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異議人士李建平,因在網上發表政治敏感文章被當局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名判刑3年。
中國當局監控網際網路信息
總部設在香港的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表示,中國89民運時上海「高自聯」主席李建平,因發表文章批評香港基本法第23條,今天被山東省淄博市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名判刑3年。
民運中心引述法院一名工作人員做了以上表示。
民運中心的報導說,40歲的李建平被捕前是淄博醫療器械公司經理。2005年5月27日被捕後,今年4月12日被審判,今天才宣判。
李建平被指控「顛覆」,「罪狀」包括髮表在中國海外網站一篇題為「堅定是反對23條最好的辦法」的文章。
這篇寫於2003年的文章表示,「香港是人性的香港,不是專制手中玩耍的泥團。」
民運中心譴責中國當局對李建平判刑,指這種做法不僅違反中國簽署的聯合國人權公約,也違反中國憲法中保障言論自由的條款。
中國當局最近幾年不斷逮捕敢於在所謂敏感問題上發表不同政見的人士。
在「無國界記者」組織2006年世界新聞自由排名當中,中國、緬甸以及朝鮮則是排名最低的遠東國家。
在168個國家和地區當中,中國排名第163位,緬甸第164位,朝鮮墊底。
人權組織和媒體權益組織表示,由於中國社會不滿情緒增加,當局不斷加緊對網際網路和傳統媒體的控制。
来源:B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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