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6-09-02 14:39:01作者:羅瑞明
8月17日,江西省出版集團公司原黨委書記兼董事長、江西省出版總社社長(正廳級)許志銳與其妻趙贛華(江西省地方稅務局原正處級幹部),雙雙站在了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他們被檢察機關指控涉嫌受賄罪。
許志銳因為沒能管住妻子貪婪的手,而與其妻一起站到了被告人席上,這是事態發展的必然,也應驗了「手莫伸,伸手必被抓」,但在事發之初,面對辦案人員的問訊,許的妻子趙贛華卻抱怨:「我這樣已經算少的,比我錢多的人有的是,我只是個小蝦米,運氣不好才被你們逮到。」
貪官們「難」到臨頭怨天尤人、抱怨自己運氣不好的不在少數。江西贛州市公路局原局長李國蔚曾說:「我犯這些事,查到了我,算我運氣不好!」原山東省政協副主席潘廣田說:「比我受賄數額大的人多的是,為什麼要抓我?我想不通,不想活了。」從貪官們這些話語中透出其心態頗為不平,究其原因,有以下幾種:
一是後悔自己的貪污受賄行為不縝密,大意失荊州,如果在某個環節上考慮的再周密一些,在那個行動上佈置的嚴密一點,如果不收某個人的小錢,不貪污某個小數,可能就不會由此而引發。事到如今只能怪自己當初沒有考慮成熟,被人抓住了辮子,聰明一世、糊塗一時。
二是怨自己不會做人,工作中得罪了人,由此樹敵太多,一些人有意同自己過不去,以德報怨毀了自己。
三是怪自己打點不周,分配不均,而引火燒身,如某位貪官曾說:你要明白一個掰燒餅的道理,一個燒餅如果你一個人獨吞了,下次沒人幫你了,你連窩窩頭也得不到。如果你我一人吃一點,下次會給你一個更大的燒餅。
四是貪官受賄於「下面」,同時為了穩定自己的位置,又給比他大的一些貪官行過賄,但是更加隱蔽的貪官一時還沒有暴露,自己卻先行了一步,內心感到不平衡。
五是總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總以為自己貪得不多,只是小打小鬧,認為許多官都比他貪得多,與大貪相比只是九牛一毛。
六是自己有眼無珠用錯了人,被提拔的下級「出賣」,被自己的朋友「陷害」,被自己的親戚「加害」等等。
七是天注定要處罰我,人算不如天算,已經到這個份上,一切都是老天的安排。
八是得罪了上司,得罪了領導,上面故意要整我。
貪官自稱「運氣不好」的理由不一而足,他們只是從個人狹隘心理來揣測事態結果,沒有從根本上領悟到: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沒有明白一個真理: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任何僥倖的心理,任何妄想矇混過關的怪招都不堪一擊。運氣不好當然也是有的,做了傷天害理的事,做了有損於國家和人民的事,必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要想運氣好,要想平安無事,就得警鐘長鳴,過好「金錢關」、「美女關」、「權力關」,遵紀守法,廉潔奉公,時時刻刻不能放鬆廉政這根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