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家秘密」
在中國,誰要是犯有「泄露國家秘密罪」,就是漢奸、賣國賊、叛徒,政治上就被判了死刑。不久前,記者程翔被抓了起來,據說就是犯有「泄露國家機密罪」,但是他到底泄露什麼國家機密,誰也說不清。
根據自1989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以下簡稱保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於1988年9月5日通過)第八條的規定,國家秘密包括 :(一)國家事務的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二)國防建設和武裝力量活動中的秘密事項;(三)外交和外事活動中的秘密事項以及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四)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秘密事項; (五)科學技術中的秘密事項;(六)維護國家安全活動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項; (七)其他經國家保密工作部門確定應當保守的國家秘密事項。
保密法第九條將國家秘密的等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絕密」是最重要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機密」是重要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嚴重的損害;「秘密」是一般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損害。
二、 災害死亡人數也是「國家秘密」?
直到國家保密局和民政部的此次新聞發布會,筆者才知道,在中國、在2005年8月之前,因自然災害導致死亡人員的總數及相關資料都屬於「國家秘密」!可以說,在2005年9月12日這一天,中國政府才第一次向全國人民、向全世界宣布,災害導致死亡人員人數曾經是「國家秘密」。過去誰也不知道這些枯燥的數據,是「國家秘密」。把災害死亡人數也定義為「國家秘密」的,也許世界上只有中國、北朝鮮等極少數幾個國家了。
筆者查找了一下之前發表的文章,裡面有許多是關於自然災害而導致死亡人員的數據,這大概也算是曾經泄露過「國家機密」?筆者不理解的是,中國的政治家在各種報告中多有關於因自然災害而導致死亡人員的數據,中國的各種媒介連年來也都報導這類數據,中國出版的書籍也都有這方面的系統資料。比如1998年8月26日,當時的溫家寶副總理向全國人大常務會的報告中說,當年洪水造成的死亡人數為1320人。這個數據全國報刊都有登載。人們應該如何去界定這個數據呢?是政治家在泄露「國家秘密」?是報刊雜誌在泄露「國家秘密」?還是政治家一直在撒謊?他們提供的都是假數據,事實上並沒有泄露「國家秘密」。不久前,新華社的一篇報導中是這樣寫的,水利部副部長鄂竟平透露,2004年死於洪水、泥石流等災害的人數為……記者在這裡使用了「透露」一詞,那麼是否可以認為,這也是一種有意泄露「國家秘密」的行為?
三、1975年河南板橋等62座水庫潰壩洪水造成的死亡人數
1975年8月8日河南省六十二座大中小型水庫漫頂潰壩,造成大量人員死亡。但是死亡人數到底是多少?一直是個迷。作者曾收集過這方面的資料。
由水利部組織和委託編寫的中國水災史一書提供的死亡人數是26000人。但在前言中又寫是85600人,但又在另一章的腳注中指出死亡85600人是錯誤的。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付主任魏廷錚說,事故死亡人數不可能超過萬人。姜國亭的文章說,近三萬人死於非命.上海辭書出版社的水利詞典記載,板橋水庫和石漫灘水庫垮壩,死亡二萬六千人.1995年在河南省鄭州召開的1975年8月河南暴雨學術討論會上,報導的事故死亡人數為三萬多.孟昭華和彭傳榮編的中國災荒史中載錄,板橋水庫和石漫灘水庫垮壩失事,1029萬人遭受毀滅性的水災,約有十萬人當即被洪水捲走.中國科學院大氣物理研究所的研究員蔡則怡和趙思雄寫道,死亡近十萬人.中國科學院著名的氣象學家陶詩言寫到,死亡人數達數萬人.原水利部部長錢正英的板橋水庫重新修建碑文中刻有,捲走數以萬計人民的生命財產.三峽工程論證技術總負責人潘家錚寫道︰死亡86000人。全國政協委員和政協常委喬培新、孫越崎、林華、千家駒、王興讓、雷天覺、徐馳和陸欽侃揭露,死亡人數達23萬人.最近發表的根據吳有仁口述和孫夢秋整理的文章,死亡人數為24萬。
從魏廷錚的死亡人數不超過萬人到吳有仁提供的24萬人,兩個數據相差十分懸殊。暫且不管這些數據的差別,根據中國國家保密局的規定,發表的這些數據,都是「國家秘密」。人們不禁要問,發表這些數據的人,是否算是有意泄露「國家秘密」?
