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高郵市一名普通的養鵝的農民因為舉報禽流感和假疫苗而出名,卻被當地司法部門以欺詐罪判三年半徒刑的案子。
*名揚天下 得罪地方*
喬松舉因為舉報禽流感和假疫苗從一個普通農民成為成為國際知名人物。他被稱為中國民間舉報禽流感的第一人,還被中國農業部特聘為信息員,他還是中國中央電視臺2005中國經濟年度風雲人物的候選人。
在這個普通農民頭上帶了這麼多絢麗的光環的同時,喬松舉也得罪了地方部門。由於大量感染H5N1禽流感病毒的鴨子和鵝等被宰殺,當地養鴨養鵝產業受到嚴重打擊。
*一審判刑三年半*
2006年7月7號,江蘇省高郵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喬松舉案件,最後判決檢方指控的4項罪名成立,並以詐騙罪和敲詐勒索罪判處喬松舉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罰款三萬元。
官方的新華社報導了喬松舉被判刑的新聞。新華社的報導是這樣的:
「高郵市人民法院開庭對喬松舉案作出一審判決。法院對公訴機關指控的4起詐騙罪予以認定,其中,2004年12月和2005年1月,喬松舉分別在舉報江蘇省農業科學院獸醫研究所和上海市奉賢畜牧獸醫站銷售未取得國家批准文號的疫苗過程中,要求多開發票,騙取農業部報銷款6130元、12170元。 2005年1月和2月間,喬松舉向農業部舉報福建省農業科學院獸醫研究所銷售未取得國家批准文號的疫苗,在農業部工作組查處過程中,喬松舉冒充工作組組長身份,以要求支付差旅費等名義騙取該研究所1.4萬元,並多報購買疫苗款5000元。 「
幾個月來,關於喬松舉案件的報導,林林總總,散見於中國地方各種媒體,其間也有客觀的報導和不同的聲音。新華社關於喬松舉被判刑的通稿一出,地方媒體立即全體噤聲,沒有一家媒體和新華社唱對臺戲,在中央宣傳部門對黨報和媒體嚴格的控制下,傳統媒體輿論做到了高度的一律。
但是,也有鞭長莫及的角落。一些中國的網友通過網際網路表達自己對這個事件的不滿和不同看法。
接下來,美國之音的對比新聞綜合不同媒體在各個不同時期對這一事件的報導,努力把片斷的新聞報導串成一幅全面而客觀的畫面。
*檢方:敲詐勒索*
這次高郵市人民法院認定喬松舉有罪,並不是因為他舉報了禽流感疫情,而是根據其它指控。據報導,在喬松舉成為風雲人物之前,於2004年底和2005年初購買一些廠商生產和銷售的「未取得國家批准文號的(禽流感)疫苗」。檢方認為,喬松舉明知道這些廠商銷售假疫苗,卻「以普通養殖戶或疫苗代理商的名義前往這些單位購買疫苗」。
檢方在公訴書中說,喬松舉在購買了「問題疫苗」的幾天之後,就與這些制售非法疫苗的單位聯繫,稱自己、或其他農民已使用疫苗的家禽出現了死亡,要求這些單位對之負責,並提出幾千至幾萬元不等的索賠要求。喬松舉如果得到這些單位否定或者猶疑的回答後,往往就以「向農業部舉報」為要挾,並限定回話時間。
公訴方認定,喬松舉以不勞而獲為目的,抓住制售非法疫苗單位怕被舉報及處罰的心理,對這些單位實施敲詐勒索,情節惡劣且數額巨大。按照新華社公布的數字,兩項罪名的四筆款項加起來共為:騙取農業部報銷款6130元+12170元(詐騙罪)+騙取研究所差旅費1.4萬元+多報購買疫苗款5000元(敲詐勒索罪)=共計是37300元。
*辯方:舉報所需*
下面讓我們看看辯方的觀點。被告喬松舉認為,自己是農業部的「信息員」,即替農業部收集各地制售假疫苗的線索,並將之向農業部提供的人。
