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6-06-09 09:40:00作者:王威
5月24日上午,曾主審過「三湘女巨貪」蔣艷萍等大要案、被譽為湖南省法院系統的「明星法官」——原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唐吉凱被沅陵縣人民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並處沒收財產7萬元;以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7年,並處沒收財產7萬元。
唐吉凱因受賄獲刑,實屬咎由自取,自不待言。但基於他主審過「三湘女巨貪」蔣艷萍等大要案、有著被譽為湖南省法院系統的「明星法官」的「特殊身份」,還是讓人不禁生出些感慨來。
長期以來,讓領導幹部參加落馬貪官的庭審,一直是有關部門津津樂道的「反腐舉措」。讓官員們看看膽敢以身試法而站在被告席上的貪官的「可憐相」,自然是有其積極的意義。我並不懷疑有關方面的良苦用心,但這一招真的就能使貪官幡然悔悟、金盆洗手嗎?如今,主審「女巨貪」的法官也成了貪官,就對這個問題作出了最有力的反問。
事實早就證明,貪官的「貪慾」是「嚇唬」不住的。因為,在腐敗現象沒有被根除的背景下,絕大多數的貪官都會抱有一種賭注心理,會產生一種自認為有可能規避法律風險的自信和評判。犯罪心理學告訴我們,貪官的僥倖心理與犯罪黑數的數量成正比例關係,犯罪黑數的數量越大,預期風險就越小,則犯罪份子的僥倖心理越強。這如同觸目驚心的空難並沒有嚇倒乘飛機出行的旅客一樣。雖然空難事故不可避免,但據科學統計,乘坐飛機目前還是一種最安全的出行方式,所以坐飛機出行的人仍然絡繹不絕。如果腐敗的「風險」仍然很低,如果做貪官仍很「安全」,如果執法不嚴、監督不力、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即便眼前就有貪官「不慎」落馬的活生生的事例,同樣還會有人萬蠅逐臭、前「腐」後繼的。熟稔法律、親自主審巨貪的「明星法官」居然沒有接受蔣艷萍的「教訓」,而是眼睜睜地重蹈覆轍,正是這個道理。
說到「嚇唬」貪官,當數明太祖朱元璋下手最「狠」了,但是貪污之風還是屢禁不止,他最後也不得不承認:貪官污吏「酷害良民,姦狡百端,雖刑不治」。與朱元璋的「剝皮實草 」之類令人不寒而慄的酷刑相比,如今的聽庭審、看監獄之類的「警示教育」,究竟能起到多大作用,值得我們深刻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