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十四日,美國國務院宣佈成立「全球網路自由特別小組」,旨在從外交政策層面上推動網路言論自由。二月十五日,眾議院國際關係委員會的非洲、全球人權及國際行動支委會和亞太支委會如期召開題為「中國網際網路:自由的通道還是鎮壓的工具」的聽證會,四大IT巨頭的代表乖乖坐在了證人席上,接受議員們的質詢。面對會議主席史密斯全面翔實的指證和蘭托斯議員單刀直入,毫不留情的質問,那些代表們雖然有備而來,帶足了各色顧問,卻也尷尬支吾,找不到幾條像樣的理由來洗刷自己助紂為虐的行為。
懦夫般的IT巨頭們
聽證會主席史密斯近年來主持了二十五場關於中國侵犯人權問題的聽證會。美國IT巨頭在中國的所作所為使他自然聯想起IBM公司和納粹德國的合作。他在簡短回顧了IBM公司用認證、編目和打卡技術幫助納粹德國屠殺猶太人的歷史後,尖銳地指出:
「今天,美國的某些科技公司也在和專制政府進行著同樣令人作嘔的合作,來壓制異議人士的聲音……由於一些公司把用戶信息交給中國政府,直接導致了男男女女被關進勞改營,遭受非人折磨。有關人士讓雅虎公司解釋為什麼要這樣做,雅虎的回答是他們必須遵守所在國家的法律。」
「……如果五十多年前納粹的秘密警察問猶太小女孩安妮藏在哪裡,難道正確的答案是遵守納粹德國的法律,把安妮藏身的地方告訴警察嗎?這不是無被受害者犯罪。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必須和被壓迫者而不是壓迫者站在一起。」
「極權統治的兩個最根本的支柱是秘密警察和宣傳。」史密斯主席說道:這些美國公司「幫助、支持中國政府支撐起這兩個支柱,孜孜不倦地為獨裁政府進行宣傳,用各種手段支持中國秘密警察的活動,包括監控與侵犯人們的隱私權,從而使中國政府有能力對中國人民進行大規模的鎮壓。」
IT巨頭的代表事先也準備好了巧妙的說辭,來為自己開脫罪責。雅虎公司的法律總顧問(Callahan)卡拉漢說,他們當時為中國提供師濤的信息時對師濤的具體案情並不知曉,只是根據所在國的法律行事,換了別的公司也會這樣做。Google副總裁施拉格(Schrage)說,Google.cn並不是專為中共量身定做,只是在探索一種適合所有對信息進行限制的國家的指導原則。思科公司副總裁錢德勒(Chandler)說,思科從沒有為中國政府專門配置網路過濾產品,滿世界賣的產品都是同樣的配置。微軟的聯邦政府事務部經理柯魯姆霍爾茨(Krumholtz)說,即便中國政府有封網的惡習,但是沒有封掉的那些仍然給中國網民提供了可貴的信息來源,所以僅僅從人權和表達自由考慮,微軟相信應該繼續留在中國提供網際網路服務,而不是從那裡撤出。
這些巧舌如簧的自辯終於激怒了在場的不少議員,來自愛荷華州的李奇(Leach)直呼Google公司為「中國政府的馬前卒」,國會人權委會會共同主席蘭托斯(Lantos)則怒斥這些公司在中國前後不一致的態度是一大恥辱,蘭托斯還指責這些公司聚集了巨大的財富和權力,但是很明顯沒有擔負起任何社會責任。
也許是聽膩了這些IT巨頭們淡化事實,顧左右而言他的辯白,曾經在納粹集中營飽受折磨的蘭托斯以點名回答的方式,讓這幾家公司的代表回答他們「是否為在中國的所作所為感到恥辱」這樣一個簡單的問題。有時,事實是不容辯駁的,過多的辯駁反倒掩蓋了人們關注的焦點。面對這樣一個簡單的問題,那些代表們面面相覷,無地自容,坐在他們身後的那些「軍師」們也一時間拿不出主意。
這一幕是這場長達七個多小時的聽證會最為激動人心,也最為大快人心的場面。雖然只持續了十幾分鐘,對於那些鉚足了勁兒準備以話語的技巧逃避實際責任的IT公司代表恐怕漫長得如月如年。
美國的IT四巨頭們應該想到,他們如此爭先恐後地和中共暴政合作,被一起推上國會的證人席只是個遲早的問題,因為這些跨國公司的母國畢竟是自由世界的旗幟,不可能對它的企業公民在別國胡作非為而無動於衷。他們更應該想到,他們遭受輿論的批評和國會的斥責是在為身後的魔鬼受過--這個魔鬼以龐大的利潤和市場為誘餌,買斷了他們在中國本應十分優秀的道德表現。為魔鬼秉燭(hold a candle to the devil),代魔鬼受過,倒也在情理之中。但是想到這個驅使他們的魔鬼依然在太平洋彼岸自由自在,翻雲覆雨,依然在卡著他們在中國經營與發展的命脈,不知這些代表們會作何感想?
