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3月9日,美國「法輪功之友」和「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向美國政府提交了包括江澤民、羅干、劉京、周永康、李嵐清、王茂林、薄熙來、夏德仁等102名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主要責任人名單,要求美國政府禁止這些人員入境美國。
據法輪大法明慧網報導,薄熙來和夏德仁因迫害法輪功已在多個國家被起訴,他們的惡行令其在所到之處成為不受歡迎者。即將訪問北美,他們還將再次面臨廣泛聲討。
「全球公審江澤民律師團」的35位律師成員之一、臺灣地區律師代表發言人朱婉琪今年3月接受大紀元採訪時表示,對於中共官員迫害法輪功世界上已有47個訴訟案,訴訟仍在持續的增加中。至少3個,包括在美國加州法院審理的對前北京市長劉淇、夏德仁的民事案,還有加拿大控告潘新春誹謗的案子,都已獲得勝訴判決。
**制止迫害是國際社會的共同責任
著名國際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David Matas)8月25日致信加拿大安全部部長、移民部部長和外交部部長。信中要求加拿大政府拒絕向薄熙來和夏德仁發放簽證,並稱「這一要求是依照加拿大反人類罪和戰爭罪(相關法律)以及加拿大履行國際法的責任提出的。」
麥塔斯律師指出,根據「加拿大移民和難民保護法案」,如果有合理的依據可以認定申請來加者犯有反人類罪,那麼這個人就不會被允許進入加拿大。麥塔斯說,「如果允許這樣的官員進入加拿大,將向公眾傳遞一個信息,即加拿大容忍群體滅絕和對基本人權的傷害。
2005 年8月26日,加拿大法輪大法學會召開新聞發布會,呼籲加拿大政府禁止薄熙來和夏德仁進入加拿大。加資深國會議員,前任國會外交人權委員會主席大衛-喬高(David Kilgour)參加了新聞發布會。喬高表示支持大衛-麥塔斯信中的結論,他表示完全同意不允許這兩名官員進入加拿大,因為「他們是傷害法輪功學員人權的幫凶。」
加拿大法輪大法學會主席李迅指出,加拿大政府不能因貿易訴求而向這些罪犯敞開大門,包括加拿大在內的國際社會應當對這場由煽動仇恨、經濟摧毀、酷刑和謀殺構成的嚴重反人類犯罪展開調查,並立刻制止這場迫害。
根據中共迫害法輪功的系統性和廣泛性,加拿大難民委員會在最近的一項裁決中將這場迫害歸為「反人類犯罪」。在新聞發布會上,李迅向媒體提供了兩個官員參與迫害的長達13頁的證據報告。李迅說,這些證據大多來自第三方國際組織。
**美國法律拒絕罪犯入境
2004年3月9日,美國「法輪功之友」和「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向美國政府提交了包括江澤民、羅干、劉京、周永康、李嵐清、王茂林、薄熙來、夏德仁等102名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主要責任人名單,要求美國政府禁止這些人員入境美國。
「法輪功之友」代表皮爾曼先生(Court Pearman)在聲明中說:「根據美國移民法212(a)(2)(G)條和1998年國際宗教自由法,任何外國官員,如果在24個月之內犯過嚴重違反宗教自由的罪行,本人及其家屬子女都不能進入美國。」他說,基於美國法律,薄熙來屬於美國禁止入境之列,在美國不受歡迎。
**人權惡棍在多國遭起訴
據明慧網報導,薄熙來和夏德仁已經在多個國家被起訴,他們的惡行令其在所到之處成為不受歡迎者。
薄熙來原計畫於2004年3月25日訪問德國,德國的法輪功學員和人權團體紛紛對其進行抗議和譴責,並要求德國政府阻止他入境。薄熙來非常不光彩的人權記錄一時間引起了人們的廣泛關注。中共方面最後推遲了薄熙來的那次訪問。
在德國,41名法輪功學員向聯邦最高檢察院提起的刑事控訴中,薄熙來就在被控告人之列,控訴的罪名是:種類滅絕罪,反人類罪酷刑罪。
美國東部時間2004年4月22日下午,當時正在美國華府訪問的薄熙來被法輪功學員以「酷刑罪、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起訴到美國哥侖比亞特區法庭。據訴狀送遞者介紹,他是於22日下午6時35分在華府市中心M街的Fairmont酒店(2401 M Street, N.W.)門口將訴狀及其他相關文件送達薄熙來本人手中的。薄熙來意識到自己被起訴後旋即將文件摔在地上,其隨從則立即對訴狀送遞者進行了肢體攻擊。
2004年7月28日,美國華盛頓地區法院宣布針對「種族滅絕罪」和「酷刑罪」的指控,薄熙來將面臨缺席庭審。
夏德仁因濫施酷刑、反人類等罪行於2002年2月7日在美國被起訴,2003年6月被美國舊金山法官愛德華.陳判宣判罪行成立,不能享有外交豁免權。
薄熙來、夏德仁還和數名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官員,如:羅干、曾慶紅、李嵐清、趙志飛、劉淇、周永康、吳官正、孫家正、宋法棠、楊光洪、王東華、唐憲強、徐有芳、聞世震、宋善雲等等,分別在美國、比利時、法國、冰島、芬蘭、摩爾多瓦、亞美尼亞、西班牙、臺灣、韓國、德國等國家/地區被告上法庭。
