鉗制思想,剝奪言論自由是專制政府維護自己統治的殺手鐧。日薄西山的中共政權近年日益加緊言論控制,每年都有為數不少的人因文字獄慘遭迫害。該名錄尚不完全,請踴躍提供線索。
一、2000年及以前調查到5人
喻東嶽 湖南省瀏陽市人,原《瀏陽日報》編輯,因在北京1989年民運中污損天安門城樓上的毛澤東像,於1989年8月被北京市中級法院以"反革命破壞和反革命宣傳煽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 (此後減刑到十八年)。喻東嶽雖然現已出獄,但在獄中被折磨至神經失常。
陳晏彬 北京第二外語學院進修生,地下刊物《鐵流》編輯,因1989年5月與張亞飛等人成立中國革命民主陣線,並出版地下刊物《鐵流》,於1991年3月5日被北京市中級法院以"組織領導反革命集團和反革命宣傳煽動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
胡石根 居住地點:北京市,北京語言學院(現北京語言大學)講師,因組建中國自由民主黨及成立中國自由工會籌備委員會,起草了自由民主黨綱領、章程和其它該黨和自由工會的宣傳材料,組織紀念"六四"活動,於1994年12月16日被北京市中級法院以"組織領導反革命集團和反革命宣傳煽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本人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北京市高級法院維持原判,現被關押於北京第二監獄。
拖乎提·吐尼雅孜 出生地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阿克蘇地區拜城縣,居住地點:日本東京,因收集有關民族關係問題的敏感材料,發表涉及歷史上民族分離的文章,於1999年3月10日被新疆烏魯木齊市中級法院以"煽動分離主義和非法獲取國家機密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本人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法院維持原判。
綦彥臣 自由撰稿人,居河北泊頭,1999年,因異議文章被捕入獄,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四年。
二、2001年2人
郭慶海 河北省泊頭市農業銀行營業部職員,自由撰稿人,因在網際網路上發表了27篇文章時政評論文章,於2001年4月6日被河北省滄州市中級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
王金波 居住地點:山東省莒南縣十字路鎮東良店村247號,因在網際網路上發表要求中國政府重新評價六四天安門事件和中國民主黨等異見文章,於2001年12月13日被山東省臨沂市中級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
三、2002年3人
陳少文 自由撰稿人,前警察,湖南省漣源市五金公司失業職工,因在網際網路上撰寫40多篇文章批評失業、社會不公、法制弊端等,於2002年12月25日被湖南省婁底市中級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本人不服判決,上訴後被維持原判。
牟傳珩 居住地點:山東省青島市,自由撰稿人,前律師,因在網際網路上發表異見文章,於2002年9月10日被山東省青島市大山中級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
姜維平 居住地點:遼寧省大連市,記者,香港《文匯報》駐東北辦事處主任,因在香港雜誌《前哨》著文批評中共高官腐敗,於2002年1月25日被遼寧省大連市中級法院以"非法向境外提供國家秘密,煽動顛覆國家政權,非法持有國家秘密"三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九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本人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遼寧省高級法院重審後改判為判處有期徒刑六年。
三、2002年3人
羅永忠 居住地點,吉林省長春市寬城區貴陽街廣廈胡同5號,因在網際網路上發表文章了150多篇批評時政的文章,於2003年10月14日被吉林省長春市中級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羅永忠不服判決,提起上訴,但被維持原判。
顏軍 自由撰稿人,原西安市第68中學生物教師,因在網際網路上發表了20餘篇批評共產黨的文章,於2003年12月8日被陝西省西安市中級法院以" 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繫獄期間曾遭其它犯人毆打,傷勢嚴重,送醫院搶救。
趙常青 陝西省漢中市山陽縣中學教師,因在網際網路上撰寫發表致中共十六大公開信呼籲政治改革,於2003年8月4日被陝西省西安市中級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現被關押於陝西省渭南監獄。
黃琦 居住地點:四川省成都市,原成都天網尋人諮詢服務事務所網站站長,因國外的異議人士在其網頁上發表了有關1989年天安門事件的文章,於2003年2月22日被四川省成都市中級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有期徒刑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本人不服一審判決,但上訴的結果是四川省高級法院維持原判。在獄中,黃琦被打成腦震盪、腦萎縮。
陶海東 居住地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新民路82號,自由撰稿人,原新疆喀什市人大常委會職員,因在國內外網際網路站上發送其預測中國經濟崩潰和批評中國領導人的文章和書稿,於2003年1月被新疆烏魯木齊市中級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現被關押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昌吉監獄。
姜力均 居住地點:遼寧省鐵嶺市,私營企業主,自由撰稿人,因在網際網路上發表異見文章,於2003年11月28日被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現被關押於遼寧省錦州監獄。
羅長福 居住地點:重慶市,自由撰稿人,因在網際網路上發表異見文章,於2003年11月16日被重慶市第一中級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
蔡陸軍 居住地點:河北省石家莊,外貿公司業主,自由撰稿人,因在網際網路上發表異見文章22篇,成立網路組織"自由民主同盟會"任主席,於2003年9月10日被河北省石家莊市中級法院經秘密審理後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本人不服一審判決,上訴的結果是維持原判。
何德普 居住地點:北京市西城區朝陽庵9-1-5號,自由撰稿人,原在北京市社會科學院工作,2000年3月被辭退,因任"中國民主黨聯合總部監察委員會"、"中國民主黨京津黨部"負責人,在網際網路上發表異見文章28篇,在中共十六大會議期間參與撰寫並散發"致十六大公開信",於2003年11月6日被北京市中級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本人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後,北京市高級法院維持原判。現被關押在北京第二監獄,關押期間高血壓、肝炎病等病情加重,時時頭痛和耳聾,挨打致殘。
