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5-12-18 06:26:00作者:
2003年5月17日,我在深圳南山區馬家龍工業區15棟5樓辦公室被該廠廠長許海雲用鐵器猛擊左頸部,造成我頸椎4/5、5/6椎間盤突壓迫神精。頭腦暈眩現在走路失衡,生活難以自理。
我被許海雲毒打後去南頭派出所報案,接案的黃姓民警公開威脅我說要作傷殘鑑定就要失去工作。後來我想法去南山醫院作了了個鑑定交給該所二樓一個鐘姓的民警。這位民警拒不接受我的鑑定書。
2004年11月12日我向南山區法院遞交了訴狀。今年8月29日該院開庭審理此案,審案過程中該院一位女書記員在播放本人的錄音證詞時居然放不出聲音。最後審叛員閉庭。至今無結果。
毒打我的凶手是一個有20多年黨齡的共產黨員,毒打我後至今逍遙法外,得不到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