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不僅土地大,道路也是寬大又筆直,在這兒,高速公路真的是名符其實的高速公路,很多車輛幾乎都是以時速120公里以上往前「飆」去,害得筆者與友人有點兒覺得我們以大約100至110公里的時速行駛,和「他們」比起來好像是「龜兔賽跑」!
所以碰到警察時要替別注意喔。
美國的高速公路非常寬大,幾乎都是4線道以上,甚至5丶6線道也是沒啥稀奇,由於道路寬大又筆直,加上這兒的高速公路不太會有塞車的情況(除非是上下班時間可能車流量會稍微增多,但也頂多是速度較慢些,還不至於像臺灣是靜止不動!),因此大部分車輛的車速都相當快,雖然說速限是65哩(大約是110至120 公里的時速),但筆者發現很多車輛好像都沒有遵守這項規定,均以65哩以上的速度往前「飆」去,反倒是遵照定的我們顯得「落伍」,好像烏龜在爬。
【規則之一:警察叫停一定得停】
以前曾有一位留學生,在高速公路上被警察尾隨多時卻渾然不知,直到幾部警車團團包圍上來,他慌忙中不知所措地將手伸入口袋,結果立刻被警察用槍頂住太陽穴。其實,該同學因為舊車的表盤問題並不知道自己超速,還以為後面的警車與自己毫無關係。警察則認為他拒捕逃竄,那個小動作是想用暗器襲警,差一點發生致命的誤會。
美國警察在攔截車輛時,通常先亮起警燈無聲地跟在後面。如果駕駛人沒看見或者故意不停,尖利的警笛才會響起作為二次警告。所以開車時最好養成時常注意後視鏡的習慣,一旦發現就應該立刻打方向燈表示領會,同時減速停靠路邊,不然的話很可能像上面所述的那樣,演出一場警匪追逐大戰。
停車後,有人為表示恭敬會主動下車跑向警察,並急切地在衣兜和背包中搜尋皮夾,殊不知在對方看來這是極其危險的舉動。尤其是西方人對中國功夫的迷思,以為人人都像成龍那樣可以將手邊的如何物品變成武器。所以無論你認為自己有無違規都別輕舉妄動,只將車窗搖下坐等警察處理。他/她會先用對講機與總局通話,也許核查一下該車是否為報失車輛。過一會才走上來例行公事地要求你出示駕照丶車輛註冊證和保險單,然後遞上罰單告訴你為什麽被攔截。
【規則之二:不要與警察發生爭執】
遇到這種情況只好冷靜地與之合作。在罰單上簽字並不等於當場認罪,被帶去警局也不一定表示馬上入獄。美國的紅綠燈都由感應器自動控制,除非交通出現問題或有重大集會時,才有人在十字路口手動指揮,所以並沒有單純的「交警」。平日在大街小巷中巡邏的警察,身上配置了槍枝丶警棍丶手銬等一大堆鎮暴武器。從抓超速丶搜壞蛋丶罰違章停車,到處理大小事故和家庭暴力等等無所不管。
美國居高不下的犯罪率加上緊繃的職業神經,常造成警察過度使用武力,所以盡量不要刺激他們。紐約地區有華人朋友,因為泊車糾紛,見開罰單的女警官會講中文,便急切地拉著她求情。遠處的另一位警察見他們拉扯,以為同事面臨威脅就趕過來大打出手,結果令這位新移民飽受皮肉之苦與感情創傷。更有甚者,還聽說有人因為與警方的小磨擦而魂斷他鄉,實在令人感到痛惜萬分!
因此即使自己有道理,即使警察的態度令人渾身不爽,在神態上依然要保持最大程度的自製,語言間避免使用「你」而要尊稱對方為「officer(警官先生/女士)」。尤其忌諱與警察有任何肢體上的接觸,否則恐怕背上「妨礙公務」之嫌。
中國有句俗話叫做「好漢不吃眼前虧」,一切可以用合法途徑來解決!
【規則之三: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
雖然美國的司法程式繁複又冗長,讓初來乍到的外鄉人望而生畏。但是各城鎮法院中設置的交通法庭倒是相對簡單,並不需要花高昂的費用來聘請律師。吃罰單的民眾可以自己為自己申辯,所以即使「秀才遇到兵」也有機會講得清。
通常在接獲罰單的一丶兩個月內,必需親自前往指定的法庭。自願認罪受罰的就繳錢消災,但是其後果常會在車輛管理處留下好幾年的違規記錄,接下來汽車保險費也因此漲價;假如最近一段時間沒有犯過錯,則可以去交通違規學校(traffic school)聽課來換取不留記錄。如今還可以在網路上自學自考,節省許多寶貴的時間;上法庭辯稱無罪應該是不得已的選擇,因為平頭百姓與警察對質時,法官大人就是再民主丶再公正,事實上還是偏向後者的,最後不但要罰錢而且也留下了記錄。
如果以上三步均行不通,自己也確實學到了教訓,那就只好找法律漏洞來解脫了。有一個大家常玩的遊戲,那就是賭一賭警察不到庭的機會。因為法官入座後會立刻點名,百姓與警察只要一方不在場另一方就自動獲勝,當即被打發了事。在美國朋友的指點下,我曾利用修改出庭時間的方法來打亂那位警官的日程,到開庭時他果真無法出現了!另外,像是發現罰單上名字拼錯,或者地址和日期有誤,甚至警官本人有任何不相關的違法把柄,在技術上都可能使這張罰單成為廢紙。因此有人開玩笑說:「美國是一個講法但是不講理的地方」。
【規則之四:見機行事與之週旋】
話說回來,警察既是人就有情緒好丶不那麽死板的柔和時刻。如果邭夂門齙竭@樣的機會,不妨巧妙地善加利用。歸納起來,最有效的不外乎「裝傻」和「賣乖」。
朋友特萊莎是個嬌小的東南亞女子,二十多歲看起來還像美國的中學生。某天因為超速被攔下,警察看著她的娃娃臉好奇地問:「幹嗎開那麽快啊」?鬼精靈馬上現出一付痛苦的模樣:「真抱歉…肚子痛,內急。我從來沒有違規記錄,可不可以請求原諒我一次」?據說「上廁所」是超速者用得最多的藉口,因為凡人都有出現緊急民生問題的時候嘛!
美國的居民區小路通常沒有紅綠燈,只在四個街口各豎一塊紅色的「停」字牌,車輛必須在此 「完全停頓」然後離開。四下無人時,許多駕駛者都是輕點煞車就滑行過去的,可是我不巧被躲在附近的警車逮個正著。見我駕照丶註冊證和保險單一應具全而且態度良好,加上又是星期五傍晚,警察顯然不想敗壞自己的好心情,故作凶相吼道:「講出一個上好的理由,為什麽我不該給你開罰單」?這不是明擺著給台階下嗎!於是就這樣回答他:「警官先生,我想我停了車只是時間太短。因為下了班急著接孩子,…然後要趕去社區團體幫忙啊」。無論如何,這個大好人形象足夠讓警官先生放我一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