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副市長劉志華日前被閃電般革職,
據悉,北京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紀委)是在六月九日星期五開會,作出了處理北京副市長劉志華的決定,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出席了會議。第二天星期六,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即根據有關指令緊急召開會議,作出了撤銷劉志華北京市副市長職務的決定,並在星期天即由官方新華社發布有關消息。據稱,三天閃電般革除一位副省級官員職位前所未有,而且據稱連市委書記劉淇和市長王岐山事前都不知道。
今年五十七歲的劉志華曾任勞動部計畫與工資司司長、北京市勞動局局長,更在現任政治局常委兼全國政協主席賈慶林主政北京時任北京市政府秘書長、副市長,具體負責城市管理、政法、民政、工商行政管理等,極具實權。北京有消息稱,官方指控劉志華「生活腐化墮落」,是指他與多名女性有不正當關係,同時還有幾處價值數百萬元的房產難以說明來源,很可能涉嫌受賄和經濟犯罪。
中共政治局委員、北京市委書記劉淇日前也在全市領導幹部大會通報劉志華了「嚴重違反黨紀政紀」的問題。但劉的問題並非「生活腐化墮落」那麼簡單。消息人士表示,可能揭露北京市一些更嚴重的問題,揭露一些房地產商與官員勾結的案子,可能牽涉其他高官。
北京官員批地收黑金
年前,北京市曾暴露了原交通局長畢玉璽利用修路收取賄賂六千萬元(折合約七百四十八萬美元)的大案,但據北京消息人士表示,比起北京市尚未揭發的貪腐集團,畢玉璽其實還算是「小案」。北京市一些官員近年利用權勢「協議出讓土地」以及突擊批地,就使市政府土地收入損失了將近兩千億元,最終導致北京「奧運瘦身」,而這些錢卻流進了地產開發商的腰包,有關官員也得到了巨額的好處。據知情人士透露,以每幅土地官員平均拿到的「黑金」五百萬元計,北京市有關官員「分期分批」入袋的「黑金」高達一百多億元。
北京市有關官員透過「協議出讓土地」收取黑金,最瘋狂時代始自現任國務院建設部長汪光燾擔任北京市主管城建副市長時期。當時由汪負責起草一份文件,由十七個相關部門協調討論之後,經市長專題擴大辦公會議通過,並經當時的市委書記賈慶林批准,開始大量「協議出讓」土地。
官員突擊分地黑幕
為制止這種行為,中南海當局於零二年五月發出了「中央十一號文件」,下令全國城市土地進入房產市場必須經過「招(標)拍(賣)挂(牌)」程序,明文禁止協議出讓土地。為此,北京市當局於零二年六月三十日發出市政府五號文件,制定了執行「中央十一號文件」的「實施細則」,規定從當年七月一日開始,在北京市取消協議出讓土地,但在文件最後留下了一個很大的漏洞,規定「五種情況不在此例,包括小城鎮、高科技項目等」,暗留了五個「出口」。
就這樣,從零二年七月一日開始,至當年十月十五日三個半月時間,有關官員和有心人士配合,大量突擊分地、搶地,從這五個「出口」批出了一億一千萬平方米土地,相當於北京市從一九九一年至二零零二年前十年批出土地的總和。
為此,有人向中央舉報了這種違法損害國家利益的行為。但當時由於「非典」事件的耽誤,中央遲至零三年下半年組織了五部委的調查組進行聯合調查,並確認北京突擊批地屬實。中南海據此要求北京市堵住漏洞,並將流失的土地全部收回,期限定為零四年的八月三十一日。這就是所謂的「八三一大限」。零四年年初,北京市發出一號文件,取消了零二年文件留下的五個漏洞,開始佈置收地。但是最後不了了之。
於是,直到今天,終於拖出了劉志華來祭旗。但劉背後還有更大的魚,從土地的受益者當中可以發現有關的蛛絲馬跡。據亞洲週刊調查發現,當年汪光燾在哈爾濱任市長時的副市長岳玉泉,也是在哈爾濱大搞刑訊逼供,以冤獄逼死另一位副市長朱勝文的那位政法委書記,其子就在北京經營地產開發公司,從汪光燾那裡獲得了一大片土地。
新觀察/xgc2000.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