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郭國汀律師(下) :回首不言悔

發表:2005-08-11 0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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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記者辛菲採訪報導)大紀元近日專訪了在加拿大訪問的中國人權律師郭國汀,他介紹了在中國為法輪功學員打官司的曲折經歷,並披露了法輪功遭受迫害的事實,同時回顧了此前遭中共當局打壓的詳情以及自己的心路歷程。

記者:您現在是否方便談談當時中共打壓您的詳情呢?您是如何堅定地走過來的呢?

郭律師:可以。中共當局這次對我採取的措施徹頭徹尾地非法。道理很簡單:首先刑事拘留我的罪名居然是:「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理由是3月4日對我停業的公開聽證會,來了一些朋友,他們認為我聚集這些聽眾構成此罪。這真是荒唐至極的一種指控,因為:首先,聽證會是公開聽證,大家都有權利來旁聽。其次,我只是打了三個電話給三個我認識的記者朋友,我希望記者來客觀報導,一個是紐約時報的記者,一個是日本記者,還有一個是南方週末的記者。結果只有紐約時報的記者來了,但他到聽證會上扑空了。上海當局為了避開觀眾旁聽,臨時故意改變地點,換句話說,我約的三個人一個都沒來。但它居然用這種罪名來拘留我,對我抄家、搜查等,極其非法的。說輕點,是侵權行為;說重點,是犯罪行為。亦即真正的罪犯是上海當局!這是對於他們對我採取措施的法律上的分析。

根源上,當局這樣做的目的:本來以為嚇唬我兩下,我就退縮了。所以,實際上,一開始,2月23日,騙走我的律師執業證,把我的工作電腦,強行搶走,這個目的很清楚,就是要通過剝奪我執業的權利,來打斷我對人權案件的辯護。我為人權案件越辯越多,而且每個案件都公開,給他們造成了很大的壓力。實際上,當局如果聰明,應該對我這樣的律師非常歡迎,我等於在監督他們依法行事,他們就會少犯錯誤,而且還可以對外界產生一個印象:就是當局民主、寬容。但是他們不敢,他們就採取這種下流方式終斷我為人權案件辯護。

這麼一做,把我的飯碗敲了,剝奪了我的執業權亦即生存權,當局還想叫我保持沉默,認可它這種流氓做法。怎麼可能呢?我就要求聽證。聽證的結果就是:上午聽證,下午就做出裁定。他們說我違背四項基本原則,嚴重損害中國律師的社會形象,並且造成了惡劣的國際影響。

我自己在法庭上自我辯護,徹底反駁他們的理由。我可以很自豪的說:我是中國律師社會形象最好的一位,不是第一位,但至少是最好的一位。至於我造成的國際影響,是一種很好的影響。中共當局顛倒黑白,胡說八道,指鹿為馬。說我違背憲法,根本不存在這麼回事。我嘲笑四項基本原則,這是公民的自由,有什麼不可以的?!

在3月4日聽證會結束後,司法局長在一家五星級賓館請我喝咖啡,這個局長表現得很誠懇,好像是為我好。這個局長跟我一直保持不錯的關係。他問我對聽證會的意見,我說:是絕對不可能接受的,完全顛倒是非,是非法的。這個案子不可能到此為止。如果要處分,我肯定要打官司的,告上海市司法局。

這個局長勸我:到此為止,這個案件就是一個句號;如果你繼續,那就是一個逗號。向我暗示:如果我繼續抗爭,當局對我的打壓就會升級。我說:我會按照我內心的指引,按照上帝的旨意行事。結果不歡而散。

3 月6日早上7點多,我還在睡覺,當時我生病,病得很厲害。30幾個警察闖進我家,把我家的前前後後全部都包圍了。這30幾個警察進到我家裡,至少十到二十幾個,全面搜查,然後把我強行帶走了。我昂首挺胸地坐進他們的小車,被兩個公安,一邊一個,夾在中間,就像押犯人一樣,押到看守所去。我家裡被30幾個警察全面搜查,特別是書房搜查,搜走了很多東西,最重要的是:當人權律師以來的兩大本日記,記錄我每天工作的情況,每天遇到的事情,很多原始記錄,其中有 31次上海各部門,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律師協會、上海市律師管理處,浦東區律師管理處、國安、公安找我談話的原始記錄。

