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環,家住長春市,五六十歲,小學文化程度。從99年720至今,因修煉法輪功,先後9次被非法判勞教。由於中共的嚴密封鎖,記者無法直接採訪到王玉環,只能從她給明慧網的幾篇投稿中,支離破碎的瞭解些片段,以慰讀者。
「我是名普通的法輪功學員,我只是按照李老師教的,做人要講真善忍,在哪都要講真話。十幾年的親身經歷讓我體會到法輪大法好,所以不管我走到哪,我都說『法輪大法好』,不管警察怎麼折磨我,我都喊『法輪大法好』,因為這就是我的真心話。」
我被撞得五臟六腑都碎了
「記得2002 年3月11日那天,我去一功友家串門,被長春公安一處蹲坑的警察抓走,關押在南關區財神廟附近的一個派出所的矮籠子裡,整天直不起腰。
第二天晚上,警察高鵬和張恆等人開始審問我。他們把我的雙手反拷在身後,用一個袋子套在我頭上,袋子的繩把脖子勒得很緊,憋得我都喘不過氣。他們用電棍擊我,見我不說出其他功友的名字,就把我五花大綁,蒙面塞進車後備箱,連夜拉到淨月潭山上的秘密寓所受刑。
警察下車後不停的罵我,說今天非要整死我不可。幾個警察故意把我抬起來悠著,使勁往大樹上撞,撞得我五臟六腑像粉了一樣,痛苦不堪,全身是傷。
我後來被關押到長春市第三看守所。三所設在長春市雙陽區奢嶺鄉,比較偏僻,鮮為人知,又稱雙陽看守所。在那裡,我被警察撞傷的前胸腫起兩個大疙瘩,全身發燒、多日不退。5月9日,我被送到黑嘴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
到哪我都說法輪大法好
在勞教所二大隊,警察讓我幹活,我高聲說:我不是犯人,我沒有錯,我不該被關在這裡。無論他們怎麼打我,怎麼電我,打得我全身都腫了,臉和脖子都電糊了,頭髮電焦了,我還這麼說,這麼做。
在前幾次勞教中,他們叫我幹活,我就幹活,一天工作16個小時以上,我覺得法輪功學員在哪都是好人,都應該做好,可後來我認識到,假如我順應服從他們的要求,那不就等於我承認他們抓我打我勞教我是對的嗎?我這樣做,不就在助紂為虐,幫助他們幹壞事嗎?所以後來我就拒絕勞動,同時我也絕食抗議,我要否定他們強加給我的迫害,我要抵制他們對我的非法關押。
勞教所每月要寫兩次思想匯報。我共寫了兩次,每次我都寫法輪功帶給我個人和國家的益處,我寫大法洪揚全世界,只有中國這裡在迫害法輪功,寫完我還慎重的簽上自己的姓名,我不怕,因為我說的句句是真話。
我還給管教警察和犯人們講法輪功的真相,我告訴他們自焚是假的,電視上說的都是造謠。我拉著管教的手說,你看你們這些管教好像挺有權力,也就能管這幾十上百人。而有這麼一個人,創編了一套功法,從低層次上講,這個功法能祛病健身,從高層次講能淨化人的心靈,凡真修者寧可舍命都不會放棄。這個功法在60多個國家流傳。你說這個人偉大不偉大?我又說,江澤民等好幾個高官,在國外都被告上法庭了。2001年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正式成立,法輪功的平反只是個時間問題。在法輪功的問題上你可不要糊塗。有的管教聽了直點頭。
勞教所每週五各小隊進行周小結,輪流發言。輪到我時,我大聲說: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任何人、任何事物都動不了我堅修大法的這顆心。管教站起來當著全體人員宣布:王玉環,今後你不用參加周小結了。
乳腺癌不治而癒
在中國勞教所那無法無天,毫無法制的環境裡,絕食成了我唯一的抗議方式。當我絕食到第26天時,就必須送到醫院去看了,警察要抬我走,我拒絕了,我提出三個要求:第一,所有看守所的警察必須列為兩排,站在走廊兩邊;第二,讓所有的犯人和所有的大法弟子看著我出去;第三,我要唱著歌出去。
