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有真等三難屬
2006年12月14日,六四天網義工從宜賓發來消息:證實此前流傳的宜賓大塔農民領袖徐元仁、羅道富被秘密判刑兩年的消息完全屬實,至此,這是六四天網本月自公布《漢源暴動當事人遭秘密宣判秘密處決》、《李麗娟案二審秘密處理 維持原判》之後的第三起秘密審判案件。
非常可笑的是,宜賓縣法院竟然以發生在4年前的所謂「圍毆,致使民警受傷、財物被砸、汽車被毀。」案件作為判決依據。
此前,華西都市報以《四川宜賓兩村民涉嫌煽動1000餘人圍毆民警獲刑》為題做了報導,但我們一直在等待家屬確認,華西都市報全文如下:
「12月5日電 宜賓縣李場鎮兩村民在民警傳喚犯罪嫌疑人時,煽動、聚集不明真相的群眾1000餘人對民警進行圍毆,致使民警受傷、財物被砸、汽車被毀。日前,宜賓縣法院經公開審理,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分別判處被告人羅道富、徐元仁有期徒刑兩年。
2002年3月14日,宜賓縣公安局李場鎮派出所民警前往該鎮大塔辦事處街村傳喚徐元正(已判刑)。該鎮愛國村村民羅道富(時年63歲)、大塔村村民徐元仁(時年58歲)以民警違法傳喚為藉口,煽動、聚集1000餘人圍毆民警,致使一民警受傷。李場鎮黨委書記、鎮長聞訊趕去勸說,也被群眾圍困。後民警與鎮領導轉移到大塔供電營銷組樓上,羅道富、徐元仁等人又煽動群眾衝擊供電營銷組。 3月15日上午,數百名群眾在羅道富、徐元仁及徐元正、劉北星(已判刑)等人的煽動下,再次衝擊大塔供電營銷組,並砸毀兩輛汽車。」
12月14日晚21點,六四天網與徐元仁的愛人李有真通了電話,他們確認已經收到了判決書,並且,徐元仁被送到宜賓市漢王山勞改支隊後,也給家裡寫了信。
綜合六四天網本月公布的《漢源暴動當事人遭秘密宣判秘密處決》、《李麗娟案二審秘密處理維持原判》、《宜賓大塔2農民領袖被秘密判刑》等系列案件,我們發現,當局為了規避審判期間海內外的強大輿論壓力和抗議風潮,正在大量採取秘密審判的手段,意圖震懾中國民間維權。
但是,人權民主自由的理念早已深入民心,民間維權也在全國如火如荼地展開,順應民意,這是胡溫政權的唯一選擇,否則,必將難逃[大江東去]的最後歸宿,成為不恥於人民的歷史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