四、讓歷史變得太沈重
為什麼在2005年8月之前,中國不是遵照國際慣例,而是按照中國特色,將災害死亡人數定義為國家秘密?國家保密局新聞發言人瀋永社表示,過去,我國把因自然災害導致的死亡人員總數作為國家秘密事項,是基於當時的歷史條件所作出的決定。
歷史,在中國實在是太沈重了。它不但有「證明只有共產黨才能救中國,只有社會主義才能救中國」的任務,而且還決定了災害死亡人數就是國家秘密。其實公布災害死亡人數,既不會威脅國家的安全也不會使國家的利益遭受損害。因此,無論在什麼樣的歷史條件下,災害死亡人數都不可是、也不應該是國家秘密。
把災害死亡人數劃入國家秘密的範疇,是政治家們為了誇大他們統治的成績,掩蓋他們決策錯誤所造成的損失。在信息封閉的過去,掩蓋災害死亡人數在技術還是可行的。比如人民至今還無法準確知道,有多少人死於大躍進年代的「三年自然災害」。又比如當時絕大多數中國人、國際新聞界對板橋等62座水庫潰壩事件是一無所知的。
五、1998年長江洪水的死亡人數
1954年長江洪水之後,政府為了宣傳抗洪的偉大勝利,說︰由於抗洪措施的得當,1954年洪水沒有造成人員死亡。他們對比的資料則是國民黨統治時期1935年的洪水損失。
但是到了1998年長江洪水時,一些政治家就出來透露國家秘密了,說1954年洪水造成了3.3萬人的死亡。他們也顧不得給前任政府和已經去世或下臺的政治家留什麼面子,關鍵是本屆政府的面子,本屆政府的「政績」。與1954年洪水死亡3.3萬人相比,1998年洪水造成的1320人死亡就是一個很小的數字。
但是從最近幾年發表的文章和資料來看,1998年長江洪水造成的人員死亡人數遠遠超過1320人。
楚天一裊在「江澤民抗洪違背自然科學,排洲灣破堤萬人葬身洪水」一文中指出,僅嘉魚縣兩次決口,就造成1.2萬人死亡;外江民垸合鎮垸、九江段、江心洲及九江長江的四次潰口,死亡6千多人。鮑戈在「一九九八年中國洪災真相」一文中寫道︰「結果,全國有二十九個省市的二億三千多萬居民和二千二百二十九萬公頃的農田受災,倒塌房屋六百八十五萬間,近二千萬人痛失家園,傷病、失蹤、死亡的人數達八十多萬,估計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二千五百五十一億元人民幣。」
六、結束語
在信息化的今天,掩蓋災害死亡損失,在技術已經不可行了︰天上的衛星記錄著地球上發生的一切;網際網路的使用者報導著世界上發生的一切;手機將世界的這一端和那一端緊緊相連。世界上還有那麼多為報導真實而勇於獻身的記者,中國還有那麼許多勇於直言的老百姓。儘管中國政府在2005年規定,不允許外地的地方報紙、電臺、電視臺的記者進入災區進行報導,但是它們已經沒有能力掩蓋一切。2005年黑龍江省寧安市沙蘭鎮因水庫突然放水造成洪災,導致100多名小學生死亡。南方都市報的記者的災情報導,不能在報紙上公開發表,最後發表在網際網路上,為世人所共知。
中國政府宣布自2005年8月起,因自然災害導致死亡人員的資料解密,是一個明智的舉動。希望中國政府今後能向公眾提供真實的災害死亡人員,同時也拿出勇氣來,將過去全部真實的資料公布與眾,讓公眾瞭解到底有多少人死於大躍進年代的「三年自然災害」,又有多少人死於1998年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