,鄔副署長即偕秘書由報社文藝部主任郭運德陪同下急急忙忙地到訪袁家。裝模做樣地表示:「很對不起,這件事給袁老增加許多麻煩,我感到很不安。昨天上午接到你的信,我就報告龍署長,表示要親自向袁老說明真相。」
大右派份子女兒、反革命分子章詒和等人便無此殊榮。可見「很對不起,很不安」是沒有一點誠意的,這不叫道歉;這是行離間計,這不過是共產黨的「區別對待、分化瓦解」的老法寶;這法寶歷來是戰無不勝的,只是不知這次還管用否?
(二),血債纍纍,不許「涉及」
袁鷹從鄔書林的文件上抄下的一段原文:「關於對中國檔案出版社未履行重大選題備案程序出版《風雲側記──我在人民日報副刊的歲月》的處理:中國檔案出版社未經批准,於2006年10月出版《風雲側記──我在人民日報副刊的歲月》一書,該書主要記述了作者在《人民日報》副刊擔任主編期間遇到的人和事,其中不少內容涉及反右、‘文革’及黨和國家領導人等內容。鑒於該書未履行重大選題備案程序,決定對該社違規通知單一次,2007年不再為該社增加書號。」
毛澤東的反右、「文革」害死了多少人,害得多少人家破人亡!「黨和國家領導人」干了那麼多傷天害理的勾當,欠下那麼血債!現在讓受難者、受害者及其後人「涉及」一下也不行嗎?
「涉及反右、‘文革’及黨和國家領導人等內容,必負履行重大選題備案程序」,必須「經批准」,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哪一條、哪一款?
(三),不是泄密,更甚泄密
當袁老以「你查禁了八本書,說我這本書裡‘泄露國家機密’,這可是很嚴重的問題」對鄔責問時,鄔抵賴說:「我絕對沒有說過這本書‘泄露國家機密’」。結果宣讀的原文卻比「泄密」更嚴重,連不是「國家機密」的「涉及反右、‘文革’及黨和國家領導人等內容」都不許「涉及」。
正如袁老所指出,「這幾條規定範圍太廣,很多書都會涉及這些方面的內容,難道都要事前送審嗎?」實際上,秦始皇、朱元璋、康熙,也是「黨和國家領導人」,如此下去,勢必有一天連廿四史都要查封、都不許「涉及」了。
因為廿四史中不同樣有鄔某所說的「比如事實有誤啊,泄密啊,記載的話與原話有出入啊,有這些內容的書,都應該報批立案,送到有關方面去審閱。這些規定必須執行」嗎?
(四),隔山打炮,借刀殺人
鄔某說:「網上炒作,傳聞失實的東西很多。比如章詒和發的那個聲明,我在第一時間就看到了,她引用我說的話有的地方不全,說錯了。」那他鄔某為什麼不公開站出來闢謠呢?是心虛?是膽怯?是見不得陽光?
鄔某說:「我向袁老鄭重聲明:這次的事,完全是針對出版社違規,不是針對作者。你剛才也看到了,我都沒有提到你的名字。」然而,誰都明白,針對出版社比提作者的名字更可怕。因為這是「隔山打炮,借刀殺人」,而殺人不見血。受到「2007年不再為該社增加書號」的懲罰之後的出版社還敢再為這作者出版著作嗎?
(五),生殺大權,從何以來
這一段對話很有意思。
袁:你看過我這本書嗎?
鄔:坦率說,我還沒有看過,是別人看了告訴我的。我們只有二十幾個人,任務很重,看不過來,只能請有關部門的同志看。
禁了人家的書,竟連人家的書也沒有看過。而且禁書不是由法官根據法律來判決,而是由「二十幾個」思想警察、文化特務來操控。這「二十幾個人」卻控制了十三億人的思想、寫作、閱讀;誰給了他們這個權力呢?過去的王朝皇帝自信是「奉天承運」,還敢於公開來個「皇帝詔曰」,以為天下法。如今的戈培爾之流憑什麼發號施令呢?實在連他們自己心中也沒有把握。所以只能雞鳴狗盜,暗箱作業,偷偷摸摸地靠打電話、吹風會來實行文化專制。「關於出版,這幾年中央下了好幾個有關文件,作了嚴格的規定」,憑什麼下規定、都規定了什麼?為什麼不敢拿出來?為什麼不肯光明正大、正兒八經地訂出《新聞法》、《出版法》?