裡面還有很多我的讀書筆記,我辦案中的思考,還有對政治問題的評論。是03年之後的日記,記載了真實的東西,非常有價值的日記。還搜走了我很多書,大量的哲學書。此外,還搜走了一些文件。把我家裡的電腦也拿走了。銀行的賬單,事務所的財務情況,甚至連身份證,手機也強行扣壓。

最糟糕的是對我女兒的電腦強行搜查。我在家裡從來不上網,因為我怕影響家裡人,不要讓他們干擾我的家人。我家中自己的電腦也沒有03年當人權律師以來的任何東西。我女兒的電腦完全是她個人私人的電腦,沒有任何其它東西。公安故意選擇在星期天,我女兒剛好在家,目睹了威風八面作派的全過程,他們本來想把我女兒的電腦也拿走,後來我太太許允他們查,他們故意在我女兒的電腦裡,每一樣都搜查,結果花了1-2個小時。一切都是故意干的,目的是威攝,做給我女兒看,我女兒也就一天之間長大成人,原來她是非常天真單純可愛的,被他們破壞了非常單純天真的學生生涯。這是非常惡劣卑鄙的做法!

公安局還派了另外一隊人馬到我辦公室強行搜查。目的很明確,把我所有的這兩年辦過的人權案卷全部搜走,而且到今天不還。搞得我辦公室一片狼籍。罪名純屬藉口,目的是強行搜查,看看是否能找到整我的東西。是否能追究我的刑事責任。整個做法完全非法,是不能被容忍的。沒有任何一個正常的社會,會容忍公安機關這麼濫用職權、浪費納稅人的錢辦做這種陷害忠良的事!

我被公安帶走後,他們就對我進行審訊。審訊的主要的、唯一能夠問的東西就是問我在網上發表的文章是不是我寫的,我說是我寫的。問來問去,反反覆覆就是這些。每天都是這樣。我從第一天開始,連續20多天每天都被帶到派出所。每天只是讓我確認我在網際網路上發表的文章,簽字,摁手印。我全部都簽名。我覺得能大膽地寫出那些文章非常自豪。

查了20幾天。我在北京大學、武漢大學演講,公安專門派人去北京、武漢把我兩次演講的錄音複製下來。甚至還派人前往我工作過的地方單位調查,連我女兒的學校也去調查!還把我的筆記本,日記都搜走了。每一頁都研究了。研究之後,問我上過哪些網站。他們發現我和陳泱潮等海外朋友有通信往來,這是很正常的。他們還發現我還接到過海外寄來的匯款。他們想查出是否接受海外反華勢力或者媒體的資助。想從這個角度搞我。

其實,我接受過的五筆費用都是很小的,都是案件的訴訟費、律師的差旅費等,所以我都很坦然,都是我的勞動所得,我的正常收入。還有一比是我向一個朋友借的一筆美元,我原來就計畫出國留學,結果提前被他們逼出國。

大體上問來問去,就是這些問題。每天都重複做。很多文章,我摁了好幾次手印。同一篇文章從不同的網站上下載,每次都要確認。一共20幾天。每次就是像押犯人一樣,用小車把我從家裡,夾在中間。上洗手間,全部都是被人看著的,沒有任何自由了。

第一天作筆錄,他們要刑事拘留。到下午3點才結束。公安問我:你想進監獄呢?還是取保候審?由你自己選。如果你不取保候審,那你就進監獄。我說:如果寫文章是犯罪的話,那我們到法庭上見,沒問題。我都承認是我自己寫的,而且寫這些文章,我感到很驕傲。能不進監獄當然不進,因此我選擇取保侯審。但公安給我的取保侯審卻劃定只能在我住的小區內活動,不能跨出小區一步。依法若真是取保侯審的話,我有權在上海市範圍內自由活動。因此我拒絕簽署該劃定範圍的筆錄。但他們實際上把我軟禁在家。

他們第一天,剛剛開始接觸,其中有一個對我凶神惡煞,非常凶,想嚇唬我。我倒是笑瞇瞇的,很禮貌 地跟他講。他用的語言很粗鹵,甚至說我是流氓律師。我說:如果我這樣的律師是流氓的話,我不知道天下還有沒有真正的流氓!第一天,他們不瞭解我,不瞭解真相,對我態度很差。

