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湖北省鐘祥市郢中鎮茶庵村的彭濤怎麼也沒有想到,他在妻子陪同下到鐘祥市中醫院治療的當天,就不明不白地死在了醫院;醫院方面不承認醫療事故死亡,死者家屬停屍十天等不來調查處理。
現年32歲的彭濤是一名保安,死前在鐘祥市公安局大門口看守大門。2006年11月23日,他感到身體不適,四肢無力。在妻子王愛珍的陪同下到鐘祥市中醫院檢查,當天做了血液化驗,醫生叫他們第二天做進一步的檢查。
11月24日上午,王愛珍用電動車載著彭濤來到鐘祥市中醫院,他們見有「專家坐診」 的門牌,就找到專家門診——範院長門診室。室內只有一個三十歲左右的婦女,王愛珍詢問範院長在不在,那婦女回答說:範院長不在,她是範院長的女兒,叫範敏,是代替坐診的。王和彭濤就請其看病;範敏逐問情況,彭濤回答說,身體四肢無力。範量了體溫,說溫燒38 .4°,叫他們做化血與化尿檢查;王與彭濤依照醫囑進行了肝功能、尿常規等五項檢查。快到十一點時拿到檢查結果,範敏看了化驗檢查結果後只是說:轉氨酶過高。範敏又喊來肝病科的李主任,李某看了化驗檢查結果後,擔心是甲肝,叫他們下午二點半來住院觀察治療。
彭濤隨同王愛珍騎著電動車回家後,吃了一飯稀飯休息了一會。下午二點鐘,在姐姐劉雷鳴和王愛珍的陪同下乘車來到中醫院,走到中醫院住院部,遠遠就看見肝病科的李主任在醫院門口向他們招手。進了內科室,李主任叫他們在長凳上坐一會,等護士收拾好病室床鋪後進去。約五分鐘後,李某說安排好了,可以進去了。
進了病室,王愛珍協助彭濤脫下外套及鞋子睡下,劉雷鳴就對李某要求說:「你給治呀!」李某就站在門口安排護士挂吊針(這個過程中,既沒有實施望、聞、問、切,也沒有量血壓、開處方),護士很快拿來一小瓶吊針打進彭濤的手腕動脈裡。剛掛上吊針,護士出去了,李某就叫劉雷鳴「出去一下,」室內只有王愛珍一個人陪護彭濤。
李某將劉雷鳴叫到樓梯口,叫她先交1000元住院押金;劉進室內問王愛珍帶了多少錢,醫院要先交押金,王回答說只有五百元;劉拿了五元轉身對李某說:「先交五百元住下,錢不會少一分。」李主任猶豫了一會,只好同意。
小瓶點滴大約打進去三分之一,彭濤開始有不良反映,臉色蒼白,感到呼吸困難、胸腹疼痛。王愛珍叫來姐姐劉雷鳴,劉忙去叫醫生。李某先進病室,接著是護士進了病室,詢問彭濤有什麼感覺,彭濤說胸悶,渾身不舒服,明顯地感到藥物反映。這時,第一小瓶吊針已快打結束,護士又掛上第二瓶大瓶;彭濤胸腹疼痛更加厲害,四肢亂抓,李某叫他不要亂動,並叫趕進來的一群醫生及護士按住彭的手腳不讓他亂動,某安排搶救:插上氧氣,接著拖進心電圖檢查、量血壓;彭濤的反映越來越明顯,李主任安排護士打了兩瓶小針(醫院方面說是遵醫囑肌注曲馬多50毫克),醫生搶救近兩個小時,彭濤無治死亡。
彭濤死亡後,家人找醫院要處方,主治醫生李主任拿不出來;要治療打吊針的藥水瓶,護士不預認定注射彭濤的藥水瓶;離彭濤死亡兩個多小時後才拿出病歷,病歷上顯示的主治醫師是陳桂雲(字形),而不是一直在場的「李主任,」十天過去了,還沒有下達死亡通知書。呈交給死者家屬的「護理記錄」及「病歷續頁」的資料弄虛作假,不承擔醫療事故的責任,但又不說明不承擔醫療事故責任的原因。
由於醫院方面不給死者家屬一個交待,死者家屬不同意火化。死者家屬停屍在鐘祥市中醫院門診大廳四天,醫院方面不管不問,彭濤年邁的母親因悲痛過度造成神經錯亂逐送到人民醫院搶救,鐘祥市政府成立的 「專案組」答應「協議解決,」彭濤的親屬同意將屍體運到火葬場停屍冰凍。但停屍火葬場後,醫院方面仍然不承認醫療事故,醫院院長不見面,醫院代表只答應付給 8000元「安葬費」;專案組的態度也變了,六天來不預處理。
十天來,死者的家人浸泡在淚水裡,他們在無可奈何的情況下,五天前搭窩棚守候在鐘祥市中醫院院長常某的家門口,但常某一直不露面。
2006-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