(六),王兆國、盛華仁是幕後黑手
鄔某人說:「現在各地出版社違規的現象很普遍,這兩年就有很多,我們也聽到不少反應。《滄桑》裡寫到延安時期種鴉片,北京軍區干休所有幾位老同志看了很氣憤,寫信上告。《我反對》寫一個縣人民代表的事,影響很廣,人大常委王兆國、盛華仁副委員長都提出質問。類似的問題很多,我們不得不選幾家中央級出版社警示一下。」
北京軍區干休所有幾位老xx看了《滄桑》裡寫了延安時期種鴉片很氣憤,要寫信上告。那就去告唄,為什麼又不告了?原來是怕上法院,怕把臭底抖出來,而用下三濫的手法---行政權力來禁書。北京大學賀衛方教授說:在法治國家,一切政治都可以用法律來解決;而在中國,卻用政治手段解決一切問題。
之所以如此,皆因中國的立法機關、憲法,都不過是一小撮權貴集團實行鎮壓、掠奪的幫凶和遮羞布而已。
請看人大常委王兆國、盛華仁副委員長,本應是各級人民代表的靠山和支持者,本應是依法治國的倡導者、勵行者;現在反而成了違法的先鋒、迫害民選人民代表的罪魁禍首。這是因為王兆國、盛華仁本身不是民選的代表,不是代表人民的利益,而是私相授受的竊國分子;他們為了捍衛既得利益,不得不充當壓迫民選代表的劊子手。可恥呀,王兆國!可恥呀,盛華仁!你們真不是好東西。所以你們的走狗也把你們咬出來了!原來王兆國、盛華仁才是鄔書林的黑後臺!
(七),見死不救,走狗傷心
鄔某的以下兩段自白實在可圈可點。主人叫狗去咬人,現在狗挨揍了,主人卻裝聾作啞、見死不救。真是傷盡了天下走狗的心;所以走狗也在殺回馬槍了----
鄔:網上許多文章我也都看到了,都衝著我來,我首當其衝,真是有苦說不出。我是執行署裡的決定。我處在這個崗位上,當然必須嚴格執行,這不是我個人的事。
鄔:我也的確也想這樣做。前些天我就向國務院新聞辦打報告,也向中宣部打報告,提出用個什麼方式說明真相。現在網上這麼多議論,我們應該向社會說清楚。我還表示,如果需要仍舊由我出面說明,我也準備出面去做,說句笑話:「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報告送上去已經好幾天了,還沒有批下來,我也很著急啊。
「國務院新聞辦」、「中宣部」,這些糟蹋了無數民脂民膏的黨衙門,這些不幹好事、專門倒行逆施的閻王殿,這些自己不出頭、專指走狗咬人、最後又拋棄走狗的無信無義無仁無能的戈培爾,早該掃進歷史垃圾堆了。
(八),知錯不改,死硬到底
鄔:這事給袁老造成許多麻煩。但是我們必須這樣執行,請你能諒解。
也就是說,文化專制、思想禁錮,雖然犯了天下大不韙;但還要這樣執行下去,與人民為敵到底了。
「請你能諒解」,中國人民已經原諒你們五十多年了!