後來接觸後,他們的態度變化很大。我們的關係應該說很好。因為他們在辦案過程中,也讀了我的那些文章,我應該說出了他們的心裏話。我寫文章不可能犯任何罪。在整個過程中,每次我都把我的觀點非常坦率地對他們講。講了以後,他們表示:我說的或主張的不是不可以,但要分場合,不能公開討論。公開了性質就變了云云。我當然不可能認同此種說法。我認為任何觀點,任何主張都可以且應當公開討論爭論。真理愈辯愈明,唯有謬論才害怕爭辯。許我在不適當的場合傳播。我所說的、所做的,連他們自己也知道是怎麼回事,不存在違法更談不上犯罪。

公安列舉了我的兩篇在網際網路上發表的文章,說是點擊率超過1萬,所以造成了嚴重的影響和後果,所以就構成犯罪。他們是用這種很荒唐的邏輯認為我的公開發表文章就是犯罪。我當然不同意他們的觀點。因為言論自由,思想自由的真諦正在於公開表達的自由。如果不能公開表達,那麼也就不存在所謂言論自由或思想自由。我的文章實際上沒有任何非法的東西,文章如果很多人看那是好事。決不是說因為沒人看就是好文章,有人看性質就不一樣,很多人看就變成犯罪了。那是什麼邏輯?純屬謬論。

他們認為,我的政治觀點只能在小范圍內、在專業會上討論或在專業雜誌上發表。我不同意這種觀點。我認為,人們的政治觀點,政治理念,政治主張,就是要公開,就是要讓越多的人知道越好,這才叫做言論自由。如果不能公開,那不叫思想、言論、出版自由。如果說只能作為朋友間的私下談話,這不是法律意義上的言論自由。

所以他們整個下來,每天就是重複地這樣做,一直要設圈套陷害我。在剛開始的20幾天,自被抓的3月6日開始,我家的電話就全部被掐斷,打不出去,也打不進來。我女兒每天都要和同學商量作業的,這樣就搞得她很著急,同學都說找不到她了。

我妻子和女兒天天給我施加壓力,認為我打亂了他們的正常生活。公安把我手機也拿走了,使我跟外界完全中斷聯繫。我強烈抗議,要求他們恢復通訊,我說:我可以不跟外界說,但是你們不能掐斷我家庭的對外聯繫。所以,他們一方面掐斷,另一方面讓我保證:不能接受任何採訪,不能向外透露任何信息。比如:我被抓,刑事拘留,取保候審,不能把真相說出來,否則就要繼續封鎖。我完全是為了女兒,違心地同意不對外透露任何我被非法軟禁的真相。

我跟他們反覆交涉後,他們才逐漸恢復我家的電話通訊,有一個時段可以打出去。反反覆覆折騰,後來他們看我確實沒有向外披露這些信息,我不想對女兒造成進上步的傷害,因為我做任何事情都是在公安的眼皮底下,所以他們就會對家人施加壓力威脅騷擾。

電話封住了,我沒法對外聯繫。他們天天把我帶去派出所詢問。他們採取的幾個措施是很離譜的,一個是在我家周圍安裝了竊聽器,我親自看到過。另外,在小區強佔一幢別墅,安裝先進的儀器設備進行24小時監聽,在整個小區內講話,全部都被監聽。監聽了整整1個月才撤離。亂花納稅人的錢。

他們為了控制我,不惜花血本,代價,浪費很多錢。在頭一個月,至少有26部來歷不明的小車很可能都是公安的,在小區內四處待命,車牌號,我都抄下來了。一個月後,撤了大部分。小車剩下3部。還在小區大門口裝攝像頭,每一個進小區找我的人全部被錄相。

我在被軟禁期間,有些朋友來看我,都被他們擋住了。看到我的人只有4個。其他的都被擋住了。為了來看我,上海的李劍虹曾經被公安抓三次,第一次是3月4日因為參加聽證會,第二次是要來我家看我,第三次是國際獨立中文作家筆會的朋友約我在上海見面,結果她又被抓。鄭恩寵律師的太太蔣美麗也因到小區來看我被抓。我事後才知道的。

當局的所作所為對於像我這樣的沒有任何非法行為的人權律師,居然動用這麼多警力、人力、物力、財力,而且對我全家人四處調查,到我女兒的中學去調查。就是想通過威脅我女兒來逼我就範。中共當局對一個全國乃至全世界都小有名氣的人權律師,都敢採取如此卑鄙下流無恥的手段,可想而知對付一般平民百姓什麼手段使不出來!

