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中國與西方法律制度演進的斷層
回顧人類社會公共規範的生成,是一個由情始走入理後有法的歷程。中國古代的判官定罪時,往往以情理為主要依規而非俗成的既定法律。從傳世的包公諸案中可以清晰看見他的判決依據的是罪犯的動機、作案的過程、民憤程度、社會影響等而非僅僅是罪行本身;故而同等罪犯時常獲得不同的刑罰──在此等層面上,特別法庭彌補了古與今的斷層。
當年清末朝廷積弱無能,對於如滔天洪水般湧進的西方文明從科學曆法、藝術思想、法律政治體系以至財經社會制度等等,只能採取卑顏懦弱地全盤接收,並未經過一個調整、選擇性參照、理性過濾與逐步融合的過程;更遑論依靠暴民白丁、以詐取豪奪建立的血腥共黨集團。特別法庭的原則立基於法治平權的人本哲韻,系統貫穿西方司法政治邏輯的普遍原則,但在思想上淵源於古中華俠士的仁義利他精神兼而迸發自由平等的奔放豪情──從而創製出艷冠中西、並且必然流芳後代的獨創司法哲學與運用體系。這番精湛如同藝術般的行動綻放著漢唐文化般無法遮擋的奕奕光芒。
二、人類哲學思想的反思與復興
從古世紀以來人類思想原則與普世價值的奠定都是術德兼備的思想家。從西方的蘇格拉底柏拉圖雅理思多德,東方的文武王周公以至包拯鄭板橋等,可以看見科學與哲學社會成就與人文關懷是並行無礙的,不同的學科之間並沒有一個絕對的分際。為何古代的智者與賢者密不可分而且舉才惟賢,而當今社會不能?原因有二:
其一、資訊量龐大及重度依賴高科技工具
造成擅長操縱新技術與工具的人具有生存優勢,而非能獨立自主思維創作者;
其二、人類社會普遍的物慾化
堅持理想信念者成為人間形單影隻的孤兒,親人朋友社會價值都迫使清浚高尚的足履寸步難行;附加以安逸掌聲的誘惑,使得英雄之路如夢遙遠難成。
幸運的是,我們盼到了這樣一群才德智識謀略都完備的人,置個人安危於後,拒絕拳拳侍共黨狗官於側以換取功名利祿,無畏艱難凶險挺身創製出人性與法治的結晶。
三、扭轉人類被迫害者與巨大社會不公義
是凡能見一事理之深者可謂睿,能掌一現象之弘者可謂智,而能突破歷史現實之框架從而開闢新天新地者必創造未來。
這是人類歷史上第一個由迫害還在進行中的群體以和平合情合理合法的方式,召喚世人的良知以及司法系統覺醒──希望人類永遠的未來能不再有這樣的悲劇發生。
每個人都有平等的權利和義務參與其中,而您的參與也正改寫您個人以至整個人類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