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玩老鼠的遊戲
應該說,歷史曾賦予鄧小平等掌權人重新評價「文革」、全面評價毛澤東的機會。但是鄧小平卻轉移矛頭,炮製了一出審判四人幫的鬧劇。從而掩蓋毛澤東的歷史罪狀,死保中共一黨專政地位不變。一九八○年,「獲勝者」鄧小平對林彪「四人幫」的審判,是貓玩老鼠的遊戲,是先定基調後審判的過程。
書記員先問被押進審判室的王洪文:「除了你自己可以在法庭申辯外,可以請律師辯護。你可以寫個簡單的委託書,法庭可以代轉。」王洪文乾脆地答道:「不要,不要律師。」說完就下去了。姚文元被押進來。書記員問:「要不要律師辯護?」姚鼓著眼睛望著天花板,想了半天,說:「我沒想到這個問題。我沒這方面的知識,不知道該怎麼辦。」最有趣的是張春橋,當傳送員將起訴書交給張春橋簽收時,張春橋仰起頭:「我不承認你,不。」書記員問他要不要律師辯護?張春橋說:「我不承認你們,還要什麼律師,胡鬧!」(歪著脖子下去。)江青被押進來。書記員問她要不要律師?江青答:「檢察員問了一些問題,有些還沒問完怎麼就起訴?」書記員並沒有解釋她的提問,而是問她要不要律師。江青答:「我還需要跟檢察員談一次,我看了《刑事訴訟法》,有這樣的規定。我想是需要個律師,有時我說不
出來,需要律師替我說……但是我不知是誰,是不是談一談。」(自言自語地說)誰還給我當律師呢?最後的結果是只有姚文元要了律師,其他三個人都不要。
在審判過程中,張春橋一言不發,江青則在法庭上咆哮,她一語道破了天機:「勝者為王,敗者為寇。」在她藐視法庭的背後,可以看出整個審判毫無公正與透明可言。
秘密審判,為掩蓋毛的罪行
在兩個月零五天的「審判」時間,前後四十二次開庭過程中,都是秘密進行的。旁聽人員都是指定的,既沒有完整的現場直播,又沒有任何外國記者到場。江青為何要在法庭上哮吼與怒罵?她哮吼與怒罵了些什麼內容?為什麼不敢公布出來?這只能說明一個問題:就因為對她的審判不公正,她才會咆吼與怒罵!而張春橋選擇了沉默,他的沉默,是無聲的抗議。他用沉默表達對鄧小平審判遊戲的不屑一顧。其次,對他們指控的罪證都發生在「文革」時期,主要是「反革命罪」,即所謂的「篡黨奪權」。沒有涉及到反人民、反人類的罪行。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兼特別法庭庭長江華一九八一年三月三日宣判的罪狀是:「一、他們都有推翻我國人民民主專政即無產階級專政政權的犯罪動機和目的,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各族人民,是反革命集團案的主犯;二、他們不是犯有一種罪行,而是犯有數種罪行,如判決書所認定的『組織、領導反革命集團罪』,『陰謀顛覆政府罪』,『反革命殺人、傷人罪』,『反革命宣傳煽動罪』,『誣告陷害罪』,『策動武裝判亂罪』。」
筆者看了當時部分庭審記錄,只能用荒誕不經來概括。從羅列的這些「罪行」不難看出,這是二十世紀最滑稽可笑的審判。「四人幫」既然是在「偉大領袖」毛澤東的領導下,按毛澤東的指示辦事,所謂「陰謀顛覆政府」、「反革命宣傳煽動」從何說起?證據何在?而真正的罪魁禍首是毛澤東,真正的禍根是中共體制,應該審判的是毛澤東和中共體制,鄧小平集團不從根本上來一次精神上的斬首行動,而是將「四人幫」作為替罪羔羊。
這種審判,毫無公正與透明可言,實際上是窩裡斗的集中體現。審判的過程,就是一場遊戲演練的過程。
這場審判以後,鄧小平將毛澤東的功過劃分為「三七開」──七分成績,三分錯誤。根本沒有觸及毛澤東的罪惡。
解開「文革」死結,要審判主犯「文革」已經發生了四十年。要反思文革的罪惡,就要解開文革的「死結」。「四人幫」有沒有罪?他們當然有罪!但他們僅只是「同案犯」而已,「主犯」是毛澤東。只有解開這個死結,把毛澤東的罪惡昭告天下,中國民眾才能從「文革」的惡夢中走出來。
(爭鳴)(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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