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居法國的蔡崇國先生是中國勞工通訊歐洲負責人、中國問題和國際政治評論員,他也是89六四運動的見證人。
旅居法國的蔡崇國先生是中國勞工通訊歐洲負責人、中國問題和國際政治評論員,他也是89六四運動的見證人。蔡崇國在接受記者關於法輪功學員被活體摘除器官一事的採訪時談到,中國當今現實社會殘酷的現實使活體摘除器官成為可能。蔡崇國指出,我們在反省文革教訓時一定要記住,我們在充當受害者的同時,也充當了悲劇的製造者。當我們默許社會把一部分人不當做人對待時,悲劇也會同樣發生在我們身上。對法輪功的迫害也是一樣,我們默認這場迫害的最終結果就是把我們自己也害了。
蔡崇國在談到對法輪功學員被活體摘除器官一事的感想時說,「我首先希望中國政府認真的去調查,並把結果公布出來。同時我也想到中國社會那種自私和殘酷的現狀。」蔡崇國在列舉當今中國吃小孩肉和車禍後倒車回來把人壓死的社會現象時指出,「現在中國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是多麼的殘酷,從這個角度來講呢,摘取活人的器官以此來賺錢,在中國是完全可能發生的。」
** 不把別人當作人的人,他也會成為犧牲品
「另外一個就是關於對於法輪功的態度。最令我擔憂,最令我氣憤的一件事情就是法輪功的信仰者在很多地方政府,包括中央政府不把他們當作人看,甚至二等公民都不是,被抓來監獄裡面怎麼樣處置都可以,法輪功的成員完全是在法律之外,真的是在法律之外,甚至在基本的道德之外,而很多中國人就接受了這個「事實」,這是完全不能夠讓人接受的!
當一個社會可以允許把一部分人不當人對待的時候,這個社會就會越來越殘酷,當把別人不當做人當畜牲,怎麼樣對待都可以的時候,這樣的人,最後他也會變成一個犧牲品。誰也不能保證他哪一天不生病,誰也不能保證他哪一天不被審理,誰也不能保證他哪一天不出車禍。當社會道德整體淪喪的時候,他也很難逃脫「被人撞傷之後,再倒回來被撞死」的局面。
中國人把很多事情的責任都推給政府,好像自己沒有責任,我要說的是,當政府把法輪功打成一個反動組織的時候,非常清楚,這個就是50年代把人打成右派,60年代把大量人打成反革命,80年代特別是80年代末,把很多人打成動亂分子的一個延續。那麼經歷了這麼多民族悲劇的中國人應該拒絕把法輪功、把我們社會的其他一部分人打成下等人,我們應該拒絕這種做法。
** 保護法輪功才能保護我們自己
但是我們有很多公民啊,卻接受了這麼一個「事實」,他覺得法輪功的成員就是該這麼處置的。為什麼我們能夠接受這樣的「事實」呢?就是說這場迫害我們是有責任的。我呢,不同意法輪功的很多觀點,我認為法輪功是一種宗教信仰,我是不會做一個宗教信徒的。但我絕不會接受一個社會把一群人看作下等人這樣的一個「事實」,這樣的一個做法的,我覺得每一個公民都應該拒絕政府的這種做法,每一個公民都應該保護法輪功,只有這樣才是保護我們自己。
2006年是文化大革命40週年的日子,很多中國人今天談到這個悲劇時,覺得只要不要忘記就行了,他們沒有想到這些悲劇在今天還在繼續發生著,中國人幾乎都沒有吸取文革的教訓。這個教訓是什麼呢?文革殺死了那麼多人,關監獄那麼多人,就是因為政府把這些人指定為敵人,把這些人開除了人民的行列,所以他們就不是人,所以就可以打,所以就可以殺。吸取文革教訓,我們今天就要從自己做起,從具體的事情做起,我們就不能接受政府把法輪功的成員當成二等公民,把法輪功的成員不當人。這才是吸取文革教訓的一個具體做法。
我記得我年輕的時候,為了入團,為了表現好,也就是要放牌子大批判,去譴責自己不懂的修正主義,其實很多人都是這樣。很多人為了進步,為了入黨入團,打別人,往死裡整別人,這些東西都不能說只是四人幫的責任,我們自己也是有責任的啊!文革悲劇中大部分中國公民都是有責任的,他們既是悲劇的犧牲者,同時也是悲劇的製造者。其中很多文革受到迫害的人,今天卻在繼續迫害法輪功,在80年代他們也參與追捕 6•4逃亡學生,他們還在繼續製造悲劇。
** 現當今中國比文革時更冷酷
所以文革的教訓啊,就是要改變我們這個冷酷的社會。當今中國社會它越來越殘酷,文革期間是階級敵人不是人,現在是窮人不是人,沒有權勢的人不是人。文革期間敵人不管怎麼說還是個少數,可今天的窮人、沒有權、沒勢的人卻佔多數啊,他們都不被當做人對待了。
中國現在很多老闆不把民工當作人,明明工廠的工藝產品有毒,老闆卻不跟工人講,讓工人打了三年工之後就把他們解雇掉,因為他們在有毒的環境裡工作,他們的病在3年之內不會表現出來,所以在他們病症發作之前就把這些人解雇回家,讓他們死在家裡。這樣的現像在中國很普遍!這就是典型的謀財害命!所以說這個社會的殘酷啊,完全可以說比文革還要殘酷,在我們紀念文革40週年的時候,中國人應該感到羞恥感到恐懼。
當記者問:「很多迫害法輪功的人說,這是我的工作,我不這樣做就不行」時,蔡崇國回答說:「在過去,這些人我可以理解,我現在拒絕理解這些人,為什麼呢,中國現在社會的選擇機會,就業機會比過去多得多了。那些人說我如果不幹壞事我就會失去工作,我認為這是推卸責任。
** 人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任
一個人在任何時候都是有選擇的,即使你在監獄裡面也有選擇,是否跟警察告密,是否打新來的犯人,你都有選擇的。面對一個身強力壯的小偷,我們是提醒那個被偷的人注意,還是完全不理裝作沒看見,是和其他人合作起來去抓這個小偷,還是走到小偷跟前嚇唬他一下來保護那個被偷的人,這些都是選擇。你要做哪種選擇就是你的權利,因此你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
一個人說我沒有辦法,我只有去打他去抓他去告密,這完全是藉口。我們每個人要擺脫中共長期灌輸的那種決定論,認為人是環境的產物的這種斯大林哲學,好好想到我們人生自己是否有選擇的權力?我們想到每個人的自由的含義是什麼?我們想到每個人盡到公民的責任沒有?
** 中共的體制容易使人變成壞人
如果這樣想的話,那些說自己沒有辦法的人呢,他就會發現自己說錯了,自己是為自己沒有責任心的那種態度找藉口,自己是為自己根本沒有必要的膽怯找藉口,自己是為自己踩著別人向上爬的那種卑劣的動機找藉口。我們可以看到,中國社會在文革期間,在現在都非常普遍存在這個現象,這個現象是體制的產物,就是我們俗話講的踩著別人的屍體,或者是踩著人家的肩膀往上爬。
把人變成一個殘酷的人,不是想像的那麼難,一個好人很容易在中共這個體制下,一宿之間變成一個壞人,只要因為膽小,因為有一點自私,有一點向上爬的企圖,他就會變成一個壞人。所以我們每個人都要時時問自己,我們做一個好人沒有?我們培養了我們的良知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