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兩會」終於閉幕了。
果然是盛世的中央大會,會前就有不少響動。我的一些在國內的朋友,今年比往年更早得聆喜訊,離兩會召開還早,他們就提前高升,獲得了部長級或副部長級被保護的待遇,天天有警衛在樓下站崗,出外還有專車護送,無須自己掏錢乘出租。看來,稱「胡溫新政」格外關心弱勢群體還真不假。謂予不信,請看對劉曉波、余傑、張祖樺….等這些「無業遊民」的弱勢者,以及胡佳、溫海波、歐陽小戎、馬文都、嚴正學、楊在新、蔣美麗、莫珠潔、王水珍、馬亞蓮這些形形色色的被送走保護或被看護在家的「弱勢者」,關懷是何等無微不至,個個榮膺高等級別的警衛照顧,的確貨真價實,可謂皇恩浩蕩。
此外,還有好些網站,在上級關懷下,在兩會前夕也獲得了休長假的機會。它們不上班,領導不僅不怪罪,似乎還格外優容,顯得由衷地高興。
但是,居然也有不體憫上級關懷苦心的狂徒,在網上發出雷霆之怒:「年年開無實效的假兩會,不僅不能廣開言路,反而還帶來自由網路關閉,這樣有百害無一利的兩會,百姓何必還要納稅任它浪費?!」
話是有點狂。不過細細想來,反覆琢磨琢磨,應當說,話糙理不糙。試問,「兩會」何物?它一召開,其前奏曲就是:封網、封家、趕人。即,關閉一些敏感網站,不許說三道四;增添「警衛」於一些敏感人士門前,限製出門走動;禮送另一些敏感人士出京「旅遊」,熬過兩會方返。
如此擾民之會,它不付我們錢,我們反而要替它「買單」,成何體統?
有人會說,畢竟他們是我們的代表嘛。
這正是問題之所在。誰委託他們代表我了?通過什麼程序授權給他們作為代表的?對此,衡南縣人大常委會聯絡工委主任陽健倒是承認得相當坦率:「目前,我國尚未全面推行進行人大代表的競選和普選,根據工作需要,一些身處重要工作崗位的官員通常被安排為人大代表候選人……。」
原來,代表們是黨被安排出任的。與「我們」何干?
當局常常信誓旦旦,聲稱自己要與國際主流秩序「接軌」,國內外善意的人們也樂觀其成。而據一些「與時俱進」的朋友說,中國的「兩會」--全國人大和全國政協--相當於西方民主國家的眾議院和參議院,或下院與上院;總之,兩會是可類比於其他國家的議會(parliament)或國會(congress)的。不過這樣一來,喜歡較真的人,就往往要使這些朋友尷尬了。是的,大家都叫congress,不過,此congress非彼congress 也。套句中國老話:差之毫釐,謬以千里。舉其犖犖大者:
從代表的產生看,兩會代表是被安排的,而非(如其他國家那樣是)選舉產生的。
從權力功能上看,如前所述,很多兩會代表系官員而兼議員,行政權與立法權混淆,執行者與監督者混淆。如何立法?如何監督?(上述那位陽健主任就告訴我們說:「某些官員代表是因其職務崗位而當選的,而不是因具體個人而當選的。」)現代民主國家的行政官員要被喚去國會聆聽質詢,常常被議員問得滿頭大汗,張口結舌。中國倒好,官員就是議員,完全可以取消質詢這一主要功能了。或,那裡存在的是「中國特色」的自我質詢,自問自答。如此妙策,還有什麼預算、政策、人事案不能批准?
