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下崗廠長連殺15名陪舞女

發表:2006-09-14 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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瀋陽中院昨日開庭審理2005系列搶劫殺人碎屍案。警方調查發現劉學新專找舞廳女作案,對交代的15起作案已核實7起……

一個又一個,舞廳裡的陪舞女突然神秘失蹤。 一處又一處,瀋陽近郊連續發現女性人體屍塊。 陪舞女接連神秘失蹤,背後究竟發生了什麼事?

疑團陪舞女連續失蹤

去年4月20日,瀋陽警方接到報案稱:皇姑區大世界舞廳的女青年「小金子」失蹤了。隨後,警方立即圍繞「小金子」展開調查:「小金子」姓張,今年36歲。她的家人介紹,張於3月25日失蹤,下落不明。不久後,警方又連續接到兩起類似的失蹤案件,而失蹤人員均為舞廳的陪舞小姐。面對一連串的疑團,警方開始採集失蹤人員的信息,以求串案並破。

線索一部手機牽出個廠長

6個月後,一個新線索讓陷入僵局的案情出現了轉機。「小金子」失蹤前使用的手機,竟被人使用,這個新機主姓趙,今年43歲。於是,警方立即找到趙某。據趙某介紹,這部手機是從大世界舞廳陪舞女許某手中購買的,但許某在同年5月離開了大世界舞廳。至此,警方將許某列為重大嫌疑人。

就在此時,警方在沙河子、荷蘭村等地,陸續發現被分解的人體碎塊,經拼合後分析,被害者均為女性。這些屍塊是否就是失蹤陪舞女的呢?而許某又在哪裡呢?不久後,警方在另一家舞廳找到了許某,許某稱這部手機是從大世界舞廳一個叫「王瑤」的陪舞女手中買的。

原來這部紅色的TCL手機,已經經過了層層轉賣。順著這一條轉賣路徑,警方最終查到劉學新這個男人。劉學新,56歲,家住於洪區黑山路,曾任瀋陽市鐵西霽虹電梯製造廠廠長,於1999年下崗。在劉學新家中的衛生間,警方查出了4個不同女性的血跡,經監測分析與已報案的兩名失蹤陪舞女的DNA相同。

交代選擇舞女因其失蹤不被關注

2005年11月3日13時許,劉學新在家中被警方抓獲。「憑什麼抓我,我是守法公民!」這是劉學新被抓後,說出的第一句話。

經31個小時的審問,劉學新交代了自己搶劫殺人碎屍的全過程。「我之所以選擇作案對象是舞女,就是圖錢。只要我出手大方,她們就跟我走,而且她們失蹤了也很少有人重視,加上我每次作案後都把被害人的屍塊拋在隱蔽的地方,沒人能找到,但我萬萬沒想到,你們(警方)能收集這麼多證據!」據劉學新交代,自己共作案15起。經檢察院核實認定了其中7起,並提起公訴。

張某:2005年3月22日,劉學新在皇姑區北行大世界舞廳認識張某,次日將其殺死分解拋屍,搶走40餘元,以及手機、手錶及金項鏈、金戒指、金耳環等物品。

王某:2005年3月28日,劉學新在北行大世界舞廳將王某騙至家中發生性關係後,將其殺死分解拋屍,搶走30餘元及金手鏈等物品。

蘇某:2005年5月20日,劉學新在北行大世界舞廳認識蘇某,次日將其騙至家中殺死分解拋屍,搶走金項鏈、金耳環、金戒指、手機等物品。

董某:2005年8月25日,劉學新在舞廳遇到董某,將其騙至家中殺死分解拋屍。搶走200餘元及手機、金手鐲、金項鏈、金耳環等物品。

宋某:2005年10月16日,劉學新在北行大世界舞廳認識宋某,將其騙至家中殺死分屍,搶走金手鐲。

馬某:2005年10月15日,劉學新在和平區民族電影院舞廳認識馬某,10月17日,用相同手段將其殺死分屍拋棄,搶走金手鐲、金戒指等物品。

李某:2005年10月31日,劉學新在北行大世界舞廳認識李某,次日將她騙至家中殺死分屍拋棄,搶走270元、皮夾克、羊毛衫、褲子及手機、金項鏈、金耳環、金手鐲等物品。 

至此,歷時近六個月的偵破,瀋陽2005系列搶劫殺人碎屍案成功告破。

昨日9時,瀋陽中院開庭審理此案,沒有當庭宣判。

庭審表情

不屑「都是我幹的,我全認!」

昨日9時,瀋陽中院十一號大法庭,上到七旬老者,下到未成年的孩子,近百位被害人家屬前來旁聽。

「害死這麼多人,得千刀萬剮!」一位被害人的老母親,在親人的摻扶下,激動地跺著腳說。

隨著一陣腳鐐聲,在四名法警的押解下,劉學新被帶上了法庭。

站在被告席上的劉學新一臉不屑,面對指控,痛快地表示:「沒異議,都是我幹的,我全認!」

公訴人:什麼時候想到要搶劫?

