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法制報網站5日登出停刊啟事,內容稱,因報業結構調整需要,《深圳法制報》自2005年11月5日起停刊。停刊期間,深圳法制報社將為2005年訂戶辦理11月5日至12月31日報款退還手續;2006年《深圳法制報》從即日起不再征訂,已征證的客戶,將全部退還訂報款。
深圳法制報曾登載大量針砭時弊的報導,早期的八九中國深圳時裝節內幕、岳陽公安人員勒索押運人員、中國越南難民外逃紀實等,被海外報刊廣泛轉載,近期則有向西村黑油雞煲、派出所所長賣簽名等,也轟動一時,發行量一度突破二十萬份。
據太陽報報導,法制報前專稿部副主任何清漣於九十年代中在大陸雜誌刊文指出,中國已經形成政治菁英集團和經濟菁英集團,互相勾結奪取國有資產。文章登出之後,何清漣被調到報社研究室賦閑。
據悉,《深圳法制報》4日依然正常發行,絲毫看不出有停刊的像,5日深圳特區報報導該報停刊消息後,不少民眾感到惋惜。據該報員工表示,大部分員工也是在4日晚才知道要停刊,由於事出突然,不少人當場抱頭痛哭。
《深圳法制報》創刊於1986年7月,1995年改為日報,是國內規模最大的地方法制報,曾連續6年榮獲全國優秀報刊稱號,榮獲全國新聞獎,全國法制好新聞、廣東省好新聞等諸多獎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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