2/12/2007於流浮山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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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紀》編者附錄:
禁書作家上書 鄔書林道歉
BBC中文網特約撰稿人
張怡靜
BBC 中文網獨家消息:中國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禁書」事件繼續發酵。七本加一套叢書被列為"違規出版書單",其中一本《風雲側記──我在人民日報副刊的歲月》(中國檔案出版社出版)的作者袁鷹,上書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署長龍新民和副署長鄔書林,兩天後的一月三十一日,鄔書林匆匆上門道歉並說明情況。
他說:「境外媒體和網上許多文章都衝著我來。首當其衝的是我,說實話,我是有苦難言啊,我只是執行署裡的決定而已。」他否認網上所傳言《風雲側記》是因「泄露國家機密」而被出版總署所禁,只是書中「不少內容涉及反右、文革及黨和國家領導人的內容,鑒於該書未履行重大選題備案程序,決定對該出版社作違規通知單一次,二零零七年不再為該出版社增加書號」。
鄔書林在與袁鷹的談話中,卻泄露了「國家機密」,他說:「現在各地出版社違規現象十分普遍,署裡聽到不少反映。《滄桑》(禁書之一,作者曉劍)一書寫了延安時期共產黨種植鴉片,北京軍區干休所的幾位老同志(指退休的老共產黨員)讀了這部書後相當氣憤,寫了信上告中央。《我反對──一個人大代表的參政傳奇》(禁書之一,作者朱凌)寫一個縣人民代表的事,影響很廣,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兆國、盛華仁都提出質問。這樣的問題確實不少,總署不得不作出警示。書中凡涉及反右、文革、黨和國家領導人的內容,出版社必須履行報批立項的程序。」
「國家機密」
中國作家協會名譽委員、人民日報社文藝部原主任袁鷹,本名田鍾洛,一九二四年十月生於江蘇古城淮安,從小學到大學分別在杭州和上海,一九四五年加入中共,同年開始報紙生涯,先後在《世界晨報》、《聯合晚報》任職,中共執政後在中共喉舌《人民日報》文藝部任職編輯、副刊主編、主任,一九八六年離職休養,長期在文壇風口浪尖、漩渦中心,老來回首,隨手記下一些耳聞目睹的真相,一些值得咀嚼回味的事實,一些骨鯁在喉而不吐不快的是非。他的《風雲側記》收錄了二十一篇回憶性文章。
這次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的"非法違規出版書單"傳開後,不上網的袁鷹,是從多位友人那裡獲知禁書的事的,禁的原因是書中「泄露國家機密」。他尋思許久,不明白自己的文章泄露了什麼「國家機密」。
一月二十九日袁鷹寫了封信給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署長龍新民和副署長鄔書林。他在信中說:「事關本人名譽,也為了維護憲法規定的公民有言論出版自由的權利,務請予以明確、負責地說明」,「我很不理解鄔副署長既認為此書有問題,為何在通風會之前不先向作者和出版社進行認真的瞭解和調查,聽取作者和出版社的意見,就草率地在有各地出版部門負責人參加的會上宣布,事後又遲遲不向作者通報,這種粗暴的方式,是侵犯作家權益的行為。我不得不表示不滿和抗議」。
上門道歉
一月三十日,鄔書林透過《人民日報》文藝部主任轉達袁鷹,剛收到他的信,並表示要去看望他。袁鷹回應說,只需鄔書林回一封信即可。不久,鄔書林堅持要上門,署長龍新民也催促鄔書林盡快與袁鷹見面,於是雙方約定三十一日上午,袁鷹在家等候。那天雙方談話一小時,袁鷹夫人吳芸紅也在場。
鄔書林說:「這件事給您添了不少麻煩,真對不起,我們深感不安。昨天接到您的信,我立即向龍新民署長匯報了,要親自向您說明真相,現在外邊傳聞很多。龍署長要我盡快見您。一月十一日那個會上,我談到一些出版社違規的問題,沒有說作者,根本就沒有提到作者名字,更沒有說您這本書泄露國家機密」。
鄔書林說出版總署沒有查禁這些書,網上炒作,傳聞失實的東西不少。有出版圈中人對此反駁說,既然認定是"違規出版",還對出版社作了處罰,這無疑就是查禁了,難道"違規"的書還不禁嗎?
「八本」還是「五本」?
鄔書林明確表示說:「現在都說八本書,其實只有五本,在我們的內部討論時根據送來的材料是提到了八本,那五本中有一本就是你的。我已經對檔案出版社負責人說了,只要他們按程序補個報批備案手續,如果想重印再版,也是可以的。」
不過,二月八日,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的記者會上,國家新聞出版總署首次就禁書事件作公開響應,副署長閻曉宏說:「這一次,這八本書,新聞出版總署按照法律查處過,譬如說,有些是淫穢色情的,有些會引起民族宗教問題的,有些涉及國家安全秘密的圖書,但是,這八本書,這一次,新聞出版總署沒有查禁。」
對此,人們不理解的是,鄔書林說「五本」,閻曉宏又說是「八本」,究竟事實如何?閻曉宏說是按照「法律」查處,是「法律」還是「規定」,是「法律」的話又是哪一條「法律」?這八本書,哪些是「淫穢色情的」,哪些是「會引起民族宗教問題的」,哪些又是「涉及國家安全秘密的」?事件真相並不明瞭。
(B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