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大學政治系教授明居正表示,罷免總統的門檻很高,能否罷免成功還是未知數,但討論、醞釀和推動罷免的過程,卻可以讓執政者心生驚惕,進而積極改進執政效能,罷免成或不成,都對民主政治發展和司法獨立有所幫助。
焦國標指出,近期臺灣的政局發展頗受國際矚目,更受到大陸人民的重視。大陸人民看到總統女婿趙建銘涉及炒股、收受回扣等弊案被收押,陳水扁面臨被罷免的壓力,都欣羨臺灣人民享有言論自由和做國家主人的權利。
他說,形勢發展至今,北京執政的中共政權已感受到很大的壓力,國民黨提出罷免總統案,凸顯臺灣的民主發展和民主走上正軌,罷免案提出後必須走完憲法程序,推動過程可以讓臺灣民主發展更為成熟。
至次國民黨提罷免案,他認為是想壓制綠營來提高自己的地位,一旦國民黨再取得執政權,應該不會想追求兩岸統一,絕不是為了帶著臺灣往大陸跑。包括連戰訪中等,可能都是各取所需而打出的政治牌。
明居正則強調,總統應該依法行政,依法執行總統的許可權,執行太少是失職,執行過頭是濫權,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根據中華民國憲法修正案第二條規定,總統、副總統的罷免案,必須經過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的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的同意之後提出,並且經選民總額過半數投票、有效贊成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才能通過。
依照目前立法院藍綠席次,罷免案單要通過立法院這關的可能性都不大。就算立法院通過提案,還需要進行全民復決,也就是合格選民滿20歲以上,有投票權者)過半數的同意。
臺灣目前合格選民大概是1,600萬,過半數大約是800萬,然而2004年總統大選時,400萬人出來投票就選出總統了,這次要拿到800萬票才能通過罷免,恐怕很困難。
既然很難,國親兩黨為何還要提案?明居正分析,第一就是民意的期盼太高,高到不採取動作就會失去民心,第二是提醒總統得善盡職責。
他認為,如果罷免案通過那是民主的勝利,如果罷免案不通過,仍然是民主的勝利,因為民主本身不在罷免成或不成。民主的勝利在於存有罷免總統的機制,或者約束總統的機制,當總統犯了嚴重的錯誤,當總統濫權的時候,人民可以撤換總統。
他說,美國民主政治已經運行兩百年,2000年選總統的時候,佛羅里達也發生選票設計不良,選情惹爭議的情況。臺灣的民主政治才運行十幾二十年,出現這個情況,沒什麼了不起。但問題是,我們能不能改善?只要能照法律的方式去運作,去作修正,都是民主政治的成功。
明居正強調,臺灣的民主不是泛藍或泛綠任何一方成就的,而是藍綠雙方共同造就的,他呼籲臺灣民眾珍惜得來不易的民主。
(大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