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6-05-24 11:19:00作者:
我的第一本台胞證是大學畢業隔年、陪父親返鄉探親時辦的。當時在臺北交了身份證影本和照片,旅行社把申請文件送到香港,幾天以後拿到我手中的台胞證,姓氏欄的「於」被改成了簡體的干勾「於」。承辦人員解釋說,「簡體字就是這樣寫的。」
拿著分明不是自己名字的證件,幾年後我開始頻繁進出大陸工作,尷尬、麻煩也接踵而至。
三年前舊台胞證到期後,我終於替自己「正名」了。不過,尷尬、麻煩卻未因此了斷,現實上還是常常遭遇一些讓我欲哭無淚、生氣又無從發泄的情況。比如說,搭大陸國內線飛機,核對證件名字的時候,就被視為「可疑分子」,左審右問;又比如說,去銀行領錢,櫃臺小姐質疑,帳戶本子寫的「於」不是「於」。
「以前你們開戶的人說,這是簡體字,」我沒好氣地說,「那個人說,計算機打不出『於』,因為已經改成『於』;而且,我前幾次在櫃臺領,都沒問題呀?」
「不可能,姓是不能改的呀!計算機裡有這個字,怎麼會打不出來!?」她擺出一副絕不馬虎、依法辦事的樣子,「以前是誰讓你提錢的我不管,總之和台胞證名字不一樣,我沒辦法替你辦。」
「@$#&*!」怎麼辦?誰叫自己把錢放在大陸銀行?既然在人屋檐下,也只能隱忍不發。幾天後乖乖跑到當時開戶的地點,把舊戶頭給結清,再用新的證件重新開戶,折騰上大半天。
不久前,某大陸學者一番「聯合國將於二○○八年後正式廢除繁體字」的言論,中文的簡、繁體字之爭不啻於在海外華人世界投下一顆「重磅炸彈」,也再度勾起我的「新仇舊恨」。和一位上海來的老師談及此事,他眉飛色舞地對我說,「其實我的下一階段願望,就是要推動恢復繁體字。」
讀者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