他的辯護人、來自安徽淮南的孔維釗律師稱,農業部去年上半年一次公布的各地制售假疫苗案中,基本上全部是喬松舉舉報的,且在上週五的第一次庭審中,有農業部官員作證,證明喬松舉是給農業部提供「重要信息」的人。喬松舉自我辯護稱,他「知假買假」實質上是在取證。他稱,自己從各家出售問題疫苗的單位購疫苗,留下購買如發票這樣的憑證,均是為了日後向農業部舉報時有充足的證據。
*農業部是被騙還是情願?*
關於詐騙農業部的指控,有觀察家指出,像農業部這樣直屬國務院的部級機關不是一個農民就能夠輕易詐騙的。熟悉中國國務院部委辦運作的人士指出,農業部報銷一萬多元人民幣的出差費需要經過財會部門的把關和層層主管審批。農業部到底是被詐騙還是心甘情願為喬松舉支付出差費?讓我們看看中國媒體的相關報導。
《南方人物》週刊報導說,喬松舉對假疫苗的舉報最終都體現成為農業部的政績。據統計表明,從2004年12月10日起,至2005年11月被捕前,短短不到一年的時間內,喬松舉一個人即向農業部有關部門舉報了13次,涉及17個單位。農業部也累計為喬松舉報銷各種舉報費用19679.12元,庭審時,喬松舉說這些出差費用是正常的,他和農業部還有一部分賬沒有結清。
與此同時,農業部在打擊假疫苗方面的政績受到中央級媒體的報導和好評。2005年3月,《中國青年報》、《農民日報》分別刊登文章,稱「農業部嚴查九家制售假疫苗單位」,經中國媒體記者對比發現,農業部嚴查的這九家生產假藥的單位都是喬松舉所舉報的。《南方人物》週刊報導說,2005年11月,在禽流感假疫苗案風頭最勁時,農業部公告查處的13家制售假疫苗單位,公布出名字者,也皆為喬松舉所舉報!
抽絲剝繭可以看出,喬松舉曾經為農業部製造出不少政績,農業部也為他報銷了差旅費。而現在報銷差旅費竟成了喬松舉被判處三年半有期徒刑的兩項主要罪名之一。
人們不禁要問:到底喬松舉到農業部去報銷差旅費是不是詐騙?如果喬松舉在報銷的時候使用了假髮票或者報銷的帳目有水份,那麼他多報銷的那部分數額到底是多少?判決書上把兩筆報銷費18300元全部列為詐騙所得,而中國媒體報導說:「農業部累計為喬松舉報銷各種舉報費用19679.12元」。到底這一萬多塊錢裡面有沒有合法報銷的差旅費?判決書和新華社都沒有進行報導。
*農業部始用終棄?*
值得指出的是,在喬松舉被當地司法部門拘留,逮捕和審判的過程中,農業部卻令人不解地保持沉默,一些網友在網際網路上敦促中國農業部長在喬松舉事件上表達自己的看法。喬松舉的律師孔維釗也說:「農業部的態度對喬松舉一案至關重要,如果農業部從一開始就介入的話,他可能就不會站在被告席上了。」
一位中國網民不禁問道:「知假買假是不是違法?逮「老鼠」的「貓」該不該直接和「老鼠」聯繫並向「老鼠」索賠?我不是法學家,對法律的問題也是一知半解,但我認為,對於一個舉報人,法律的天平該向誰傾斜,應該再明白不過。在此我要呼籲,法學界的人士面對這樣的案件,不應當選擇沉默,應該站出來,為喬松舉說句公道話,讓此案有個公正的結果!」
*法律模糊易操縱*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賀衛方表示,中國的法制系統不夠完善,立法以及對司法的解釋許可權不明。他呼籲中國政府要加強法制建設。
賀衛方:「中國的法律規範在很多情況下,顯得非常模糊。比方說,敲詐勒索罪,流氓罪,包括收受賄賂等等。都有很多不清楚的地方。以前曾經發生過的南方都市報的總經理程益中那個案件,給人的感覺就是說,如果這樣的一種判決標準的話,可能所有的人都是有罪的。的確存在這樣的問題。
「中國整個的司法,立法方面有很多東西是比較粗線條的。這就給實際操作的上下其手留下很大的空間。法學研究也缺乏真正對相關的一些規範,關鍵的一些法律概念如何去解釋,沒有形成一個我看來是主流的法律解釋。
