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們好!
我們是四川省展覽館的部分知情人士。我們給您們寫信,如實舉報本單位法人館長秦勤同志及黨委書記王林安同志為首的領導班子集體涉嫌利用職務便利,共同貪污暨揮霍巨額國有資產的違法犯罪活動,請求中央能夠重視起來,避免國家資產的巨額流失。
秦勤,男,49歲(1955年10月出生,四川成都市人),本科學歷,中國共產黨員,1974年7月參加工作,1995年6月從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秘書處副處長調任四川省展覽館館長至今,正處級。
王林安,男,49歲(1955年09月出生,河北任縣人),大專學歷,中國共產黨員,1970年12月參加工作,1995年6月從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組織處副處長調任四川省展覽館黨委書記至今,正處級。
四川省展覽館原係在成都市區內舉辦展覽會展銷會、出租寫字間、出租經營場地供證券營業部交易使用為主的較大規模從事服務業的省級行政事業服務單位,上級主管部門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固定資產總額3.5個億以上,是四川省暨成都市的重要會展舉辦場所之一,重要的金融證券交易場所所在地。該館現有行政事業編製內職工210餘人,截止2004年底在崗在職職工僅約100餘人不到,其他110餘人全部系離退休(養)職工,另外現有多名臨時聘用的合同制員工。
四川省展覽館雖是行政事業單位,但從1981年起放棄國家財政撥款,實行自收自支,主要承辦展覽會展銷會以及場地租賃業務。從1995年6月秦勤擔任館長、王林安擔任黨委書記起,每年的經營收入都保持在5000萬元人民幣以上,扣除各項折舊費用及其人員工資福利費開支等,每年的沉澱下來的淨現金額都在1200萬元以上(因其單位展覽大樓的產權至今仍不清楚,至2004年底仍暫挂記在四川省人民政府名下,收入來源絕大部分是物業租賃的場地收入,利潤率很高,此數字可以請審計部門審計核實逐年的真實情況)。我館在1995至2004年近10年多來的累計1.2個多億元的淨收益,都快被秦勤、王林安這兩個大腐敗分子撈空流失光了。
為此,曾經不斷給四川省和成都市的司法機關寫信,如實反映秦勤、王林安同志的腐敗問題,但都沒有得到任何的回覆。秦勤、王林安甚至在單位內部召開全館職工大會上公開講,來查的工作人員都是查不出問題的,他的賬都是請財務專家做的,專門對付財務監管和審計部門的,並時時還說起省上(指省政府辦公廳)有人支持他、是他的強力後臺。
挪用3400萬元人民幣巨額公款炒作滬、深A股票,造成500萬元以上嚴重損失。
更為囂張的是,同志們多次規勸秦勤、王林安同志不要未經職代會同意認可,就拿國家和集體的錢去炒股票,更是與國家和省、市事業單位金融管理條例的規定相悖的,何況那個市場風險很大,這樣做是經濟犯罪。他們不僅不聽勸告,反而還在全館職工大會公開講,單位的錢不能放在銀行裡,就是要拿去炒股票,去掙股市上的錢,結果虧的很慘,給國家和集體再次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其中在2004年1月至2月份先後投入3400餘萬元,以該館設立的成都正方投資公司和成都萬豐餐飲有限公司的名義對上海證券交易所的股票四川長虹(股票代碼:600839)進行炒作, 至2004年6月30日四川長虹股份公司公布半年報表時,顯示其成為第6大流通股東(成都萬豐餐飲有限公司,219.88萬股,市值1699.67萬元)、第7大流通股東(成都正方投資,199.66萬股, 市值1543.37萬元),結果在當年第三季度內股價大幅下跌嚴重虧損割肉出局,給國家和單位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
根據我們的瞭解,秦勤、王林安同志的違法犯罪行為主要集中在涉嫌利用職務便利,挪用侵佔貪污及私分國有資產、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等。實際違法情況可能還遠不止以下情況:
第一,秦勤、王林安同志通過對外參股和設立公司涉嫌挪用侵佔巨額國有資產
秦勤、王林安同志1995年6月剛到任館長的半年多時間裏,艱苦樸素,工作勤奮認真。在館內各級召開的大會小會上都是大講為國家管理好巨額資產,為廣大幹部群眾職工真心謀福利,曾經是全館公認的勤勞廉政的好領導。
但從1996年4月至2004年底,秦勤、王林安同志利用單位的巨額資金積累,未經集體討論,未經職工代表大會(從1996年至2004年底館工會、職代會2級組織形同虛設,無法正常履行應有的監督職責)討論通過,私自在外參股和註冊設立大量受其個人控制和經營的的公司,其表面是打著國有資產增值保值的晃子,實際是為了自己侵佔私分國有資產。據不完全統計,先後參股、設立有限責任公司20多個(至2004年底已有多個公司先後關閉),先後從我館轉出資金在1.2億元以上,實際已造成國有資產流失近7千萬元以上。另外,他們花高薪錢引進外聘員工,這些員工多是他的親戚、同學或朋友,多在其設立的公司內擔任董事長、經理及財務會計等重要職務崗位,負責資金的轉移和使用。從而把國家集體的資本通過幾次或多次分賬轉賬就轉變為了秦勤、王林安同志為首的幾個人的私有資產。