20天以後,他們實在搜不出什麼,加之國際上抗議呼籲聲越來越大,才對我有所放鬆。他們所說的取保候審也是非法的,因為按照法律規定,取保候審,我在上海有活動的自由,但卻被限制在「世外桃源」小區。為什麼派那麼多小車來?安裝高精度監聽設備,不但侵犯我,而且侵犯了小區全體居民的權利。我太太、丈母娘去任何地方,都有人跟蹤,一直處於被嚴密監控當中。如果當局依法行事,怕什麼?

當局本來想威攝我,首先從文章上構陷,再從經濟上查每個案件的收費問題,國外匯款,最後想從生活作風上查(因為我收集的一千多乎英文詩歌中部分含有美女圖公安告訴我一共有89幅,其中有29幅是全裸!)。公安還威脅我要在法庭上公開這些美女圖,以便出我的洋相。我乾脆告訴他:「我愛美女何罪之有?若想公開,儘管為之,我們法庭上見,我們奉陪到底!」我還對著錄相機公開宣稱:「在情感問題上我是個偉人,雖然不是聖人。因為偉人與小人的區別就在於,前者雖然也愛美人,但能克制自已,決不會亂來;後者則肯定放縱情慾。」總之,中共當局企圖從文章、經濟、色情等各個方面想盡一切辦法搞我。終究未能得呈。

因為實際上自1999年1月10日遷居上海執業六年來,我僅去過歌廳三次。其中兩次還是老外客戶請客,另一次是我請福建的一位老朋友。我不知道上海是否還有第二位大律師像我一樣如此清教徒似的當律師的。決非我不懂或不愛或不配享受,事實上我歌唱得相當動聽,華爾茲跳得有模有樣。而是我有整天忙於翻譯法學專著,辦案,撰寫文章,實在沒時間。

3月下旬,國際上呼聲越來越大,記者無國界,保護記者國際聯盟等國際組織,獨立作家中文筆會,加拿大律師權利觀察組織,加拿大國會議員戴維和安世立大律師,法輪功朋友們及眾多網友諸如:余樟法、歸宇斌、陳爾晉、楊天水、劉曉波、李國濤、草根、李劍紅…… 均發文聲援呼籲。公安才透露:外面有人呼籲聲援我。問我:「國際上對你的呼籲有用嗎?我們將升級!」要我配合把國際呼聲壓下去。為了把國際上的聲音壓下去。要我配合寫兩篇文章,就我個人而言,我寧願寸步不讓,但考慮到家庭,對女兒的壓力實在太大,考慮到方方面面的因素,尤其是對家庭的巨大傷害,所以在軟禁整個期間,我一言不發,實際上妥協。

2月23日,至5月20日,我全家人均度日如年,整天就像在監獄裡。在後花圓散步看書,都有幾個公安遠遠地監視我。約一個月左右,他們全面瞭解了情況,發現我沒有任何隱私,他們全面調查後告訴我:還好各方面對我的評價都很好,確實沒有任何問題,否則就不會那麼客氣。

當局通過公安問我今後有何打算?創辦天易律師事務所第一年虧了近百萬元,主因是畢業於北大和美國華盛頓大學的法律博士沉永明,一年案源僅不到三萬元人民幣,而合夥人每人光房租就得平攤20萬元,但此人純屬知識流氓無賴一個!因此我個人承擔了至少三分之二。第二年基本持平;通過三年不分日夜地艱苦奮鬥,天易律師事務所海內外知名度迅速擴大,因此第三年整所趨勢相當好。我卻被上海當局強行停業。打了一半的案子均得退費,因此經濟損失慘重。被剝奪人身自由三個月我被迫放棄艱苦卓絕一手創辦的天易律師事務所,以前的投資等於白扔。

我明確表態:1。繼續做人權律師,如果暫時不讓做人權律師,我加盟一位好友的律師行或去北京加盟其他律師事務所,2。讓我北京大學或清華大學當教授(因為我一向自我感覺良好,認為自已最適合當教授。口才一流,文筆也一流。能言善辯當然當教授最佳不過。可是如今大學畢在中共獨家掌控下,豈容像我這種特立獨行的狂人)3。如果既不讓我當律師,又不讓我當教授,那就讓我出國。