「對法律的解釋也是法律制度的一部分。也就是說,一個法官在判決案件的時候,不僅不可以違反法律,同時也不可以輕易地違反這樣一種主流的對法律的解釋。我們都沒有這些東西的時候,一些具體的案件怎麼操作,有時候就不是特別清楚。就容易出現以某些所謂的犯罪的名義來打壓一些所謂的異議份子和或者異見分子這種情況。」
*立法保護舉報人*
人民日報強國論壇上一位網友認為,法制是保護舉報人的關鍵。他發表評論建議人大盡快制定舉報法。他說:不立舉報法,不知還會有多少喬松舉入獄。
中國的一些人大代表也呼籲中國人大盡快立法,保護舉報人的利益。中國燕趙都市報今年四月十七號發表一篇題為制定《舉報法》刻不容緩的文章說:
「近年來社會上屢屢發生打擊報復舉報人的惡性事件,極大地傷害了公眾舉報的積極性。據統計,在向檢察機關舉報的人之中,大約只有30%保護得比較好,其餘約70%的舉報人都程度不等地嘗到了打擊報復或變相打擊報復的滋味。要知道,一個舉報人遭到迫害,就等於給無數人上了一堂‘舉報沒有好下場’的教育課,其示範效應對整個舉報工作造成的負面影響不言而喻。早在2000年九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上,就有159名代表提出議案,呼籲制定‘舉報法’,以維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遺憾的是,這一讓公眾翹首企盼的立法,仍未擺上立法機關的桌面。」
然而路透社報導說,另外一項懲罰媒體報導禽流感,薩斯等突發性新聞事件的法律卻擺在中國人大的台面,並且正在接受代表們的審議。根據這項法案,未經許可擅自報導突發性新聞事件的新聞媒體,地方政府可以處以罰款。儘管這項法律還沒有最後獲得通過,但是喬松舉舉報禽流感疫情後,被地方司法部門以其他罪名拘留,逮捕和判刑,令海內外中國問題觀察家對人大這項授予地方政府限制媒體權利的新法律產生了直接的聯想。
*人們懷疑是報復*
總部設在紐約的中國人權組織發言人封從德在接受美國之音記者採訪的時候也認為,中國的司法受行政干預太多,如果沒有司法的獨立和透明,中國政府就無法取信於民。
封從德:「中國人權認為,喬松舉對中國社會是有貢獻的。去年十月,他準確地舉報了安徽禽流感的疫情,但在僅僅一個月之後,就和2003年蔣彥勇醫生揭露薩斯受到打壓一樣,喬松舉很快就被捕,現在更是被判了三年半的徒刑。網上很多人懷疑他是因為舉報疫情而遭到當局的打擊報復。罪名是莫須有的,目的是為了警告老百姓不要舉報,來殺一儆百。」
*網民一片抨擊聲*
一些中國民眾也通過網際網路表達了他們的看法。網易論壇上刊登了部分網友的發言。網友們說:
「我們強烈要求還喬松舉一個公道, 打擊報復舉報人是中國的一貫做法。」
「我欲哭無淚。要我怎麼愛你呀,祖國?」
「為什麼好人總是被迫害?這是一個令人深思的問題。」
一位網友為喬松舉鳴不平說:「不管他的動機如何?舉報禽流感功不可沒!!!功過是非要分清,賞罰要分明。」
另一位網友反駁道:「你分得清?鋪天蓋地的貪官們分得清嗎?」
一位網友說:「賣假疫苗的商人和某些機構的人沒被判刑,被害養殖戶卻被判了。天大的笑話!」
一位網友說:「假疫苗銷售給生產者的直接經濟損失大家可以預見,但有許多間接的損失人們是看不見的,喬松舉多報點發票算什麼呀,比起那些貪官成天吃喝嫖賭包「二奶」對社會的危害要小得多,為何這般重視?難道就因為他是農民? 」
還有一位網友說:「中國的法律就是‘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喬松舉的行為有點過,但教育教育就行了,還真當回事。檢察長們多‘偉大’呀。怎不見你們多抓幾個貪官?不說大的,只要到鄉鎮抓個書記隨便一問都比喬松舉搞的錢多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