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美國的第一次退貨,是為了一件羊絨衫。選購的時候,衣袋上標的是我需要的中號,回家打開一看,衣服號碼卻是大號。我自認退貨理由充分,怎麼說也是因為店家裝錯了貨品在先,於是鼓起勇氣,前去退貨。負責退貨的店員檢查了一眼我的羊絨衫和購物收據,便把錢如數遞給我,並客氣地說:「Thank you!」
儘管我的第一次退貨經歷十分愉快,但第二次退貨時,我依然忐忑不安。我要退的是剛買一週的計算機,那台電腦沒有任何問題,只是老公不喜歡其外殼的顏色而已。負責退貨的店員一邊退錢給我、一邊和藹地問,是否可以告訴他退貨的原因。我不好意思地如實相告,店員聽了竟自我檢討說:「很抱歉,我們的產品沒能做到讓您先生喜歡,下次我們進貨一定爭取讓您先生滿意。」
此後再逢我買錯、或買到殘次商品的時候,我都會去享用退貨的權利。在我的退貨經歷中,有我主動要求商店退貨的,也有商店主動要求我去退貨的情形。有一次,一家商店先後給我發來兩封信,請我前去退還一個月前我在他們那裡選購的一種乾果。信上說根據生產廠家的質量檢驗報告,那批產品某項指針有些超標,雖然不是什麼大的質量問題,但是為了對消費者負責,他們還是決定收回產品。
一次和朋友聊起此事,我連聲稱讚此家商店的經營作風。朋友聽了不以為然地說:「這有什麼了不起。你吃了質量有問題的食品,商店應該給你額外賠償才是。」朋友還說今年感恩節的前一天,她到某大商場訂購了200多美元的感恩節晚餐。感恩節晚上要開飯時,朋友才發現其中的兩大盒土豆泥都有了霉點。
次日,朋友拿著土豆泥去商場投訴,商店經理對朋友道歉後說,因為商店的產品質量問題,影響了朋友家節日的晚餐和氣氛,為了補償朋友的損失,商店決定分文不差地退還朋友整套晚餐單據上的所有花費。
人說美國是顧客至上,此言不假矣。
美國《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