26天的絕食,起初我連站都站不起來了,但當警察同意我的條件後,我就站起來,開始自己往外走,我一邊走、一邊就唱《法輪大法好》這首歌,當時許許多多的犯人、許許多多的大法弟子都淚流滿面,很多犯人為我鼓掌,因為他們從我身上看到了大義凜然的不屈不撓,看到了法輪功學員的精神力量。
到醫院檢查說我得了乳腺癌、高血壓、心臟病。第二次檢查,確診為乳腺癌晚期,醫生說只能活半個月左右,最多一個月。
我開始在勞教所恢復煉功,管教看見了要打我,我說,你今天就是打死我,我也得煉。管教後來就不管我了。沒多久,我就被無條件釋放了,因為我本來就沒罪嘛。出來後我堅持煉功,很快我的身體又恢復了健康,乳腺癌不治而癒了。
耳朵都被打聾了
2004年4月13日,我被迫流離失所,住在一個舊樓裡。那天晚上9-10點左右,突然門被鑰匙打開,闖進20多個警察,不由分說上來七、八個人把我蒙頭捆上,戴上手銬,把我劫持到長春市公安一處。
警察高鵬認出了我,打了我七、八個耳光,隨後把我拽到一個空屋裡,罵罵咧咧,一連打我20多個耳光。一會又來一個高胖的大個子警察拽住我又打了20-30個耳光,最後把我送回來綁上。我的臉被打成了黑紫色,全變形了,耳朵也是好幾個月聽不到聲音。
天快亮了,來了七、八個警察,為首的叫張國保,他們給我戴上面罩、手銬、綁著我把我帶到亞泰大街頭上的一個沒有建完的樓裡,在那裡七、八個警察把我綁在老虎凳上,胸前、小肚子前橫插鐵釺,扣上手銬腳鐐, 綁上繩子,他們還把垃圾桶扣在我頭上,髒物弄得我脖子上、身上都是。
他們先把我眼皮扒開,用香菸烤眼珠子,七、八個警察一人拿三支菸,輪番烤我眼睛,當時我疼痛難忍,眼淚直流。接著他們用菸熏我。七、八個惡警,每人吸一口菸,吐在垃圾桶裡,把桶扣嚴,把我嗆得人都暈死過去了,然後他們用涼水把我澆醒,這樣反覆折磨我。
原清華紫光集團經理趙明,曾在北京新安勞教所被警察用六根幾萬伏電棍電擊,每天強迫罰站二十多個小時,或軍蹲十多小時,雙腿劇疼無比。圖為趙明在愛爾蘭酷刑演示中模擬老虎凳酷刑。
老虎凳上我疼得不想活了
醒過來後,我對這些惡警說:「你們是在造業,會遭報應的」。他們就在老虎凳上給我上大刑,每隔五分鐘來一次。他們把我身子綁直了,掐住我的脖子,死勁往下按,讓我覺得脖子都要斷了;由於胸部和腹部被鐵棍頂著,往下壓時異常的疼痛,每一秒鐘我都感到我即將窒息而死。
他們還把我的雙手從前往身後搖過來,去夠腳尖,或把我雙臂提起來往後夠,再把兩個骼膊往後橫撅。我就聽得骨頭卡嚓脫臼的響聲,撕心裂肺的疼痛使我昏過去了。
等我醒來時,他們就讓我說出其他功友的名字,我忍著劇烈疼痛,就是不說,於是他們又動刑,我又疼得暈死過去。這樣反反覆覆了多少次,我已疼得記不得了。當時我只希望自己別再醒來。
後來人們常問我:人都是肉長的,你怎麼能挺得過來呢?我當時只想:我是修法輪大法真善忍的,他們這樣做是錯的,我不能出賣任何同修,我一定能挺過來,就這樣我闖過來了。其實人只要能放下生死,死都不怕,還怕疼嗎?
我被連續折磨了四天三夜後,他們沒得到任何結果,就在那天夜裡把我送到長春市第三看守所。當時我已經被折磨得昏昏沉沉,神志不清了。看守所的號長把我一身血衣褲扔到走廊,給我換上看守所的囚服,等我醒來後,我把囚服脫了,因為我不該是犯人。這時七、八個刑事犯圍上來要打我,我就喊「法輪大法好」,當時就有四個刑事犯不再打了。
而號長特別凶,她把毛巾擰成繩把我的嘴勒緊,嘴被勒破流血了,腫的老高,很長時間才好。警察在旁邊看著也不管。
第二天早晨,收我勞教的那個大夫跟我說,你都被折磨成這樣了,收你入所是不對的。於是我被送到省醫院和軍大三院檢查,發現我必須立即住院治療,於是他們把我送到吉林省公安醫院,俗稱監獄醫院。
(待續)
大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