公安說要向上面匯報,幾天後說上面同意讓我出去。並允許我對外聯絡,家裡不能上網。公安還特意拿來無線上網,在我家讓我對外聯繫。4月10日開始,4月中旬收到加拿大安大略大學邀請參加一個國際會議,取得簽證。

4 月底,經眾多朋友們幫忙,哥倫比亞大學邀請我做訪問學者。經公安同意我買好5月10日經香港至溫哥華的機票。因所有的電話都被監聽。他們故意拖延時間,以便阻止我去香港會見國際筆會的朋友。結果一拖再拖至5月20日才出來。5月19日國際筆會的朋友特意到上海約我和一些朋友會面並為我送行。結果硬是被公安攪黃。李劍紅還被公安帶走。

其間公安還威脅我要追究我的所謂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我說:「我當了二十年律師,對法律的理解應該比你們好。什麼是違法犯罪行為我相當清楚!」出國前公安說上面要我寫思想認識和保證書,他們甚至為我起草了保證書,內容非常荒唐,中共當局採取如此下流的手段把我的律師生涯徹底掐斷了,居然還讓我感謝政府的挽救!過去我時常聽到當事人罵「流氓政府!」還覺得似乎有點過分,直到災難落到我身上,讓我切身領教了中共當局的流氓咀臉,我才真體會這四個字是這麼貼切。我看後怒不可扼當面撕成數片扔掉了。

「如果你們繼續這樣羞辱我,我不出國了,我將奉陪到底。」公安將保證書用透明膠黏起說:你可以再看看,不同意的還可以改」。我自己重新寫了一份保證書,但沒有一點是自已的真實意思表示,不過是五十與百步之別。公安警告我:不能帶任何東西出去,電腦、卷宗。結果出關時,海關安檢邊防三道關卡,每道均把我的行李全部打開,進行嚴密檢查。公安還阻止朋友們為我送行。而公安秘密保「送」,全程錄像至我登上加航班機為止。

記者:您現在回首過去,有何感受呢?後悔過嗎?

郭律師:我從未後悔過。因為我做的事情都是我自己的選擇,並非心血來潮的選擇,而是通過自己的深思熟慮的。走上人權律師這條道路是經過自己反覆考慮的,最後是我自己選擇堅定地走這條路的。應該說當時選擇這條路,是很樂觀的。原來計畫當十年的人權律師,然後轉行作教授。想得很天真吧。

一方面是很天真,當時對中共還抱有幻想,認為中共能夠改善,能夠聽得進正確的意見,能夠逐漸地改善;另一方面當時低估了中共當權者的愚蠢,高估了他們的智慧;真是非常遺憾,事實證明,中共已經是無可救藥,面臨徹底完蛋。

比如說,我原計畫自己在國內當10年人權律師,結果才當2年就把我幹掉了,實際上中共的壽命同樣縮短了,一樣的道理。因為我認為一個政權,容忍不了一個公開反對它、公開提出異議的人,說明這個政權是很虛弱的,脆弱的底氣不足才會這樣小氣。如果某個政權真的是很穩定、強大、自信,它對公開反對它的人不但不會打壓,還會非常歡迎,甚至還會重獎、鼓勵這樣的人。

所以說,實際上,中共打壓我,是非常愚蠢極不明智的。表面上強大,實際上脆弱得不得了。一個害怕真相恐懼真理的政權,肯定是感到未日來臨的恐懼,才會如此喪失理智瘋狂。我早就公開對威脅我的官員說過:我大風大浪見得多了,實話告訴你們,郭國汀決非等閑之輩,若你們真敢亂來肯定要讓你們付出代價!