在道德與法律之間的灰色地帶
漫長的自述與質詢程序結束後,四巨頭的代表離席退場。來自中國信息中心的吳弘達、自由亞洲電臺的Libby Liu、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的蕭強和中國人權的譚竟嫦先後作證,指證美國的IT公司幫助中國政府封堵網路的事實和後果。其它出席聽證會並提供證詞但未能當庭發言的團體還有美國之音、國際大赦、波士頓共同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等組織和團體。
上述資訊和人權團體的指證大多集中在道德評判,而不是具有法理意義的證詞。IT四巨頭和中國暴政的合作有悖於人權精神和企業道德,這一點是毫無疑問的。但是有沒有適用的法律條文來懲處惡行並規範他們以後的行為,這是人們更應該關注的問題。
在道德與法律之間有一片灰色的開闊地,在不同國家的法律之間也有許多未定邊界,這些跨國公司就是在這些灰色地帶打法律的擦邊球,越過道德界限,卻又迴避與法律牴觸,以逃脫法律的懲處。雅虎出賣用戶隱私給中國政府,在道德上絕對應遭到懲罰,但是美國的法律能不能懲處一個按照落地國法律行事的跨國公司?如何懲處?這裡邊就有很多未決的法理問題。儘管中共政權十分邪惡,但在法理上它依然佔著中國合法政府的位置,而且近年來制定了越來越浩繁的法律,做出了越來越逼真的依法治國的姿態。對於這樣一個殘暴,虛偽,狡猾,又佔據著巨大市場的邪惡政府,國際自由力量如何拿出不敗的策略實在不是一件一蹴而就的事。
來自中國信息中心的的著名人權活動家吳弘達先生對思科公司和中國安全部門的合作進行了較為全面的跟蹤和深入剖析,掌握了該公司在中國的經營行為違背美國法律的充分證據。吳先生出示了很多文件,證明思科公司長期以來和中國的安全部門合作,向中國出售網路過濾系統、指紋鑒別系統等軟硬體以及相關技術。經過在中國國內的調查發現,中國各地的省、區、縣等公安部門都在採用思科的技術,進行聲音識別、電話監控、手機跟蹤、生物識別、錄像跟蹤等等。吳先生指出,思科參與的「金盾工程」使那些為中國的民主事業努力的工作著的人們的生命安全受到了極大威脅。
吳先生在發言中說,自天安門大屠殺之後,美國通過法律禁止向中國出售犯罪控制產品和技術,而思科的所作所為是對美國法律的公然違反。關於犯罪控制產品當時的法律有過界定,出口管理部門也有一張列表,包括手銬、警棒等在內的一系列產品被認定為「犯罪控制產品」禁止向中國出售。吳先生認為,隨著時間的推移,「犯罪控制產品」的概念需要重新定義,如果僅僅把金屬做的鐐銬看成是「犯罪控制產品」,而控制人們在網路上自由表達的「電子鐐銬」不是「犯罪控制產品」,在道理上是說不通的。
吳先生還指出,「美國公司向中國出口高技術產品,不僅在戰略上危害美國的利益,而且也壓制了中國異議人士的聲音,使他們無法起到改造中國獨裁政府的積極作用……美國IT公司不斷向中國出口高技術設備將增強中國壓制民主訴求的能力,使專制政府更進一步嚴密地控制人民。」
嚴寒裡的第一葉番紅花
二月十五日的聽證會為中國大陸深受網路暴政欺壓的網民和海外關注中國民主自由事業的人們吹來了一縷溫暖的春風,雖然離中國冰封雪凍的網際網路全面解凍的那一天還很遙遠,但把這次聽證會看作預示春天的腳步的第一葉番紅花應該不算誇張。
聽證會召開之前,美國的一家民調機構公布的結果顯示,美國大多數民眾反對美國公司和專制政府合作,壓制人民的言論自由。在這個背景下召開的聽者會再加上由此引發的媒體討論,將形成更強勢的公眾輿論壓力,使那些大公司的行為有所收斂。在一個人民有充分言論自由的國家,民眾對於企業的影響是不可低估的。
聽證會結束前,會議秘書散發了聽證會主席史密斯議員的「2006全球網路自由法案」討論稿。該擬議中的法案開宗明義地指出:「為了促進網路言論自由,為了給那些被外國專制政府挾持捲入壓制人民或其它活動的美國企業提供保護,特請國會眾參兩院召開會議通過該法律。」法案草稿回顧了美國公司在國外經營及涉嫌侵害落地國人權的現狀,草擬了規範這些公司行為的條文,制定了具體的處罰措施。雖然一個提議要通過眾參兩院的表決、討論等一系列程序才能最終成為法律,但這一程序的啟動本身就具有重大意義。
也許是雅虎公司作惡深重,在聽證會召開前該公司就通過媒體表達了希望各公司聯手對付專制政府的非法非理要求的意願,在聽證會上該公司的代表再次談到了這個問題。在國會立法能否取得成功尚不明朗之前,各人權團體應該積極努力,促使各大公司草擬一套共同遵守的行為規約。歷史的經驗表明,這樣的規約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協調各企業的行為,共同應對落地國的惡習、惡法或惡勢力。曾經適用於南非的沙利文原則,適用於北愛爾蘭的麥克布賴德原則,使美國的公司一方面避免捲入南非的種族歧視,北愛爾蘭的宗教仇恨,另一方面又取得了經營的成功。如果在中國經營的美國IT公司可以起草一份公約,相信無論對企業本身還是對中國的自由事業都將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
然而,我們不應忘記,美國人民和美國政府所做的一切都是在為中國人爭取自由,而中國人民要獲得最終自由,還需要全體人民的覺醒和奮鬥,從獨裁政權手裡奪回自己的權利,只有到那一天,中國網際網路的盎然春天才會真正到來。
《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