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瞭解,此案涉案金額高達3500萬元,是安徽省迄今為止查辦的涉案金額最大的職務犯罪案。起訴書中說,在被「雙規」期間,劉俊卿為查處其他案件提供線索,其中部分線索經查證屬實。
貪官在法庭上的這三聲「有」,真不知要讓多少個同他有牽連的「哥們」失眠了。至於他提供的線索中到底有多大價值,有多少個省部級、廳局級、縣處級官員,特別是有沒有省部級的高官,這是辦案人員要查清的線索,「紙裡包不住火」,早晚是要公布的,這裡姑且勿論,筆者就這貪官法庭上的三聲「有」,談點看法。
有些貪官在台上時神氣活現,貪污、受賄時無法無天,特別是在同「哥們」勾結起來共同作案時,似乎人人講江湖義氣,個個充英雄好漢,賭咒發誓同生死,共患難,即使將來「雙規」了,進公安局、檢察院了,上法庭了,也鐵嘴鋼牙硬扛住,一人做事一人當,絕不咬出「哥們」。其實,邪不壓正,那些色厲內荏的貪官一旦進去了,迅即土崩瓦解,幾乎沒有不招的,有的更是「竹筒倒豆子」,把「哥們」一個不剩地全抖摟出來,爭取坦白從寬,有所立功表現,圖個從輕發落,誰還講什麼所謂江湖義氣、兄弟情份?人們看到,反腐敗一抓抓一串,一挖挖一窩,有不少這樣的案例,黑龍江省綏化市原市委書記馬德、北京市交通局原副局長畢玉璽都是如此,最後被判死緩。
也有人說,一個貪官進去以後,雖然會有檢舉揭發,「咬」出一串違法亂紀之人,這有用,但也沒有。倘若「咬」出來的是縣處級幹部,好辦,抓起來就是了;倘若「咬」出的司局級幹部就難辦了,再往上「咬」,那就是白「咬」了。在他們看來,官當到一定級別,就進入「自由境界」了。因為,這裡有個政治影響問題,有關中國共產黨和人民政府的光輝形象。他們的結論是,只打「蒼蠅」,不打「老虎」。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只要有貪污、受賄行為,只要有大量來源不明財產,早晚要露餡的。這是事物發展的必然規律,是惡有惡報的最終法則。為什麼有的領導幹部總是瞞案、壓案?總是包庇、保護?有的是為了維護形象,有的是怕「拔出蘿蔔帶出泥」,尤其怕帶出自己這塊「泥」。
歡迎被「雙規」、上法庭的貪官踴躍揭發,提供線索,最好來個「竹筒倒豆子」,把所知貪官都「倒」出來,讓那些「哥們」夜夜失眠、餐餐難嚥,終日處在驚恐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