我被停業,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希望之聲的採訪,我公開說中共已經到了末日。如果中共處理得好,可能還會多延長几年,如果處理得不好,那就很快了。大體上的說法。結果沒想到當權者完全是按照我說的處理得不好的方式來處理問題,結果必然是加速它的滅亡。

我認為中共當局這種做法實際上是太沒有頭腦了。另一個原因是我曾經在《楊天水張林──當代中國最高貴的人》一文中公開批評胡錦濤的一些愚不可及做法,並公開在阻止胡任國家軍委主席大權獨攬的呼籲書上簽名支持。胡錦濤說政治上要向朝鮮、古巴學習,說什麼朝鮮政治上是對的,經濟困難是暫時的。還聽說最近胡在中科院的一個會議上講:對有資產階級自由化的人要嚴厲處置,清除出去。可想而知胡的政治智慧根本不足以領導一個如此偉大的國家。我作為公民,缺乏政治智慧無關緊要。像胡錦濤這種水準的智慧,居然佔居第一號權力高位,怎麼不是國家民族的悲哀。依我看民運人士中政治智慧遠比胡強者大有人在,像陳爾晉,袁紅冰,徐水良,楊天水,清水君,張林,劉曉波等均決不亞於他。問題是中共一黨極權專制獨裁製度,扼殺了多少中華英傑的天才!

公安人員指責我:胡錦濤也是你能隨意批評的嗎?我當即答道:為什麼不可以批評。他若做好事當然得表楊,他若做壞事蠢事我當然有權批評。其實一個國家的領導人的尊嚴,是他自已的所做所為相稱的。中國人實際上人才濟濟,但被中共極權專制獨裁體制扼殺消滅,實在是民族的大不幸。

記者:這幾年由於中共的高壓恐怖,越來越多的人對中共放棄幻想。

郭律師:胡錦濤是靠中共登上權力高峰的。胡上臺後,對知識份子的打壓加劇,而且對網際網路的控制更嚴格,到了離譜的地步了。現在各大學的BBS全部封鎖,只允許大學本校的學生發言討論,這是以前從來沒有過的,說明當局已經到了草木皆兵的狀態,風聲鶴戾。一個沒有思想言論自由的國度,人民皆被當作愚民奴隸,怎麼會有創造力獨創精神。胡也太不自量力了。如今早已是電子信息時代,自由民主人權法治憲政是全世界不可阻擋的歷史潮流。胡不順勢而行卻企圖逆流反動,如何可能成功?!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失民心者失天下,失知識份子之心者,必失民心。連這麼簡單的道理都不懂當然是無知者。

記者:中國大陸那種環境下,就算在中國現行法律制度下,公檢法部門還是要違法,律師,尤其是有良心的人權律師真的是很不容易。不知您怎麼挺過來的?

郭律師:所以挺了2年,本來想挺10年的。通過10年人權律師執業,專門作人權案件,我會成為這方面的專家,促進中國的政治司法體制改革,我會提出一整套的方案,很可惜的是,我才當了兩年人權律師。故我說自己「壯志未酬身先死」。

記者:其實我覺得勝利是屬於您的。表面上是權利被剝奪了,但在這個過程中,讓更多的人看到中共當局虛偽凶殘的本性。您這個過程,並沒有損失,而是贏了,堅定地走過來了,並且鼓舞了更多人。

郭律師:是的,我認為真正失敗的是他們。我如果真的失敗了,中共當局一定會大肆報導,但中共當局在迫害我的整個事件中全面封鎖消息。它們太膽顫心驚了,膽小如鼠。

作為我來講,我失去的是什麼東西呢?僅僅是失去了一點錢而已,把我的經濟搞垮了。其它的沒有什麼。但錢財是身外之物,沒有了還可以再賺,我不怕。

我從來沒後悔過,也不吃後悔藥。作這麼大的事,思想上、精神上、各方面都是有所準備的。再說,我也不是單槍匹馬,至少在精神上不是孤立無援。我知道支持我的人很多,律師界暗中支持的很多,公開支持的很少,這沒錯。很多人怕影響自己的切身利益,這一點非常遺憾。如果說像我這樣公開維權或者公開主張的人越多,當局就越不敢動,公開佔出來的人越少,中共當局就很容易破滅下去。

如果中國法律人特別是律師意識到了自己的責任和使命,勇敢地站出來。越多的人站出來,當局就越沒辦法。那種看似不可能的巨大變革時代就會很快到來。其實中國律師中已有越來越多的人已經起來了,張思之是我們的前輩,他像一座豐碑挺拔,而浦志強,高智晟,莫少平,魏汝久,李建強,李和平,朱久虎……均十分勇敢傑出。法學界的賀衛方、範亞峰、王怡、李柏光……若整個法律界都有人佔出來,這個時代就會大不一樣。

記者:無論從整個國家還是從律師界來說,更多的人覺醒,勇敢地站出來,這才是利於國家、民族的根本途徑。我想真正感到害怕和恐懼的應該是中共當局。

郭律師:當局肯定很後悔,後悔對我採取的行動。2月22日我在安微蚌埠擬會出張林時,一位朋友已經預感到當局可能馬上要對我下手,當時我還不以為然地說。諒他們不敢,因為他們為此要付出巨大的代價!

