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6-03-27 04:29:00作者:封麗麗(美國貝勒醫學院教授、免疫學和腎科專家)
為什麼要活體取器官呢?因為人一旦死亡,就存在血液凝固的問題,器官就不再健康了,移植後存活率也會降低。所以中共在處決犯人前先給犯人注射抗凝劑,這樣即使犯人死了,其血液也不容易凝固,取出沖洗後放入營養液中保存起來。
活體器官移植以前是不存在的,除非是親屬之間,例如母親給一個腎給女兒。一般是有人車禍死了,再將器官取出,但這樣的器官由於血液凝固等原因,移植後一般生存率不高。
在中國的活體器官移植,它不是先把器官取出等病人來挑選,不是的。而是先有病人(受體),再去找匹配的供體。因為不是每個人的器官都能用,它必須先進行配型。就是當受體的白細胞和供體的組織不打架的時候,才能進行移植,否則移植的器官很快就會被排斥掉。這就要求必須先把這些供體(死刑犯人或法輪功學員)養起來,等到病人(受體)來的時候,給法輪功學員抽血,把他們的白細胞取出來,然後再從病人身上抽血,再提取白細胞, 然後進行試驗,如果他們之間打仗,就不能用。所以一定要把供體養在那裡,而養他的目的是要他的活器官,這是非常殘忍的。
為什麼要把那麼多法輪功學員關在一起呢?病人多,器官需求量大,要配型配不上怎麼能行呢?要能配上型,必須有一個很大的人群供其選擇才行。搞數千人的集中營,選擇的餘地就大。
把人拘押在監獄裡,活著割下他的器官,手段已經殘忍至極。把數千人拘押在集中營,活摘他們的器官。簡直邪惡到登峰造極的地步了,再邪惡也邪惡不到這種程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