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出國前後能遇到的所有麻煩事當中,最讓人頭痛的莫過於你的簽證出了問題或是將會出問題。遇到這種事,你不可避免地會陷入一場「挽救簽證」的緊急行動之中,不得已與一個繁複而且陌生的異國法律條文和官僚機構週旋。如果不慎遇人不淑,找到一個不稱職的移民顧問或律師幫忙,恐怕除了給自己忙上添亂而外,還得搭上更多的精力和財力,沒準連對自己在國外生活的自信也會搭了進去,出國最後變成了一場悲歡交織的夢魔。
楊先生(化名)就是這樣與他的澳洲前任老闆和澳洲移民局進行了長達3年 「挽救簽證」 的抗爭,目前他仍被拒於澳洲之外,此番折騰讓他身心疲憊。
楊先生和他的同伴是2003年通過勞工協議持工作簽證來澳洲為當地一家不大的建築公司當焊工的。當時他和他的同伴簽有4年工作合同,可惜只在澳洲工作了不到4個月,他的澳洲僱主就為他買了機票送他上了回國的飛機。楊先生一直認定是因為自己曾就他的工資與合同有出入一事與老闆有衝突,而導致澳洲老闆讓他回國休息的。當回國的飛機剛剛降落到目的地,楊先生便收到了澳洲老闆給他的簡訊,提醒他他的澳洲工作簽證因僱主撤銷擔保已被取消。要知道楊先生可是辭了職,付了國內勞務中介近10 萬人民幣才獲得的這個勞務合同的, 怎麼能說給取消就給取消了呢?
在接下來的3年裡,楊先生與他的同伴在國內中介,澳洲移民局,澳洲前任僱主之間進行了無數次申辯和交鋒,最終澳洲移民局認定楊先生與他的同伴的技能證書屬於偽造,澳洲僱主可以提出勞務合同無效。楊先生與他的同伴既沒有得到澳洲僱主經濟補償,也不可能給予恢復簽證,即使他的簽證被取消的真正原因是澳洲僱主的建築生意因房地產的不景氣而收了攤了。
姑且不提楊先生與他的同伴與國內勞務中介的爭執,楊先生本人「挽救簽證」的事件並沒有到此結束。當楊先生2006年又找到澳洲另外一個僱主擔保他去西澳開卡車時,他的個人品行遭到澳洲移民局的質疑,因為他曾有偽造技能證書的案底。
楊先生的事與其它類別簽證被取消或申請被拒的相比,特別是與難民申請被拒又上訴又羈留的經歷相比, 並不是特別複雜,但與所有類似的「挽救簽證」行動有著驚人的相似之處:
1。 第一次申請簽證時提供了不必要的「多餘文件」。楊先生沒有學歷但有多年的技能,澳洲勞工協議沒有要求其提供學歷,但中方勞務中介為了「美化」申請人,提供了沒有必要的假文件,這些文件後來成為澳洲僱主單方撕毀和約的致命一劍。
2。用錯誤的方法爭取自己的權利。當楊先生發現僱主沒有履行勞務和約時,沒有向當地勞務仲裁機構申訴,而直接與僱主衝突的結果是反而給了澳洲僱主可乘之機。
3。病急亂投醫,不清楚自己勝算的把握在哪裡。楊先生給澳洲移民局等寫了不下30 封信,可謂萬箭齊發,但每一封信提出的理由都不連貫,箭沒有射中對方,反而把自己越描越黑,現在移民局認定了楊先生有個人品行問題。
當楊先生經歷了如此這般的「折磨」之後,我們再用事後分析來點評他,顯然不夠仁慈,只是這個真實的故事每天都以不同的形式重複上演著,寫出來只是給後來的人提個醒,歡迎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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