記者:它們實際上做的事情都是本性的暴露,都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您對中國律師界的現狀如何看呢?

郭律師:我對中國律師界感到不滿意。因為與中國律師關係不大的加拿大律師,還有英國律師倒聲援呼籲,而中國律師及全國律師協會,上海市律師協會皆裝聾作啞。我覺得中國律師在這件事情上表現得是很差勁的。除了少數幾位公開聲援者外,絕大部分律師都是不但不敢公開說一句,連私下裡都不敢說一句。被嚇破膽的感覺,一點膽量都沒有。

如果說這是自私,又太過分。起碼是一種犬儒主義吧。明哲保身,只保自己,總想著自己的利益。

這麼大的一件事情,對我的這種明顯荒唐的處罰,實際上涉及到對全體中國律師切身利益的嚴重威脅,比如:我作為人權律師,為人權案件辯護,並不違反任何法律,也不違反任何規章,更不存在違反職業道德的事情。有關當局完全是指鹿為馬的做法。與秦始皇時代的趙高一樣:當著大家的面,指鹿為馬,然後讓大家承認。這些人都默認了,不坑聲不就是默認了嗎?既然當局今天敢如此放肆地迫害我,怎麼明天就不會處分你了呢?

所以說,這些人對當局這麼離譜的做法保持沉默,不坑聲,這個說明什麼問題呀?說明:中國律師整體還是處於一種眼光短淺的狀態,不僅僅是膽量的問題。目光短淺表現在什麼是自己的根本利益,不清楚。比如:這個事情發生後不久,我剛出國沒幾天,5月26日,朱久虎律師就被捕了。這個說明:對前面的律師迫害,其它律師不敢抗議,當局必然就會一個一個地修理其看不順眼的律師。

這一點上來講,我認為中國律師包括民運人士及一切維權團體均應該向法輪功學習,法輪功的這種不屈不撓和平抗爭團結互助共同奮鬥的精神,真是很偉大的力量,使得窮凶極惡的中共當局鎮壓六年,種種流氓手段無所不用其極,不但未能如願以償地「三個月解決」,反而明顯看得見敗相了。

中國律師只是對自己的經濟利益考慮更多,很少考慮為社會做貢獻的精神上的東西。長期以來,中共愚民專制統治的人們在精神上的追求越來越少,整個群體變成物質利益追逐者,唯利是圖。律師當中很多人都變成了惟利是圖的人,當然不會為了精神上的追求去犧牲自己經濟上的利益。更不會為了正義真理公正公道等似乎抽象的東西獻身。

但是問題在於,如果律師的基本權利都得不到維護,連講真話的權利都沒有,連自由思想都不允許,與奴隸有何兩樣,賺再多錢有什麼用?!你賺錢再多,如此流氓當局只要隨便找個藉口,就可以把你的財產沒收,或者拿住什麼把柄將你投入監獄,令你傾家蕩產。

為什麼很多律師會被當局找這個藉口、那個藉口迫害,今天看不順眼你,馬上就可以找個理由迫害你。

在中國現行一黨極權專制獨裁體制下,中國律師要做到自己100%乾淨幾乎不可能,不是甘做窮大律師,就是乾脆退出不干,或者同流合污。唯有拋棄此種一黨極權專制獨裁體制,中國律師才能獲得真正的解放和自由。

大家應該共同努力的是改掉中國現行司法制度、政治制度,這才是關鍵。不改革,中國律師永遠是顫顫驚驚,如履薄冰的,隨時處於危險的狀態中,除非自己埋頭賺自己的錢,跟那些貪官污吏同流合污,跟它們綁在一起下地獄。中國是中國人的中國,決非中共的;反共是真正的愛國。唯有將中共拋進歷史的垃圾堆,中國才有明天!這一天即將到來!(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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