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這個星期為止,不少讀者可能已經報稅完畢,並收到了稅務局寄來的「稅務評估通知單」。通常評估單的最後一行會列出您應向稅務局補繳的稅額,或者是稅務局向您退還的金額。
向稅務局繳款有幾種方式,包括電子付款,例如BPAY、直接轉賬、授權稅務局直接從您帳上扣款,也可以在郵局付款,或將您的個人支票寄往稅務局。但是,稅務局不接受信用卡付帳,您也不能在任何一個稅務局的分支辦事處支付。如果需要收據,可以向稅務局索取,既可發電子郵件給[email protected], 也可打電話到1800 815 886。您需要提供您的付款時間、金額和EFT參考號碼。
如果你是在10月31日前報稅,稅務評估通知單上指明繳款最後期限時間。如果您到期不付,稅務局將收取過期利息。如果您未能在10月31日前報稅,法律規定您的繳款最後期限是11月21日,若過了11月21日仍未付,稅務局同樣會收取過期利息。
所以,倘若您有任何困難不能按期繳款,應打電話給13 11 42 或發電子郵件給[email protected],解釋具體原因。在有些情況下,稅務局要求納稅人提供文字材料證明您的財務狀況,也希望瞭解您將採取哪些辦法繳款。根據具體個案的情況,稅務局可能會延長您的付款期,但仍然會收取過期利息。您支付的過期利息可以在下一財政年度抵稅。
不少納稅人的稅務狀況是,稅務局應退稅給納稅人。稅務局的標準退稅時間是六週,但對於電子報稅的納稅人來說,稅務局的標準退稅時間是兩週。通常退稅的金額會直接由稅務局劃撥到您指定的銀行賬號內。
收到稅務評估通知單後,您需要核對通知單上的各個項目是否與您報稅表格上的信息相符。若有問題可打電話給13 28 61尋求幫助,而如果打過電話您認為問題仍然未能得到解決,您可以填寫一份意見表(「Objection form」),傳真或郵寄給稅務局,尋求進一步的解決辦法。
稅務評估通知單上還有一個項目,就是醫療扣款 (Medicare levy),每個納稅人被扣的金額不同。為甚麼會有這個項目,它是如何計算的,我們將在下一期向您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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