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體摘器官:一個真實的故事

作者:未署名 發表:2006-03-20 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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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我正在第三軍醫大學學習,一個清晨在我去上課的路上,許多人急匆匆去了三醫大的後山,「出事了,一個女學生被人強姦後殺死了,身上被刺了十一刀」。在驚恐中三醫大拉開了一幕罪中之罪。

他叫方明,二十一歲,就讀第三軍醫大學醫療系。因感情問題,與女同學發生爭執,強姦後刺了十一刀後逃跑,借同學的40元花光後自首,其後軍事法庭以強姦殺人罪被判處死刑並立刻執行。執行地點在三醫大動物室旁邊,對面是病理解剖教研室。

開完公審大會,方明被帶到車上後,教研室的教員給他吃了藥。在後來我們看到的照片,子彈是從腦皮穿過,大約2寸左右。執行槍決後,被立即用準備好的擔架抬到病理解剖教研室。

病理解剖教研室和西南醫院(三醫大附屬醫院)為器官移植手術早已準備就緒,就這樣,方明還活著的身體被他的老師們解剖取髒,據說屍體留下作為教學標本。許多教員對這種沒有人道的行為氣憤不已,但也是敢怒不敢言。

後來在他的日記中我們得知,他曾經是一個很有理想,有抱負的青年,看過很多中外書籍,是一個很有才華的人。我記得他在法庭為自己辯護時說:「我之所以成為今天的罪人,是因為我以無理想可追求,因為我已經對共產黨失去信心,對這個社會失去了信心,我希望法庭從重從快處置我」。

雖然傳說是方明自願捐獻自己的器官,但很長一段時間他的同學們和瞭解他的教員都無法接受這個事實--活體摘器官。後來在全體學員揭批方明時,許多人開始深深的反思:什麼樣的社會是人吃人的社會?

二十年後的今天我們又驚聞蘇家屯秘密集中營,關押著超過6000名無辜的法輪功學員。活體摘器官,謀取暴利,乃世紀驚聞!這一無本萬利,讓那些賺錢賺紅眼,殺人殺出癮的膾之首會更不折手段,殺完了無辜的法輪功學員,每一個人都可能是他們的獵物對象。

今天發生的事情沒有人能想的到。明天將要發生的事情更無法想像。這鐵錚錚的事實再一次告訴我們:丟掉幻想,拿起神箭射向吃人的狼--中共惡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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