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6-12-08 05:37:05作者:
中國西南大省四川司法部門將人犯陳滔執行死刑卻沒有通知家屬和律師。案件辯護律師說,這種秘密處決人的做法違反了中國法律,是法西斯行為。
*新措施生效前倉促執行死刑?*
陳滔是四川漢源農民,被處死前在這個世界生存了二十年。四川高級人民法院因為陳滔被控殺死鎮暴警察張志明而二審裁定處死陳滔。
儘管中國最高法院已經把死刑批准權收歸中央,但是據說一些地方司法當局趕在明年元旦這一措施正式生效前,匆忙執行死刑。陳滔就是11月28號被處死的。
2004年10月底,四川漢源發生了大規模警民流血衝突,警察張志明在衝突中死亡。當局逮捕了陳滔和蔡昭等四人,指控他們殺死了張志明。
*法院證實處決消息*
05年6月雅安法院一審判處陳滔死刑,蔡昭無期徒刑。被告提出上訴,四川高院二審。家屬和律師正等待二審結果期間,突然得知,陳滔已經被執行了死刑。
雅安中級法院一位官員向中文部記者證實了這個消息。
記者:我想問一下,陳滔被執行死刑了?有沒有這回事?
官員:有。
記者:他是什麼時候被執行的?
官員:上個月28號。
*辯護律師一無所知*
最先把這個消息披露出來的四川[六四天網]網站負責人黃琦詢問了許多相關人士。他對記者說,有律師說,陳滔被處死後,家屬得到通知,領取了他的骨灰。
但是,陳滔辯護律師馮玉彬星期四中午接受採訪時說他對當事人已經被執行死刑一無所知。
記者:陳滔是什麼時候被判處死刑的?
律師:這個,我不清楚。
記者:你不清楚?
律師:一審是判了死刑。但二審還沒有收到法律文書。
*冉彤:這是希特勒法西斯的做法*
馮玉彬律師建議記者到四川高院查詢。記者找到剛到四川高院查詢過的冉彤律師。冉彤是陳滔同案並被判處無期徒刑的蔡昭的辯護律師。他12月3號得到消息,4號即到省高院查詢,才知道二審結果早在半年前(6月5號)就做出,而且陳滔已經在上個星期被執行死刑。
冉彤說,律師對這種違反法律程序草菅人命的做法感到非常驚訝和氣憤。他說:「我是中國大陸的律師,我信仰共產主義,相信共產黨的領導。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制定了法律,共產黨的政策當中沒有任何條款規定可以對人搞秘密審判,秘密執行。這是希特勒法西斯的做法。」
*冉彤:「強烈抗議」*
冉彤說,當時他非常氣憤,在簽收文件上寫下了「強烈抗議」幾個大字,抗議這種非法行為。
冉彤說,他星期一到高院查詢時法院人員把判決書給了他。冉彤質問,既然6月5號已經判決,為什麼不通知律師和家屬?讓他們在那裡苦等?
法院人員說,他們法院有自己內部的規定,可以這樣做。
*冉彤:這樣做違法*
冉彤說,中國刑事訴訟法明文規定,宣判一律公開,宣判以後應把法律文件送交當事人和律師,四川法院這種做法是違法的。
冉彤為此給四川律師協會寫了專門報告指出,這種行為是對法律和律師整體的侮辱,是律師無法容忍的。
*法官:不能隨便講話*
雅安中院刑事審判庭一位法官告訴記者,這個案子判決和執行都是公開的,但具體情況不能告訴記者,因為法院有規定,不能隨便講話。
法官: 這個,我不便回答。
記者:這不是公開的信息嗎?
法官:肯定是公開的。但我不便回答你。
記者:為什麼呢?既然是公開的......
法官:因為我們院裡有規定、有政策、有審判紀律問題。
這位法官說,他個人不方便回答記者的問題,如果一定要問問題,他要向院裡匯報,然後雅安法院會有人出面回答問題。
*新措施生效前倉促執行死刑?*
陳滔是四川漢源農民,被處死前在這個世界生存了二十年。四川高級人民法院因為陳滔被控殺死鎮暴警察張志明而二審裁定處死陳滔。
儘管中國最高法院已經把死刑批准權收歸中央,但是據說一些地方司法當局趕在明年元旦這一措施正式生效前,匆忙執行死刑。陳滔就是11月28號被處死的。
2004年10月底,四川漢源發生了大規模警民流血衝突,警察張志明在衝突中死亡。當局逮捕了陳滔和蔡昭等四人,指控他們殺死了張志明。
*法院證實處決消息*
05年6月雅安法院一審判處陳滔死刑,蔡昭無期徒刑。被告提出上訴,四川高院二審。家屬和律師正等待二審結果期間,突然得知,陳滔已經被執行了死刑。
雅安中級法院一位官員向中文部記者證實了這個消息。
記者:我想問一下,陳滔被執行死刑了?有沒有這回事?
官員:有。
記者:他是什麼時候被執行的?
官員:上個月28號。
*辯護律師一無所知*
最先把這個消息披露出來的四川[六四天網]網站負責人黃琦詢問了許多相關人士。他對記者說,有律師說,陳滔被處死後,家屬得到通知,領取了他的骨灰。
但是,陳滔辯護律師馮玉彬星期四中午接受採訪時說他對當事人已經被執行死刑一無所知。
記者:陳滔是什麼時候被判處死刑的?
律師:這個,我不清楚。
記者:你不清楚?
律師:一審是判了死刑。但二審還沒有收到法律文書。
*冉彤:這是希特勒法西斯的做法*
馮玉彬律師建議記者到四川高院查詢。記者找到剛到四川高院查詢過的冉彤律師。冉彤是陳滔同案並被判處無期徒刑的蔡昭的辯護律師。他12月3號得到消息,4號即到省高院查詢,才知道二審結果早在半年前(6月5號)就做出,而且陳滔已經在上個星期被執行死刑。
冉彤說,律師對這種違反法律程序草菅人命的做法感到非常驚訝和氣憤。他說:「我是中國大陸的律師,我信仰共產主義,相信共產黨的領導。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制定了法律,共產黨的政策當中沒有任何條款規定可以對人搞秘密審判,秘密執行。這是希特勒法西斯的做法。」
*冉彤:「強烈抗議」*
冉彤說,當時他非常氣憤,在簽收文件上寫下了「強烈抗議」幾個大字,抗議這種非法行為。
冉彤說,他星期一到高院查詢時法院人員把判決書給了他。冉彤質問,既然6月5號已經判決,為什麼不通知律師和家屬?讓他們在那裡苦等?
法院人員說,他們法院有自己內部的規定,可以這樣做。
*冉彤:這樣做違法*
冉彤說,中國刑事訴訟法明文規定,宣判一律公開,宣判以後應把法律文件送交當事人和律師,四川法院這種做法是違法的。
冉彤為此給四川律師協會寫了專門報告指出,這種行為是對法律和律師整體的侮辱,是律師無法容忍的。
*法官:不能隨便講話*
雅安中院刑事審判庭一位法官告訴記者,這個案子判決和執行都是公開的,但具體情況不能告訴記者,因為法院有規定,不能隨便講話。
法官: 這個,我不便回答。
記者:這不是公開的信息嗎?
法官:肯定是公開的。但我不便回答你。
記者:為什麼呢?既然是公開的......
法官:因為我們院裡有規定、有政策、有審判紀律問題。
這位法官說,他個人不方便回答記者的問題,如果一定要問問題,他要向院裡匯報,然後雅安法院會有人出面回答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