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智晟激進嗎?答案顯然是不。假如我們將他的行為放在當代社會的歷次抗暴運動中去做比較,無論從哪個角度講,都不算激進。不過,相對於多數國人來說,他也許是「激進」者。然而,中國社會現在缺少的就是這種帶有極強的理性色彩的「激進」。過去那些自詡為精英的知識份子說暴力太激進,後來又說革命太激進----無論是何種形式的革命,再後來他們又說舉行大規模群體抗爭如遊行集會等也太激進,還有人說上訪是不巡法律途徑也算太激進,甚至還有民運人士批評結社組黨太激進,工運人士批評工人組織獨立工會太激進,如今連在家裡進行有限度的接力絕食也被那些人扣上激進和不負責任的帽子。
我不知道什麼才算不激進,難道只有請願上書不激進嗎?他們沒看見過去十幾年有多少請願上書的人被抓嗎?他們看見過去十幾年有哪一次上請願上書成功過嗎?既然從來沒有成功,你們這樣做所為何來?給全體國民樹立榜樣,什麼榜樣?捍衛尊嚴的榜樣還是甘當順民的榜樣?坦率地說,上書請願是過去幾千年中國封建王朝時期的做法,就像過去擊鼓申冤,那是臣民與主子之間玩的遊戲。有些人如今還樂此不倦,他們不僅沒有意識到它的荒謬,還以此為理性的象徵,並用它來詆毀一切現代形式的非暴力不合作抗爭運動。
這實在是中華民族的悲哀。當然,民主國家也有上書請願活動,但是,沒有人會僅僅停留在上書請願上。當代社會最常用的維權手段就是集會遊行和罷工。正所謂先禮後兵。美國總統布希在今年的國情咨文中提到,二戰後全世界只有二十五個民主國家,如今已經有一百二十二個國家走向民主化;全世界大多數人已經享有自由和民主,而我們十幾億中國人卻仍然生活在沒有自由和民主的社會,不僅如此,無論是從自由化程度還是民主化程度,我們都是專制國家中的專制國家。難道我們還沒有理由更「激進」一點嗎?美國六十年代民權運動時期馬丁.路德.金還號召民眾展開坐牢和抗法運動呢!難道當時的美國社會比中國更需要激進手段來促進改變嗎?難道美國的法律比中國的法律更沒有正義嗎?
這些批評高智晟太激進的人所列出的另一條理由就更加荒謬:他們說,如果再發生六四鎮壓,「我們怎麼向那些受害者的母親和妻子交待?」這話聽起來就像我們過去常說的一個用來諷刺一個人不講道理的故事一樣:從前有一個花樣年華的少女被人強暴了,於是有人站出來說,這個女孩子不應該穿得那樣漂亮性感,如果她不穿得那樣漂亮性感,人家也許就不會強姦她了。問題是,那個少女有權穿得漂亮性感,而那個壞蛋沒有權利強姦她。這才是問題的關鍵。換成高智晟這次絕食活動也一樣,任何人都有通過絕食表達自己強烈不滿的權利,但是,任何人無權發動「六四」那樣的血腥鎮壓。如果發生了,我們只能去譴責劊子手,而不能去對被害者說三道四。這是一個簡單得不能再簡單的道理了。可是,我們中間的很多人就是弄不明白。
說到底,批評絕食等非暴力不合作抗爭等形式,其實就是要取消一切形式的不合作運動,就是要求大家依中共的眼色行事,繼續無條件地做中共的順民。我敢保證,如果有一天中共說請願上書不好,就會出現一大堆知識精英們出來為他們論證其正確性,就像去年中共發現上訪制度對他們越來越不利、決定取消上訪制度時,頓時湧現出一大堆所謂精英來論證上訪制度的不合理性一樣。可憐的中國人,我們除了隨著中共的指揮棒轉以外,還能做什麼。因為今天當我們想餓兩天肚子來表達一下我們的不滿和保持一點做人的尊嚴時,也有人站出來批評我們不守規矩,不負責任。我們還能做什麼呢?難道我們就只能配像行屍走肉一樣生活嗎?
自從八九民運以來,我一直主張用非暴力的方式解決中國的問題。但是,我從來沒有盲目樂觀地認為,中國未來的變革一定不會是另一場腥風血雨和暴力革命。我始終認為,中國未來的變革如果能是一場和平革命,那將是中華民族子孫萬代的福份。而一切形式的非暴力抗爭相比較中國歷史上的歷代暴力革命都是代價最小的。而那些以理性之名反對各種非暴力不合作抗爭活動的人,最終極有可能將中國人再次推向暴力革命的歧途。這就像物理學上的彈簧原理,壓力越大,反彈越大。因此,我奉勸那些「好心」的人們多從這個角度想一想,不要將國人推到絕路上去,然後大家來個同歸於盡,使中華大地上再次血流成河。
殷鑒不遠!
(自由亞洲電臺特約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