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6-05-23 19:41:00作者:
著裝,指服裝的穿著。但從禮儀的角度看,著裝不能簡單地等同於穿衣。它是著裝人基於自身的閱歷修養、審美情趣、身材特點,根據不同的時間、場合、目的,力所能及地對所穿的服裝進行精心的選擇、搭配和組合。在各種正式場合,注重個人著裝的人能體現儀錶美,增加交際魅力,給人留下良好的印象,使人願意與其深入交往,同時,注意著裝也是每個事業成功者的基本素養。
著裝體現儀錶美,除了整齊、整潔、完好,還應同時兼顧以下原則:
1.文明大方。要求著裝要符合本國的道德傳統和常規做法。在正式場合,忌穿過露、過透、過短和過緊的服裝。身體部位的過分暴露,不但有失自己身份,而且也失敬於人,使他人感到多有不便。
2.搭配得體。要求著裝的各個部分相互呼應,精心搭配,特別是要恪守服裝本身及與鞋帽之間約定俗成的搭配,在整體上儘可能做到完美、和諧,展現著裝的整體之美。
3.個性特徵。個性特徵原則要求著裝適應自身形體、年齡、職業的特點,揚長避短,並在此基礎上創造和保持自己獨有的風格,即在不違反禮儀規範的前提下,在某些方面可體現與眾不同的個性,切勿盲目追逐時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