五、2004年6人
杜導斌 居住地點:湖北省應城市城中區糧貿街16-10 號,湖北省應城市醫療保險中心政策法規科副科長,獨立撰稿人,因在網際網路上發表了26篇批評當局的文章,於2004年6月11日被湖北省孝感市中級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本人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但上訴請求被湖北省高級法院以不公開開庭方式駁回。
歐陽懿 居住地點:四川省遂寧市保石鎮保石街37號附11號,因撰寫發表致中共十六大公開信呼籲民主憲政,於2004年3月16日被四川省成都市中級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
桑堅成 上海市退休工人,因在中共十六大會議期間參與撰寫並散發"致十六大公開信",於2004年1月6日被上海市第二中級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劉水 居住地點:廣東省深圳市,自由撰稿人,因發表異議文章,包括紀念"六四",揭露司法部門違法亂紀,呼籲釋放北京新青年學會"四君子"等,於2004年5月5日被廣東省深圳市公安局以違反治安管理條例收容教育兩年。
張汝泉 居住地點:河南省鄭州市管城回族區245號3號樓2單元13號,自由撰稿人,鄭州百文依力股份有限公司退休職工,因先後將周秀寶的《關於召開黨的十六大幾個重要問題的嚴正聲明》文章和自己撰寫的《毛澤東——我們永遠的領袖》文章交給同案的張正耀散發,兩文中抨擊鄧小平和江澤民路線反動和腐敗,於2004年12月24日被河南省鄭州市金水區法院以"誹謗(最初分別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和'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取保候審和監視居住)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馬亞蓮 居住地點:上海市迎勛支路5號,暫借住尚文路133弄18號201-3室,因在網際網路上發表文章,以親身經歷揭露警察和官員拆遷戶和上訪者的欺壓、迫害和人身虐待,於2004年3月16日被上海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判處勞動教養一年六個月。
六、2005年3人
張林 安徽省懷遠縣人,戶籍安徽省蚌埠市塗山路984號1單元12號,因利用網際網路在境外網站上發表了《盤古樂隊——中華民族歇斯底里的怒吼》、《全軍覆沒》、《不再沉默的火山》等文章,以及在2004年12月30日接受境外電臺"希望之聲採訪,於2005年7月28日被安徽省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現張林被關押於蚌埠第一監獄。
鄭貽春 自由撰稿人,詩人,遼寧省營口市原超群外國語學院教務處主任,因在網際網路上發表異見文章,於2005年9月20日被遼寧省營口市中級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本人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遼寧省高級法院維持原判。現被關押地點不詳。
努爾莫哈提·亞辛 居住地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巴楚縣,作家,詩人,因在2004年第五期《喀什噶爾文學》雜誌上發表一篇小說《野鴿子》,於2005年2月2日被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巴楚縣人民法院以"煽動分裂國家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年。本人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喀什噶爾地區中級人民法院維持原判。現被關押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第一監獄。
七、2006年8人
李建平 居住地點:山東省淄博市科技園櫻紅村落23號2單元602室,自由作家、原淄博醫療器械公司董事長,因在海外網站發表文章批評時政,於2006年10月25日被山東省淄博市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2年。
李長青 居住地點:福建省福州市,原《福州日報》社採訪部副主任,記者,因在網際網路上支持"穿防彈衣的縣委書記"黃金高,並在博訊網上登出一篇名為《福州市爆發"登革熱",百餘人染病,政府刻意隱瞞,引發民眾恐慌》的文章,於2006年1月25日被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法院以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最初分別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監視居住和逮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現被關押於福建省永安市監獄。
李元龍 居住地點:貴州省畢節市麻園路東園小區F4棟一單元8-2號,貴州省畢節地區畢節報社週末特刊部編輯兼記者,因在網際網路上發表四篇異見文章,於2006年5月11日被貴州省畢節地區中級人民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現被關押於貴州省畢節地區看守所。
陽小青 居住地點:湖南省長沙市,北京中國《產經新聞報》社記者,因受報社派遣到湖南省隆回縣調查中共縣委書記楊建新侵吞國有資產,在報紙上發表發表的揭露隆回縣腐敗問題的文章,於2006年6月15日被湖南省隆回縣人民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郭起真 捕前住河北省滄州市荷花小區5號樓,因2002年2月∼4月在《民主論壇》網站上發表了《關於參加高智晟律師絕食抗議活動的聲明》、《絕食日記》、《株連九族的妖風正在大陸肆虐》、《從"我不敢說"小議日本的領土擴張》等文章,2006年10月17日,河北省滄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郭起真有期徒刑四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現被關押在河北省滄州市公安局第二看守所。
張建紅 居住地點:浙江省寧波市江東寧舟一村5幢604室,自由撰稿人,作家,詩人,因在網際網路上發表異議文章,於2006年10月12日被寧波市檢察院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
高智晟 原北京市晟智律師事務所法人代表,律師,因在網際網路上發表異見文章,於2006年9月21日被北京市公安廳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逮捕。
陳樹慶 杭州市人,因在網際網路上發表異見文章,於2006年10月17日被杭州市公安局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