從代表的素質看:有不少被安排的代表是各界明星花瓶,缺乏議政專業能力;且代表總體數量眾多(近三千人,如何質詢辯論?)。於是,大家主要被安排去學習領導報告,其發言則是學習的心得體會,永遠不變的「三部曲」:1)肯定,2)結合實際說明,3)建議。
當然,更大的區別在於,在兩會與國務院之上,還有一個太上皇--中國共產黨--凌駕一切。連號稱「最高」權力機構的人大,都得俯首聽命,在它操控之下,逃不出如來佛(黨)手心。這一中國特色,當然更是所有文明國家都望塵莫及的了。
二、「物權法」、「天安門母親」與制度困境
當然,話說回來,在中國喧囂了多年的「與時俱進」,也並非純為虛言。據說,為擺脫「橡皮圖章」的名聲,一些代表今年也在勉力表現,是故,本屆中國兩會提出的議案較往年多多。政協大會提了五千多和人大會議提了一千多件提案,頗為壯觀,而且有些還確實關乎國計民生。如中國社科院研究員李銀河提出的同性婚姻合法化提案、作家張賢亮提出的建立文革博物館的提案、中國社科院研究員趙功民提出的安樂死合法化提案、代表遲夙生提出的娼妓合法化提案、吉林人大代表王維忠提出的新聞監督法提案、以及為保護中國農民工有代表提出修改勞工法、為終止刑訊逼供有代表提議對死刑的審訊過程進行錄像等提案,如此等等。然而,正如人們所預料的,由於上述提案並非黨組織預先安排提出,因此,其命運只能是走走過場,無疾而終。
人說,在缺乏言論自由社會的公開文本中,遺漏的句子往往比呈現的句子更能反映實質。信哉斯言。觀察家注意到,在兩會中,更重要的恐怕還是那些無法曝光的提案。要看清會議的實質意義,與其去閱讀已經公開的提案或故事,不如去研究胎死腹中的那些東西。在中國這類「黑箱國家」,被遮蔽者才是最重要的。這裡我只想舉兩個例子,一是物權法草案,二是年年都有的天安門母親對兩會的上書。這些在公共媒體上被遮蔽被消聲的東西,恐怕更反映中國的真實。
兩會召開前,很早以來,在法學界、政界、商界就有消息稱這次兩會將通過一部醞釀制定了八年之久的《物權法草案》,以落實憲法中關於私有財產保障的條文。然不久,北大左派教授鞏獻田突然出手,對該《物權法草案》提出了違反憲法中的社會主義原則的質疑。這頂「貼標籤」的政治帽子居然一下子使一大批法學家噤若寒蟬,並使一部醞釀了八年的物權法草案置諸高閣,沒能拿出來訴諸兩會討論審批。為什麼中國民法學界居然被這樣拙劣的一手就逼入了如此尷尬的境地,乃至那種戴帽子貼標籤的論戰方式,竟然還能得逞?這說明當下中國實際公共政策和它的意識形態外殼的巨大分裂已經無可掩飾,二者之間的政治平衡已經危如累卵,搖搖欲墜了。其實,作為法學教授。鞏當然知道「違憲」必須是對憲法中的「禁止性條款」的違反。在中國憲法沒有制定「不得立法」條款的情況下,竟然還拿「違憲」的帽子嚇人,而且還嚇住了人。這是很說明中國社會的問題的。
「鞏獻田現象」,彰顯了在中國,共產意識形態仍保留有殘餘威懾力。一個比資本主義還資本主義的社會,與它所披的共產外皮,二者必定是要打架的;一部以消滅私有制為目標的社會主義憲法,同時又是一部寫明「私有財產不可侵犯」條款的憲法,這兩部「憲法」,最終也是必然衝突的。只要當局仍然保持共產黨之稱謂,則上述「兩張皮」的難局,勢將長期地困擾中國社會。像鞏那樣的一個紅色老鼠就能攪壞一鍋湯的局面。將反覆再現。而共產幽靈,仍不時會降臨到中國腦滿腸肥的權貴富翁的清夢中,使他們午夜驚醒,難於安枕。
