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若不信,請看2005年9月5日《鄭州日報》上的一篇署名郭振亞先生寫的關於《嚴防「床上培養的幹部」》文章所列舉的事實,就是一個有力地佐證。
他列舉了近幾年各地發生的其中三起「床上培養幹部」的真實事例,讓人大開了眼界。第一個是安徽省宣城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長趙增軍,他從在任績溪縣縣長的時候起,將一個20歲的小情人,通過「床上功夫」,一路把她由平民百姓升到鄉黨委副書記、鄉黨委書記兼人大常委會主任、縣婦聯主任等職,被人稱為典型的「從床上」到「主席台上」的幹部。
第二個是湖北省荊門市原市委書記焦俊賢,同樣,通過「床上培養」,把一個「三陪女」培養到了該市開發區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三個局的副局長的位置上。這個「三陪女」之所以能變成三個「副局長」的官銜,足見該市委書記「床上培養幹部」的卓越才幹。第三個是某市公安局派出所所長範景詩,將一個賣淫女變成了「民警」,這當然也是靠的「床上培養幹部」的捷徑和功效。
能讀上這樣的好文章,也著實讓人感到痛快,不僅鞭撻了貪官的醜惡嘴臉,剖析了這些社會渣子之所以能搖身一變成為「官」的路數,而且還為那些憎恨貪官的人增添了興奮點,感到了揚眉吐氣!
人們不禁要問:為什麼那些「情人」、「三陪女」和賣淫女,怎麼能通過「床上」到了「主席台上」呢?
貪官將權力變成了「權力」加「實力」的雙刃劍。手中可以任意揮霍勞動人民的血汗錢,在生活上花天酒地,驕奢淫逸,生活糜爛。有人給這些貪官畫了一幅生活寫真畫:「上午圍著桌子轉,晚上摟著裙子轉,夜裡躺在床上亂。」有了權,又有了錢,自然顯得底氣足了,啥壞事都想幹,啥壞事都敢干,啥壞事都能幹得成。
貪官說用誰,就用誰;貪官不想用誰,誰說了也不管用,他在「床上」培養誰就是被重用的對象。
貪官把組織部門變成了「帽子公司」,把提拔幹部視為經營撈錢的渠道。有人形象地比喻說,「現在啥工作都變成了公司經營性質,有的單位組織上選拔幹部也是如此。例如,市委書記或縣委書記,加上組織部長,加上經辦人員,3個人就是一個『帽子』公司。」他們想提拔誰就提拔誰,發了「帽子」就收錢,甚至在沒發帽子之前就得先收錢,而且以職位大小的不同,收取不同的籌碼金,按「官職論價」。
上邊列舉的被「床上培養的幹部」,少不了也是要花錢的。只不過這些市委書記、縣委書記、副市長、縣長們,通過「床上」培養的幹部,雖然也要花錢的,但肯定不是用他的腐敗到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