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毛賊半夜入室行竊
賀某保,今年29歲,2005年2月4日凌晨3點左右,他夥同同案人廖某、李某(均另案處理)攜帶電筒、膠片等作案工具,來到本市海珠區沙園大街8樓一住宅。按照事先的計畫,廖某負責在房外望風,賀某保和李某用事先準備的工具撬開房門,進入屋內。而當時屋內,只有女主人郭某在臥室裡睡覺,屋內一片漆黑。賀某保躡手躡腳溜進臥室,從書桌上摸到一臺手機,讓賀某保沒料到的是,這時躺在床上的女主人醒了……
暴露後和主人鎮定交談
據女主人事後在偵查機關回憶,她與小偷之間還曾有一段有趣交談。
那晚,郭某睡夢中覺得自家的防盜門被人打開了,立刻醒了,緊接著,她看見一束電筒光從客廳射進來,她以為是兒子回來了,便閉上眼睛繼續睡覺。
但過了一兩分鐘,郭某聽見床頭好像有悉悉索索的聲音。一抬頭,黑暗中忽然見到床頭有個人影,再仔細看,是一個大約20多歲的男子,而這時,那男人也正望著她,兩人四目相對!
郭某緩過神問:「你幹什麼?」
男子答道:「沒幹什麼,你繼續睡覺,不要出聲。」
郭說:「你趕快離開這裡!」
男子說:「就走,這屋裡除了你,還有沒有別人」?
郭說:「不知道」。
聽她說完,那男子竟平靜地打開房門,大搖大擺的離開。
約摸過了半分鐘,郭某確認男子走了,便立刻起床把門關好,隨即撥打110。警察很快趕到,問她有否財物損失,這時她才發現放在房間裡的一臺手機不見了(價值人民幣321元),而令郭某驚詫的是,警察竟然拿出了一臺手機,而恰巧正是她的。
原來,站在七樓望風的廖某聽見有人上樓來,於是咳了兩聲,然後下樓,沒想走到六樓時,被接到報警的警察抓個正著,隨後賀某保也落入法網。
盜竊甚微 罪定非法入宅
案發後,檢察機關以搶劫罪對其提起公訴。但經法院審理認定,賀某保取得被害人的無線行動電話,但沒有使用暴力、脅迫等抑制被害人反抗的方法,而是採取秘密竊取的手段,屬於盜竊行為,因此,不應以搶劫罪定性。
同時,法院審理認為,一方面,由於賀某保盜竊的數額較小,尚未達到盜竊罪的定罪數額,亦不能構成盜竊罪;另一方面,賀某保夥同同案人,於凌晨時分以撬門的方法強行進入他人住宅,其行為嚴重妨害了公民的正常生活和侵犯了公民的住宅安寧,已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最終判處賀某保有期徒刑一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