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違規用地 再懲四高官

發表:2006-09-30 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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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日前國務院宣布處分河南省兩名副省級官員後,監察部昨日再宣布懲處河南省發改委主任(國土資源廳原廳長)林景順、鄭州市委副書記、市長趙建才等多名河南官員。 此外,監察部還懲處廣東、山西等省份4起土地違法案涉案11名官員。

河南官員再受罰

據新華社報導,監察部根據國務院對5宗土地違法案查處意見,對涉案多名官員進行降職處理。將林景順降級,建議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趙建才記大過,建議給予黨內警告處分;鄭州副市長、鄭東新區管委會主任王慶海降級,建議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鄭州市長助理、龍子湖建設指揮部指揮長牛西嶺 記大過,建議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另4起土地案懲11人

經查,廣東清遠市石角鎮政府未辦理建設用地報批手續,非法徵收農民集體土地;山西太原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在富士康(太原)科技工業園3期項目供地手續尚未辦理的情況下,非法批准該項目開工;太原市晉源區政府未採取有效措施制止山西太原萬水物資貿易城和富麗裝飾材料有限公司違法佔地;河南安陽市政府在安陽市蓮花公司「四季花香生態園」項目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非法批准先行實施建設。

監察部對涉及上述4案的太原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主任張金旺、清遠市清城區副區長麥永聯等8人給予紀律處分,其他涉嫌犯罪的3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案件回放:違法批地近萬畝農用地被徵收

據國土資源部執法監察局局長張新寶29日介紹,龍子湖高校園區是鄭州市編製的1995年至2010年城市總體規劃中鄭東新區建設規劃的組成部分。該規劃因與國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不相銜接,沒能獲得國家批准。然而,2002年12月,河南省省長辦公會議竟在未獲批准的情況下,原則確定在龍子湖地區建設高校園區。此後,河南省和鄭州市先後批准12所院校入駐該園區。

鄭州市鄭東新區管委會在未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的情況下,從2003年3月起先後與金水區政府簽訂征地協議24份,對龍子湖園區涉及的祭城鎮、姚橋鄉13個行政村的集體所有土地進行了征地拆遷,共徵收土地14877畝,其中包括一般耕地 3118畝、基本農田6417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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