劉學新:零四年。那時候下崗也有好幾年了,一直無業在家。

公訴人:作案目標是什麼樣的陪舞女?

劉學新:那就找佩戴金銀首飾的唄!一看能值個三四千的,我就主動請人跳舞,跟人搭話,然後就帶回家唄!

公訴人:你是為了搶劫,那為什麼要殺人?

劉學新:滅口唄!

冷笑殺人血跡騙家人玩「鬥雞」

公訴人的提問,劉學新回答得很乾脆也很直接。這令旁聽席上的被害人家屬們氣憤不已,有的家屬曾試圖踢打劉學新,但都被法警一一制止。一位被害人的老父親,含著眼淚低聲自語:「姑娘長這麼大,我都捨不得打啊!」

這與劉學新的冷笑形成了鮮明對比。

公訴人:你的作案工具是什麼?

劉學新:鋼鋸、錘子、兩把刀。

公訴人:一般你都會把被害人帶到你家?

劉學新:對,這比較安全。而且作案後,刀我都藏到離我家500米遠的一個大石頭下面,其他工具藏在家裡廚房的暖氣管子後面。

公訴人:回家後你就直接作案?

劉學新:有的是,有的就先發生關係後再動手。動手都在廁所裡……

公訴人:那你妻子一直不知道?

劉學新:那能讓她知道嗎?我就騙她,說朋友在我家玩「鬥雞」(賭博一種),在她回家之前把血什麼的沖掉,然後把屍塊裝進塑料袋扔到外面荒地,什麼立交橋底下、河裡、荒地裡……

陳述「被害人家屬們,大家好!」

對於劉學新的殘忍行徑,7名被害人的家屬提出了總計達200多萬元的經濟賠償。

劉學新表示:「應該賠償,但自己沒有能力。律師我都請不起,還是法院指定的!」

在最後陳述中,劉學新說道:「法官、公訴人、書記員、被害人家屬們,大家好!」

「好你個頭!」被害人家屬們憤怒到了極點。

「我對不起被害人家屬,我不應該這樣做,現在想想不值個兒啊!」劉學新繼續說道。但他的話被被害人家屬打斷,「嚴懲他!」

法官:劉學新,你還有什麼要說的?

劉學新:感謝派出所×××,看守所管教××,人性化管理……他的話被法官打斷。

在即將押下法庭的一瞬間,一位男性被害人家屬衝到劉學新面前,高高舉起了拳頭,後被法警攔下。用手捂著腦袋的劉學新灰溜溜地被帶下法庭。

鄰居反應

知道他殺人後心裏膈應

由於這裡發生了一樁樁駭人聽聞的罪行,房價也比其他的地方低得很多,租一戶90平方米的房子只要600元。

於洪區黑山路一處居民小區,周圍1~3公里的範圍內,都曾有消防官兵和公安民警執行一次次令人作嘔的任務———挖屍。從十幾米深的垃圾井、防空洞刨出一包包已經高度腐爛的人體屍塊。

昨日19時,記者看到這是一棟普普通通的六層居民樓,全樓六個單元72戶人家,只有19戶亮著燈,其中就有劉學新的家———一戶約80平方米的一樓住宅。記者鼓起勇氣,上前敲門,但始終無人應聲。

「不認識,不知道,是租的房子吧。」劉學新家對面的女主人正在陽臺做飯,看到記者敲門,說出這三句話後砰地拉上了窗子。

「你們是幹什麼的?」幾乎每一位出入這個單元的住戶都要停下腳步,警惕地盤問記者一番。

「這裡啥人都有。」門口小賣店女店主告訴記者,就在半個月前,在她家的小店裡還現場抓了一個網上逃犯呢。「警察來了六個,個個都帶槍……」女店主估算了一下:這個居民小區至少有三分之一是租房戶。「這裡偏僻,平時大家各忙各的,見面也不吱聲,誰也不認識誰。幹點啥誰知道?」

「你們說的是殺十多個小姐那人吧?哎喲,這院裡誰不知道?沒有一戶不知道的!」女店主的丈夫驚訝地說,「但大夥兒都不願意提,心裏多膈應……這個小區算是完了。出了這事兒,房子都不好賣。」





来源:華商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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