在另一方面,今年兩會前夕,丁子霖等126位"天安門母親又發表了「致十屆四次全國人大暨全國政協公開信」。自從1995年以來,每年一度, 「天安門母親」都提出了包括重新調查六四事件、依法給予六四受難者合理賠償,以及立案偵察並追究六四事件責任者司法責任等三項要求,以此作為同政府方面協商、對話的基礎。如今,離她們首次提出這些要求和建議已經十一年了,她們年復一年向兩會的提案,在中國的兩會上在傳媒上總是渺無蹤影,永遠是「隱身提案」。六四問題始終沒有被提上議事日程,與政府當局的對話也始終未能實現。但是,如此與中國國民權益切身相關的重大歷史血案,如此在現代中國留下巨大陰影的政治傷痕,在中共控制下,年年兩會竟然置若罔聞,這極其充分地證明了兩會與國民意志無關的嚴峻事實,充分表明它作為中共橡皮圖章的非法性,充分映證了兩會和行政當局的所謂「以人為本」的虛偽性。若比較一下上世紀初的中國國會兩院的狀況,中國當代兩會這一日益凸顯的冷酷和偽善,其傀儡性和裝飾性就更加赫然在目了。而上世紀初的中國的歷史也表明,拖延和阻擋歷史大案的調查和審理是必然付出巨大代價的。
三、從近百年前的國會兩院看
1912年1月,中華民國宣告成立。該年8月,著名憲政法學家、政治活動家宋教仁先生在同盟會的基礎上,聯合其他反袁小黨派,組成了國民黨,主張內閣制;期望在國會中造成多數黨的聲勢,實現其責任內閣的主張。為擴大政治基礎,宋修改並緩和了同盟會的激進主義,使國民黨吸收了更多的政治盟友,以便實施「責任內閣」和「政黨政治」。1913年2月4日,參、眾兩院復選結果,果然,國民黨獲392席,佔絕對多數。宋教仁希望以多數黨的地位,成立責任內閣,約束袁世凱專權。在正式國會開會之前,他親到長江流域各省,經湖南、湖北、安徽、江蘇等省到上海,一路發表演講,鋒頭甚勁;為建立責任內閣,實現民主憲政,竭盡全力。然而,1913年3月20日,國會召開前夕,當宋教仁準備乘火車北上時,在上海火車站被刺客暗殺,於22日去世,時年僅32歲。宋既亡,全國朝野悲慟。上海司法當局著手審理,併發出傳票,傳喚嫌犯、時任總理的趙秉鈞出庭,引出一場地方法院與中央政府的對抗。
1913年4月8日,中華民國第一屆國會在北京正式開幕,國民黨獲得多數議席,成為國會第一大黨。而另一位頗有聲望和社會清譽的梁啟超先生,則在袁世凱建議下,將民主黨與共和黨、統一黨合併,於1913年5月29日改建為進步黨,梁啟超任進步黨黨魁,主張實行總統制。兩套不同政見的主要政黨,國民黨與進步黨,在國會進行著激烈的生氣勃勃的政治競爭。
後來,由於宋案未了,孫文的國民黨發動二次革命。未幾,革命失敗。1914年初,袁世凱解散國民黨後,梁啟超的進步黨開始抵制袁世凱的專制傾向。當1915年袁世凱帝制自為的意圖公開化以後,梁啟超與袁世凱公開決裂,當時的言論環境,使他能夠發表著名的反袁檄文 《異哉所謂國體問題者》,聲動海內外,為袁氏的最後垮臺敲響了喪鐘。
對於民國初年那一段議會政治,有人常用於舉證中國根本就不宜於民主憲政。而筆者看到的恰恰相反。當年的中國國會兩院,洋溢著比當下中國的兩會活躍千百倍的自由精神,進行著生氣勃勃的政黨政治的民主試驗。無論在代表的選舉方式、立法與行政權力功能的分殊,代表的素質,言論自由的程度,特別是沒有如中共一樣絕對凌駕於國會之上的「太上皇」,都大大強於今天兩會。
我們沒有根據以一次的成敗來斷言歷史走向。一次失敗並不必然證明二次、三次必然失敗。況且,那次失敗,一些偶然的原因(如宋教仁的被害)是佔了相當大的份量的。對於今天一意孤行仍想繼續維持專制的統治者,梁啟超的討袁檄文應是一副清醒劑吧:
「今大總統如若『仍行專制,吾恐天下人遂不復能為元首諒矣。夫外蒙立憲之名,而內行非立憲之實,此前清之所以崩頹也。』希望大總統以前清之滅亡為借鑒,不要『興妖作怪,徒淆民視聽,而貽國家以無窮之戚也,……此亦四萬萬人所宜共誅也。』」
近百年了,言猶在耳,北京當局宜深思之。
《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