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凌晨,下了夜班回家,我按慣例收看央視白岩松主持的《中國週刊》。《17秒的暴力》是本期節目中最觸目驚心的,此前任何平面媒體的圖文報導都沒有這樣的衝擊力:一位姓楊的女士,用手機拍下了執法人員圍毆追打六旬老人的一幕,手機視屏儘管只有17秒,但這17秒的暴力令人心驚膽戰,儘管實際施行暴力的時間絕不僅僅只有17秒。
事件發生在8月4日下午的河北石家莊火車站廣場,一名頭髮花白、60多歲的老人騎著三輪車進入廣場拉客,四五個身強力壯的執法人員將其掀下車,暴力圍毆追打。執法人員戴著頭盔,上面標有「兩站管理」字樣。到火車站送客的楊女士恰好看見,用手機拍下了17秒鐘的圍毆過程錄像。當時楊女士看不下去,上前阻攔,一執法人員要搶奪她的手機,還給了她一拳。
面對央視的鏡頭,那位白髮老人顫巍巍地說,他是為了3塊錢啊!3塊錢的載客收入,是他生存的經濟來源。可憐老人悲白髮,可憐「逃生經濟」生存難。
《中國週刊》在以《17秒的暴力》為題詳細報導分析這個事件時,回顧了深圳城管打城管、上演「脫褲」鬧劇的城管內訌事件,播放了某地城管執法車強行啟動將一位堵在車前的被執法者生生壓成重傷、壓斷5根肋骨的恐怖錄像……那一刻我在想,如果《17秒的暴力》中的這位老人被生生打死,那會怎麼樣?
那就是一個標準的新孫志剛事件!那就有望從最高層面徹底地改變城管執法的形態!自從收容遣送被廢了之後,還有什麼弄得天怒人怨?首當其衝、排在最前頭的就是所謂城管執法!與收容遣送被扭曲一樣,城管執法已經越來越瘋狂地偏離預定軌道,走向願望、初衷的反面。
比收容遣送更奇怪的是這個城管執法,收容遣送當初好歹還有一個條例,城管執法是各自為政,各地弄自己的規定,全國的城管執法是一支不知道多少龐大的隊伍,卻沒有一個《城管執法法》。而各地依據的法規條例多如牛毛,比如北京市的城管就行使了市容環境衛生、園林綠化、城市規劃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停車管理、市政管理、公用事業管理等14個方面全部或部分共308項行政處罰權。孫志剛事件廢了一個滴血的法規,徹底將收容遣送變成了救助服務,那麼,出一個城管領域的新孫志剛事件,不是有指望徹底將毆打罰款的城管執法變成安頓服務嗎?如果將城市行政管理執法局徹底變更為像流浪人員救助站那樣的城市管理服務站,不是正好切合民心民意嗎?
按照以往的經驗,不死人、不掀起軒然大波是不會有什麼大的改觀的。所以我無可奈何地期盼著出現城管執法的「孫志剛事件」。對不起這位《17秒的暴力》中的老人了,我因此而有了那樣「沒良心」的瞎想。這裡關鍵的問題是,有執法者光天化日之下有人施暴,如果將人活活打死了,而恰恰又有人用手機給拍攝了下來,這是鐵證如山啊!設想一下,如果在其他場合,那些城管執法者將人活活打死了,哪能取得來證據?而《中國週刊》所說的被執法者在城管執法車下被壓斷5根肋骨的事件,儘管有錄像作證,但被執法者「不幸」還活著,成不了「新孫志剛」,也就沒有用場啊。
如果僅僅是有「嫌疑」的死人事件,而沒有直接的鐵證,通常就很容易被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在8月11日,《東方今報》報導了平頂山市一位六旬老人疑因不滿城管野蠻執法被氣死的事,說的是8月10日早上,平頂山市衛東區城管執法人員清查小攤小販,菜農四散跑去,執法人員在後面緊追,有個在散步的老頭多管閑事,說了句:「人家又不在路邊賣了,非追上人家罰人家50塊錢是幹啥啊,掙個錢恁難」,就有四五個城管人員衝上去打老人;有人去阻止,城管人員沖老人喊句「就氣死你」後離開,之後老人「晃著走了兩步,‘撲通’就栽那兒了」。顯然,這個事件中的老人是個局外人,沒法子成為「新孫志剛」。
阿彌陀佛,我這樣唸唸不忘「新孫志剛」,罪過啊罪過!(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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