以下是秦、王二人主要參股、設立的部分主要公司情況(數據可能會有一些偏差,請主管部門逐一核實):
1、1996年初設立四川省展覽館期貨部,投入資金120萬元,聘請本館財務科會計王某擔任經理,1997年10月,此項投資血本無歸,給國家和單位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2、1996年初設立四川省展覽館服裝部,投入資金150多萬元,聘請本館彩擴中心沖洗員陳某擔任經理,1998年9月,此項投資血本無歸,給國家和單位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3、1996年底設立四川皇城花卉種植中心,先後投入資金700多萬元以上,聘請本館蘇某擔任經理至今,近9年未向館內交回一分錢收益,給國家和單位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實際上該公司累計8年淨盈利在600萬元左右,但這些盈利卻被秦某、王某、蘇某等人揮霍侵吞了)
4、1997年3月設立四川三維裝飾材料公司,投入資金100多萬元,聘請本館食堂廚師王某擔任經理,1999年6月,此項投資血本無歸,給國家和單位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5、1997年7月與民營企業湯某所有的四川省長江熱縮材料公司共同設立成都德利熱水器有限公司,先後投入120萬元,2000年3月,此項投資血本無歸,給國家和單位造成重大經濟損失。6、1999年8月設立四川展覽館證券部,由我館出資產場地與國泰君安及申銀萬國證券公司聯合經營,投入資金700多萬元,購買電腦設備1200多臺,時至今日,此項投資造成重大損失。經瞭解,該批電腦繫在秦勤同志安排專人李某到其親弟弟秦某所開設的電腦銷售部購買,實際價值不到400萬元,並且未按單位固定資產管理規定,按期計入我館的固定資產。
7、1999年8月設立成都川展信息發展有限公司,投入資金300餘萬元,時至今日,此項投資分文未收回,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給國家和單位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8、2000年設立北京以太展覽公司,先後投入資金250多萬元,時至今日,此項投資分文未收回,給國家和單位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9、2000年7月,設立成都東雲房地產開發公司,投入1200萬元。至2003年10月,土地自然升值賣出,淨獲純利潤1400萬元。但此次獲取土地升值收益未按規定計入我館賬戶,全部被秦王、二人分段轉移至其組建的受其個人控制的成都鶴鳴建設公司等幾個殼公司名下,最後轉到了個人的名下。
10、1997年底,聯合新家坡投資集團組建重慶中心花園城大酒店,佔20%的股份,出資1710萬元。至2003年12月,土地自然升值賣出,淨獲純利潤2000多萬元。但此次獲取土地升值收益未按規定計入我館賬戶,全部被秦王、二人分段轉移至其組建的受其個人控制的成都鶴鳴建設公司等幾個殼公司名下,最後轉到了個人的名下。
11、1996年10月,未經職代會討論通過,秦、王二人擅自決定受讓其同學吳某所持有的成都華洋大酒店股份,聯合新家坡投資集團修建成都花園城大酒店,出資2600餘萬元。截止2004年10月,分文未收回。至2004年底,四川省展覽館的股份全部失蹤,全部被幾次分賬、轉賬後過戶成為其私自設立的成都正方投資公司和成都萬豐餐飲有限公司的名義下的股份了,國有股份就這樣被私分了。
12、2002年8月,未經職代會討論通過,秦、王二人擅自決定花費30萬美金向購買美國一家快餐公司在西南數省市的開辦權,聯合新家坡商人張某開設成都萬豐餐飲有限公司,先後出資1100多萬元開設5家快餐店。至2004年10月,5家店中4已全部倒閉關門,僅存1家也是虧損嚴重。此項投資給國家和集體造成了重大經濟損失。
13、2001年9月,未經職代會討論通過,秦、王二人擅自決定花費150多萬元在湖南長沙開設仁和川菜館。至2002年底,因嚴重虧損,該川菜館後被長沙蓉泰實業公司接手。時至今日,此項投資分文未收回,給國家和單位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14、1999年8月至今,未經職代會討論通過,秦、王二人先後私自安排財務科長吳某動用單位資金2千多萬元以多個下屬公司及親信王謀等個人名義,參與國內股票市場申購新股、炒作A股,造成直接重大經濟損失200多萬元。
