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6-05-22 00:56:00作者:
安徽一名五旬女子在北京市海淀醫院做換腎手術失敗後,負責開刀的醫生跑到雲南取來另一個腎,並在48小時內為事主再做換腎手術,但還是失敗,事主30日後死亡,院方堅持收取22萬元醫療費,令家屬感到不滿。薛的丈夫狀告醫院,要求賠償60萬元。
死者家屬索償60萬
患腎衰竭近五年的薛燕林,前年12月28日到海淀醫院移植中心換腎。薛在當晚10時被推入手術室,但負責開刀的醫生韓修武近11時才從內蒙趕到。經過約四小時手術後,確定腎移植失敗。
韓隨即到昆明做手術,並於翌日晚將另一個腎帶回醫院,當晚午夜再為薛做換腎手術,但還是失敗。薛延醫至去年1月30日因室性心率失常兼代謝性酸中毒去世。法院在今年3月開庭時發現,海淀醫院根本未曾向上級衛生部門登記備案。
《華夏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