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6-11-01 12:00:07作者:
幫忙找工作?強姦女大學生!
本報訊 以幫忙找工作為名,把剛畢業的女大學生騙進酒店實施強姦,原泉州市衛生局醫政科科長陳某因此被指控犯強姦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隨後陳某提出上訴。昨日記者獲悉,二審法院已裁定維持原判。
據瞭解,被告人陳某,40歲,福建屏南縣人,系原泉州市衛生局醫政科科長。今年2月24日因涉嫌強姦罪被拘。
法院查明,今年2月23日晚7時許,陳某約托其幫助找工作的女生小袁,到泉州市區豐華酒店316包廂吃飯。酒桌上,陳某介紹同桌的劉某時謊稱劉的親戚在莆田經營多家醫院,還跟小袁說「如果不能進公立醫院,再托劉幫忙進私立醫院」。隨後陳某以此為藉口,勸小袁多向劉某敬酒,多陪自己喝酒。
幾個小時後,小袁不勝酒力,醉酒後躺倒在包廂的沙發上。陳某見狀,就獨自在該酒店辦理住宿登記,開了房間,後又返回包廂,把小袁扶至客房,趁小袁醉酒之機,對其進行姦淫。
次日凌晨2時許,小袁醒後向公安部門報案。當日上午,警方在豐華酒店,把前來辦理退房手續的陳某抓獲。經化驗,採集的被告人的血樣與被害人體內和床單上提取的精液基因一致。
泉州中院經審理認為,陳某身為國家公務員,利用被害人托其幫忙找工作為由,違背婦女意志,乘婦女酒醉無法反抗之機與婦女發生性行為,已構成強姦罪。原審法院認定事實清楚,裁定被告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本報訊 以幫忙找工作為名,把剛畢業的女大學生騙進酒店實施強姦,原泉州市衛生局醫政科科長陳某因此被指控犯強姦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隨後陳某提出上訴。昨日記者獲悉,二審法院已裁定維持原判。
據瞭解,被告人陳某,40歲,福建屏南縣人,系原泉州市衛生局醫政科科長。今年2月24日因涉嫌強姦罪被拘。
法院查明,今年2月23日晚7時許,陳某約托其幫助找工作的女生小袁,到泉州市區豐華酒店316包廂吃飯。酒桌上,陳某介紹同桌的劉某時謊稱劉的親戚在莆田經營多家醫院,還跟小袁說「如果不能進公立醫院,再托劉幫忙進私立醫院」。隨後陳某以此為藉口,勸小袁多向劉某敬酒,多陪自己喝酒。
幾個小時後,小袁不勝酒力,醉酒後躺倒在包廂的沙發上。陳某見狀,就獨自在該酒店辦理住宿登記,開了房間,後又返回包廂,把小袁扶至客房,趁小袁醉酒之機,對其進行姦淫。
次日凌晨2時許,小袁醒後向公安部門報案。當日上午,警方在豐華酒店,把前來辦理退房手續的陳某抓獲。經化驗,採集的被告人的血樣與被害人體內和床單上提取的精液基因一致。
泉州中院經審理認為,陳某身為國家公務員,利用被害人托其幫忙找工作為由,違背婦女意志,乘婦女酒醉無法反抗之機與婦女發生性行為,已構成強姦罪。原審法院認定事實清楚,裁定被告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