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6-04-03 22:23:00作者:
昨天11時15分,一施工單位在位於財政部東牆外側的花圃裡栽種植物時挖出了一支衝鋒槍和一個彈夾。據現場的目擊者介紹,被挖出的是一支「五六」式衝鋒槍,隨後衝鋒槍被民警帶走。至於槍的來歷及埋在地下的原因,有關部門正在調查中。
記者趕到現場時,衝鋒槍已被民警拿走。記者看到,花圃位於財政部東牆外側,四周已栽滿了「黃楊」,在西側中間扔著一小塊塑料布。塑料布已被劃破,上面帶有發黃的油乎乎的東西,上面寫著一些英文字母,能辨清「ENTERPRISES LTD」單詞。「這就是包著槍的那塊塑料布。」施工人員張明進是第一個發現「衝鋒槍」的。
據張師傅介紹,這幾天他們負責栽種財政部東牆外花圃裡的「黃楊」。10時30分,當張師傅栽到中間一排第二棵時,鐵鍬剛挖了20厘米,突然鐵鍬碰到一個硬邦邦的東西。開始,與他一起挖的熊師傅還以為是根建築用的鋼筋,根本沒在意便繼續挖。「可第二鍬下去後,大約40厘米深處,又碰到了一個硬東西,還發了 『咣』的一聲。」張師傅說,他用鍬使勁敲了一下,然後慢慢撥開土一看,發現是用塑料布包著的東西。隨後,張師傅把它拿出來並扔到了一邊,「一名姓于的師傅打開了塑料布,說了聲『可能是槍吧』,這時大家才圍了上來一看,還是真槍。」
張師傅告訴記者,衝鋒槍是用油脂塑料布包著平放的,槍把的地方裸露在外面,整支槍大約有60厘米長,槍把為淡黃色,槍管為黑色,槍口有些鏽斑。一名看到槍的目擊者介紹說,我以前參過軍,這把衝鋒槍看上去是「五六」式衝鋒槍。
隨後,張師傅及另外幾個員工一起將此事告訴了財政部裡的保安,然後報了警。五分鐘後,警察到了現場,「後來我又在原地繼續挖深一點,結果又挖到了一個彈夾,再挖就沒發現什麼了。」隨後,警察把槍帶走,同時讓張師傅到派出所做了筆錄。
據派出所一名趙姓警官介紹,這把槍埋的時間應該不長,是「56式」衝鋒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