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日報》報導,廣東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週一(17日)開庭審理禪城區原區委副書記、常務副區長梁福釗受賄案,佛山市檢察院指控梁福釗在任南海市副市長期間,涉嫌犯受賄罪、貪污罪、挪用公款罪。
控罪指梁福釗於1997年至2002年間多次前往香港和澳門賭場賭博,並欠下巨額賭債。為償還賭債,他多次挪用巨額公款,並且挪用公款借貸給其他民營企業主使用。
梁福釗在庭上自辯說,指控的受賄罪中收受款項是事實,但它們是逢年過節收受的紅包;而對於貪污罪,他辯解是其作為公司董事應得的酬金,且所收受款項用於公務開支。
由柬埔寨引渡回國
現年52歲的梁福釗1992年12月起任廣東南海市(縣級)副市長,達十年之久。他的落馬被指與當地著名民營企業家馮明昌等涉嫌騙取 74億元人民幣騙貸案有關,涉及此案的馮明昌等62人先後被拘。2003年6月初梁福釗突然失蹤。一年後,經國際刑警協助,他在柬埔寨被捕引渡回國。来源:(新加坡)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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