第二,秦勤王林安同志賄賂國家工作人員
秦、王二人作為一個單位領導,都有著20多年黨齡的中國共產黨員,竟然置國家的各項政策法規為耳邊風,三番五次的動員和命令下屬不能按中國的政策規定去做工作,並把他們數十次到歐美國家及新加坡考察的體會和感受的精華告訴大家,就是事事必須要按資本主義國家的方式去做。更為囂張的是,竟然反覆教育員工,說他們需要哪一級幹部幫忙,按資本主義國家的方式就能做到,多次揚言,如果他們需要藉助的共產黨的官員如果不貪污腐敗,他們就把他用金錢打腐敗,1萬不行就2萬,2萬不行就5萬,5萬不行就10萬,直到送的他腐敗為止(這些完全屬實,可以請有關部門逐一核實)。真的是難以想像,有這樣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的人,竟然還隱藏在黨內,還長期擔負巨額國有資產的管理者,一個省級行政事業單位(正處級)的領導。
從1996年春節起,秦、王二人先後每年給省政府辦公廳的某些個別領導,贈送我館在外設立公司的股份和巨額現金,平均每年僅送的現金就在百萬元以上(這些數字完全屬實,可以請相關部門審計核實)。所以,他們二人在職代會上經常吹噓,他們給省政府辦公廳做了大好事,謀了大福利,省政府辦公廳個別人是全力支持他們的,不怕誰去舉報他們,來查的人都是他們的哥們兒。
但其實我們館內員工都十分清楚,他們為什麼敢這樣拚命的撈錢,是和省政府辦公廳領導疏於對他們的監督管理密切相關的,任由他們把館裡的錢基本上全部轉出了館。單位發展大這10多年來,積累的巨額資產都快被秦、王二人掏空揮霍盡了,反而還倒欠銀行不少貸款,從未向職工代表大會進行過一次公示公布。
第三,秦、王二人同志擁有巨額的來源不明的資產。
單位內部的人都知道,秦、王二人在單位的對外巨額投資和土地建設等項目上大撈好處。
秦、王私自註冊設立多個空殼公司,把本館轉出的1.2億元巨額資金,對外參股控股設立的大部分公司的部分股權反覆轉賬,最後轉移至個人名下,實際上成為了其個人的財產。其中2002年底,秦、王二人未經職代會討論決定,私自新設立成都正方投資有限公司,公司5000萬元的註冊股本金,其中王以個人名義出資有100萬元,秦以個人名義出資有95萬元。另外有1100萬元被秦、王二人因不方便記在其本人名下,便安排到他的4個親信名下(吳某350萬元、於某250萬元、孫某250萬元、梁某250萬元),實際上把國家的資產私分成為了個人的財產。
2000年10月,秦、王二人決定在館內建設約180個停車位的停車場,並親自安排親朋好友董某負責全部項目的修建,把本來預算800多萬的停車場,硬是通過幾次追加費用到至了1700多萬(此數字是秦在全館職工大會上公布的)。董某按照秦、王的安排,把工程先後分段分區包給了40多家建設公司參與工程修建。2004年省、市建設專家對此項工程的的評估造價值在900萬元以內。
2004年8月,秦、王二人以個人名義購買成都市大石西路某處二樓商鋪兩間,每間價值逾100萬元以上,因不方便記在其本人名下,便安排到他的2個親信名下(吳某100萬元、王某100萬元)。
2001年4月以來,秦、王二人以四川省展覽館的單位名義,出資及為合作方自然人張某墊支共400多萬元,在西安市開設陝西國力仁和餐飲有限公司。該公司年贏純利潤在600萬元以上,這幾年掙的1200餘萬元只有約500萬元不到轉回館裡,還了本金,另外的全部被他們及合作的自然人張某私分了,公司也成了他們私人的公司了,和四川省展覽館無關了。
2001年10月以來,秦、王二人以四川省展覽館的單位名義,出資200多萬元,在成都市蜀漢路開設成都三鑫餐飲有限公司。該公司年贏純利潤在300萬元以上,這幾年掙的500餘萬元只有約200萬元不到轉回館裡,還了本金,另外的全部被他們及合作的自然人尹某侵吞私分了,公司也成了他們私人的公司了,和四川省展覽館無關了。
2001年6月,未經職代會討論通過,秦、王二人擅自決定聯合成都宏智房地產公司總經理朱某設立成都花溪溫泉房地產公司,進行房地產開發,單位先後投入1200萬元以上,全部被其轉移至個人名下。
儘管秦、王二人絞盡腦汁,想法設法的做各種分賬、轉賬工作,把國有資金、股份轉移到個人或受其個人控制管理的公司裡,甚至於他們打著到國外考察的晃子,多次勾結新加坡外商,甚至於想方設法把資產轉移到新加坡。特別是2004年6月以來,因我館可能面臨改建成四川科技館,秦、王二人也可能因而退出館領導的職位,他們二人急於把國有資產盡快轉到其私人和其私人控制的公司名下,甚至還妄想把其私自設立的成都正方投資有限公司(實際是國家財產)計畫拿到新加坡買殼或其它方式上市。儘管如此,但我們始終都相信,秦勤、王林安同志只不過是在盡力掩蓋自己的貪污腐敗犯罪行為而已,我們不願意看到四川省的又一個劉中山、鄭道訪出現。
我們懇請中央密切關注秦勤、王林安同志的涉嫌利用職務便利,共同貪污暨揮霍巨額國有資產的違法腐敗行為,及時採取措施,避免腐敗分子外逃,給國有資產造成更大的損失。
張山
2006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