**追隨江氏迫害法輪功 薄熙來夏德仁罪行纍纍
李迅指出,薄熙來和夏德仁在遼寧省任職期間,積極參與、執行以及維持對法輪功的滅絕性迫害。截止到去年8月,遼寧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已經有341人,僅次於河北省和黑龍江省,居全國第三位。
據法輪大法明慧網和「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報導,自1999年7月20日江澤民集團公開鎮壓法輪功以來,在江澤民一手發起對法輪功的迫害後,曾為討好江澤民而在全國第一個在城市的廣場上立起了江澤民巨幅畫像的薄熙來更是不遺餘力,配合鎮壓。
薄熙來在大連市任職期間,大連市官員對大連市法輪功學員進行暴力洗腦、抄家、非法拘留、各種酷刑折磨、長期勞教,導致大連市成為全國鎮壓法輪功最嚴重的城市之一。夏德仁曾於2004年2月9日在大連市第十三屆第二次會議上公開表示支持鎮壓法輪功。
大連教養院等對法輪功學員的性虐待、酷刑折磨令人髮指,並因此被評為全國「教育轉化」工作「先進集體」。大連市政法部門積極追隨江澤民對法輪功實施全面迫害,公安部還為大連市公安局記集體一等功。江澤民親自提升薄熙來為遼寧省省長。
位於瀋陽市郊的馬三家勞動教養院更是以摧殘人心、毀滅天良的酷刑在國際上臭名昭著。截至 2004年4月19日,遼寧省經國際人權組織證實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達103人,居全國第四。遼寧省還至少有三所精神病醫院被確定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它們是遼寧省鞍山市唐家房精神病醫院、營口精神病院、凌源市某精神病院。
薄熙來在任大連市長、市委書記和遼寧省長期間,多次在會議上和報告中總結佈置對法輪功的迫害。在鎮壓法輪功的過程中,江澤民集團使用的是「領導責任制」和「一票否決制」。黨政一把手要對上一級負全部責任。為了向上爬,薄熙來向下層層轉嫁責任,誘導基層大量施用酷刑肆無忌憚的殘害法輪功學員,致死的案例劇增。例如,監獄城第二監獄與瀋陽市法院、檢察院暗中勾結,每年有20多名「正常」死亡名額,致使警察肆無忌憚地迫害拒絕放棄信仰的法輪功學員。
除了積極迫害法輪功之外,薄熙來的迫害人權的惡劣記錄還因香港記者姜維平案而為世界所知。香港記者姜維平只因揭露了包括薄熙來在內的大連和遼寧的腐敗案例,而被薄熙來下令判刑8年,此案轟動世界。保護記者協會因姜維平的這份出色的調查報導而授予他2001年度的國際新聞自由獎。
**法網恢恢罪責難逃 追查起訴天理人心
在著名的紐倫堡審判中,納粹戰犯因其罪責的不同被分為甲級、乙級及丙級戰犯。親自動手參與屠殺的納粹軍官被定為丙級戰犯,而下命令的幕後指揮者被定為甲級,被判處以極刑的也正是這些人。因為如果沒有這些幕後人的命令,也就沒有親自動手的人。
據明慧網報導,在法輪功的鎮壓中,實行所謂的「領導負責制」和「一票否決制」,從而導致領導講一句話,底下就能打死人。
《華爾街時報》記者Ian Johnson在他的文章「一個中國城市如何為掌控法輪大法而訴諸邪惡暴力」一文中對此作了精闢的說明:「吳(山東省長吳官正)很快就找到了轉嫁壓力的辦法。首先,濰坊市官員說,吳召開了一個警察和政府官員的『研討會』,確保每個城市的官員都知道後果和嚴重性。在會上,中央政府的指示被大聲宣讀:『政府指示我們限制抗議者人數,否則為此負責。』另一個政府官員說:『這樣的手段很快導致濫施酷刑。』……」
法輪功學員指出,正像紐倫堡審判一樣,發動和指揮了對法輪功的鎮壓的江澤民、羅干、劉京、周永康以及像薄熙來這種緊緊追隨江氏命令的官員都將無法逃脫歷史的審判。
除薄熙來與夏德仁外,其他追隨江氏迫害法輪功的幫凶亦難逃法網。江羅劉周等人在世界十幾個國家受到法輪功學員以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酷刑罪的起訴。其中趙志飛、劉淇、夏德仁已被判有罪。
而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惡首江澤民則已先後在美國、比利時、西班牙、德國、臺灣、韓國等地,以「群體滅絕罪」、「濫施酷刑罪」、「反人類罪」、「踐踏人權罪」、「剝奪生存權利罪」、「密謀罪」和「剝奪良知及信仰自由」等罪行被起訴。
朱婉琪指出,二戰後,江澤民及其集團所犯下的是國際刑事上最嚴重的罪行,可是因為十幾億的人口在國家機器的媒體宣傳和造勢下,無法瞭解法輪功被鎮壓迫害的真相,我們希望經由國際訴訟和國際傳媒的報導,能夠讓中國人民及世界人民瞭解到江澤民及其集團在中國進行的迫害和鎮壓絕對不是合法的,瞭解他們邪惡醜陋的真面目。
法輪功學員表示,要向國際社會各界揭露中共這些腐敗官員迫害人權的種種罪行,他們追隨江氏邪惡集團,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作惡多端,令人髮指。善惡必報是天理,作惡者一定難逃正義的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